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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18篇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 演讲稿 ]

    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4-03-22 07:40:08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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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竞业协议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原公司的商业安全。接下来是一些竞业协议规定的案例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一劳动争议案件中会涉及竞业限制,而竞业限制你了解吗?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是多少?竞业限制协议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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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业协议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原公司的商业安全。接下来是一些竞业协议规定的案例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一

    劳动争议案件中会涉及竞业限制,而竞业限制你了解吗?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是多少?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不签?如何对竞业限制进行限定,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要满足哪些条件?为您一一介绍。

    法院对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时候,发现其中涉及竞业限制的案件时有发生。

    所谓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竞业限制协议不仅仅包含了劳动者需要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对竞业限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上述规定从主体、地域、期限三个方面对竞业限制条款进行了限定。因此,适用竞业限制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竞业限制必须有合理的期限。

    员工不愿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协议书的内容对员工的要求过多、过高,员工对协议书产生了“恐惧感”。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认真协商协议书的内容,以求达成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另一类则是员工另有所图,不希望为自己增加任何义务。对这类员工的处理难度可能要大很多,而且不仅仅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就能够解决的。此时需要明确一点,竞业限制协议是与保密岗位同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保密岗位也就不存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问题了。所以,如果员工坚持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员工流动带来不正当竞争,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员工,职业生涯中面临必须的抉择:要么签署协议书,要么离开保密岗位。

    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什么是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属于支付形式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属于不同的概念。这里支付形式主要包括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

    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通知(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来确定最终支付数额。这种情况下的支付形式则明确为一次性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来讲都是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法律上并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不签订。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确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四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

    4、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 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 竞争的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时间。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第四条 竞争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五条 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其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六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保密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资料、客户财产信息、业务金额及担保财产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他约定: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开展业务工作,并将经营、设计与工作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协议第一条所包括的保密内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如财务人员、企划专员、法务专员、经理或助理、营运部经理或助理等,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职位的相关涉密资料信息。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为个月。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

    第四条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职(包括试用期)之日起年。自离职之日起同样适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的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有证据证明的全部损失责任。

    3、若违约,除以上两条外,乙方无条接受甲方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六条声明。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接受协议条款权力与义务,知悉和认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

    3、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为之,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手印: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条、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四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处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和竞业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竞业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的二年内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区域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九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制定的协议如下:

    指乙方在甲方从事的业务和甲方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指甲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于每月______日支付。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如有损害甲方的名声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履行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害,则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

    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派遣乙方到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xx公司xx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xx公司xx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xx公司xx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一)乙方在服务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期间:

    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xx公司xx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xx公司xx市分公司。

    鉴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xx公司xx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在本协议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____________。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_____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经济补偿。

    3.2竞业限制的时期为乙方离职起___年内,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乙方到甲方处领取/甲方通过银行或邮局支付,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6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参保记录、工作情况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2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3竞业限制期满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但仍然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5.4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常州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常州市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2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二

    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限制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竞业限制的范围为: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竞业限制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________年。

    3.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4.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计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员工”)。

    鉴于:

    1、员工在学校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学校及其关联学校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学校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学校及。

    其关联机构的经济利益或使学校及其关联机构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学校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学校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学校有竞争的业务: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与学校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1.2.3其他与学校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3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经营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5向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学校,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学校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1员工在离开学校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学校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2.2双方如因竞业限制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3.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学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

    3.2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计元)。

    3.3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2.4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3.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3.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如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学校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4.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学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学校实际损失的,学校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4.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学校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争议处理。

    5.1学校与员工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学校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学校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1学校由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6.2学校为了调查、处理、纠正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七条适用法律。

    7.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国家和地方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行法律、法规时,如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适用新的法律法规的,则本合同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抵触之处,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参照方便而设,并不限制或从其他角度影响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和诠释;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继续有效。

    8.3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同意遵守执行。

    8.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五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6.1.1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6.1.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其他。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六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都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业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年内(不超过两年),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币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其约束。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当履行。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通用18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争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甲方的义务及经济补偿款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五、违约救济

    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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