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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管理制度,17篇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文秘知识 ]

    文秘知识 发布时间:2024-03-05 16:20:57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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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规章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组织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规章制度范本,或许能给你们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一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规章制度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组织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规章制度范本,或许能给你们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一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二

    一、实验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帐、分类帐与物相符,仪器与仪器橱卡记录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整齐美观。要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仪器、药品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四、贵重精密仪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启用,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定期擦抹或用机械吸尘除灰。贵重、普通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都要存档管理。

    五、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结合课程标准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

    六、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回收。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三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对药品、制剂实行效期管理制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制剂禁止销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剂科原则上应采购距有效期不短于六个月的药品,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采购近效期药品,应统计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额采购。距有效期短于六个月的药品不得采购,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应由药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

    5、药品验收时必须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无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一次入库多批号药品时,应分别检查批号和效期。遇近效期药品,应与药品采购员联系,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收货,并通知药库保管员。

    6、药品入库时必须写入药品批号和有效期等与效期管理有关的信息,信息填写及时、准确。

    7、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8、各级药品保管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中应遵循有关的操作程序,检查所养护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时处理。

    9、保管员每月底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审核无误后督促调剂室内部进行药品调拨,尽量先发放近效期药品。

    10、药品清点时应查看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11、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该药品的调剂和发放。

    12、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3、在药品的管理、养护、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发现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处理。

    14、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15、已发出药品需要退换的(符合医院有关规定),退回药品应在有效期内。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办理销后退回手续。

    16、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17、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四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作用。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五

    1.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院、科室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院长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考核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监管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会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是否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1.考核医院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2.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诊疗规范和指南,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

    3.考核医院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不隐瞒和漏报。

    4.考核医院管理层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适宜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

    5.考核医院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

    6.考核医院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

    1.考核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保障安全、有效。

    2.考核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符合规定,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质准人、分级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

    3.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4.考核医院科研项目的医疗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5.考核医院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1.考核医院是否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师、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2.考核医院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药物、手术价人、康复)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人病历。

    3.考核医院应用诊疗指南、常规和临床路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使诊疗流程标准化;实施单病种质量指标管理和监控临床诊疗质量。

    4.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规范的院内会诊管理制度,明确会诊责任,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5.考核医院能否为出院病人提供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

    1.考核医院施行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手术。

    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3.考核医院患者手术的知情同意内容,包括手术目的、风险以及其他可能选择的治疗方案等。

    5.考核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机是否符合规范。6.考核医院手术的全过程,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

    7.考核医院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与护理计划工作,并记录在病历中。8.考核医院加强“二次手术”管理,是否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监测、原因分析、反馈和控制体系。

    9.考核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

    1.考核医院实行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2.考核医院实行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仿案,风险评估红果记录在病历中。

    3.考核医院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4.考核医院实施麻醉与镇痛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嘛醉单中。5.考核医院麻醉后复苏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监测、记录麻醉后病人的恢复状态。

    6.考核医院是否建立术后镇痛管理的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7.考核医院麻醉管理团队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术操作规程、质量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

    8.考核医院针对术中输血适应症,开展自体血回输、提高成分输血比例、节约用血;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输血量与输血种类科学合理,确保输血安全。

    1.考核医院门诊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服务环境和就诊的程序,以及保障患者能够获得门诊范围内连贯的可及的服务。

    2.考核医院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职责,提高门诊诊治能力。

    3.考核医院是否制定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指标,定期对门诊诊疗质量进行评估。

    4.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门诊患者均应写好诊疗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5.考核医院是否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6.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的落实。

    1.考核医院重症医学科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2.考核医院对重症监护病人人住、出科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3.考核医院医师与护士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人管理。

    4.考核重症医学科各项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5.考核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对重点项目(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气管插管彻开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随析相关感染)有预防与监控方案、有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得到切实执行。

    1.考核医院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急诊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考核医院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训练,能够胜任急诊工作,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或负责。

    3.考核医院急救设备、药品处于备用状态,急诊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

    4.考核医院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与管理,落实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建立急诊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科室紧密协作。建立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重点病种(创伤、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脑卒中等)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性医疗服务。

    5.考核医院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的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48小时。

    6.考核医院对每一位就诊的急诊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诊治疗舱救记录,书写规范,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1.考核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2.考核医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3.考核医院是否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1.考核医院根据医嘱进行康复治疗的适应症评估。

    2.考核医院选择适宜的康复疗法。

    3.考核医院正确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1.考核医院所有药事管理工作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建立医院药物治疗(临床药学)组织。

    2.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别是特殊药品的管理。

    3.考核经合理遴选的本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贮备,能保障临床诊疗需要,制定有效控制药品质量的制度和措施。

    4.考核药剂科正确、安全的贮备药品;药品的调剂和制剂都要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进行。

    5.考核医院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应有严格核对程序,并签字。

    6.考核医院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7.考核临床医师、药师、护士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治疗指南,合理使用药品。做到使用正确的药品和剂量,正确的给药途径、方法及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有可行的监督机制。

    8.考核医院是否建立安全输液操作规范及预防输液反应预案,提倡输液药品集中配制。

    9.考核医院是否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程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l0.考核医院临床药师能否为医护人员、患者提供合理用药信息及相关技术服务。

    1.考核医院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临床检验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3.考核医院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考核医院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制定严格审核制度。

    5.考核医院临床检验医师能解释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6.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控;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1.考核医院病理科设置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病理诊断服务,且所有服务项目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2.考核医院制定并遵守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防护符合规定。

    3.考核医院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人员制作冰冻、石蜡切片,其质量与时限符合相关规定。

    4.考核医院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活动。

    5.考核医院病理医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6.考核医院临床病理医师能够解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六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卫生。

    二、药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度的设备设施。

    三、经营需冷藏药品的药店,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施。

    四、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六、撤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撤零药品专柜。

    七、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八、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架,并作处理。

    九、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十、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需陈列,只能陈列空包装。

    十一、凡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七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八

    为了规范华南城搬运、装卸工作的管理,给客户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现搬运部制定以下搬运工搬运装卸管理制度,搬运工必须严格以下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规定处罚.

    5.搬运工应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搬运地点,不得延误;。

    8.搬运货物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货物破损,严禁野蛮装卸。如造成货物破损照价赔偿;。

    9.搬运工应做到高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装卸工作,不的延误时间。在搬运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征求解决办法。

    10.搬运工应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及使用公司的搬运装卸工具,如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1.严禁偷盗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九

    通过建立追溯制度,确定从采购到加工、到销售整个过程中产品的流向和信息,即生产的产品人上往下能够跟踪,从下往上能够追溯,有助于查找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组织的生产效率。

    适用于要公司产品。

    组长:xx。

    组员:xx。

    质检部、生产部、仓库采购部。

    4.1可追溯性:通过。

    登记的日期、批号、对产品的生产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4.2实施。

    4.2.1公司通对原辅料和产成品实施批号管理,建立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出货记录,根据号管理实现追溯。

    4.2.2生产原料,需由采购部按产品要求采购符合产品质量的原料。

    4.2.3原料进厂由仓库通知质检部,对原料进行进厂检查。质检部接到通知后对原料进行验收,并按时做好记录,检验合格后通仓库部。

    4.2.4仓库接到质检部通知后,将原料入库,并做好原料入库记录。

    4.2.5车间领用,库房应做好原料出库记录,车间应做好原料领用记录。

    4.2.6车间生产,应做好生产记录。

    4.2.7成品在质检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和仓库做好成品交付记录。

    4.2.8成品出库由质检部检验后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后,产品予以出库。

    5.1对已出现质量问的成品都要进行质量追溯;

    5.2质量追溯由采购部、质检、生产部、仓库联合完成。

    5.3溯源。

    5.3.1根据客户的质量投诉报告,确定成品的生产批号;

    5.3.2由质检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该批号的生产时的生产记录,查明使用的原料批次;

    5.3.3通过原料进厂验收记录,判定出该批次原料的供货方信息,加工过程信息。

    5.4追踪。

    5.4.2库房根据原料入库记录,出库记录,检查库存,并封存该批次剩余原料;

    5.4.5由质检部评估危害性,是否实施召回。

    《进厂原料检验记录》。

    《原料领用记录》。

    《生产记录》。

    《原料入库记录》。

    《成品入库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成品出库记录》。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

    产品属性:品名、规格、批号、编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

    加工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3.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置),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5.3.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5.3.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置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5.3.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待检测区,检测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3.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5.3.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4成品标识。

    5.4.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5.4.1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置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5.4.2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5.4.3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5.5标识的保护。

    5.5.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置、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6.1公司产品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6.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质量部、生产部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6.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6.4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追溯,按产品件上的标识及原料验收记录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追溯,实施质量责任落实。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一

    1、目的:

    为确保冷藏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运输环节的温度控制和监测工作正常运转,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冷藏药品的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3、内容:

    3.1定义。

    (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温度要求的药品。

    (2)冷处温度:符合2℃—10℃的贮藏和运输条件。

    生物制品温度:符合2℃—8℃贮藏和运输条件。

    (3)冷冻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和运输条件。

    (4)药品冷链物流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到使用单位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3.2冷藏药品的采购、收货、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必须遵守本制度。

    3.3冷藏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3.3.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在冷库中;

    3.3.4将符合规定的药品放置待验区,待验收合格后,移入合格品区;

    3.3.5温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应当拒收,挂标示牌,报质管部处理;

    3.3.8销后退回的冷藏药品,按收货的管理规定处理。

    3.4冷藏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

    3.4.1冷库内应划分待验区、发货区、退货区、合格品区,并设有明显标志;

    3.4.2冷库安装温度自动调控、监测、记录及报警的系统;

    3.4.6养护员对冷藏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并记录;

    3.4.8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的,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3.5.1冷藏的药品发货(拆零、拼箱)应在冷库的发货区内进行;

    3.5.4冷藏药品从冷库到运输车的装运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完成;

    3.5.5发货人员负责“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上发运信息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批号、发货时间、温度记录、运输车辆车牌号、收货方签名等内容。记录一式两份,收货方签字后,一份由收货方留存,一份返回公司留存,记录保存5年。

    3.6.5在冷藏药品运输途中,应当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内的温度数据;

    3.6.10冷藏车、冷藏箱运输过程中自动记录的温度数据应保存5年;

    3.6.11冷藏药品不能委托其他单位运输。

    3.7冷藏药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3.7.2冷库内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符合冷藏药品要求;

    3.7.3冷库内的温度启停设置:冷藏2-8℃;(不经营冷冻药品)。

    3.7.5温度异常应急处理方案:

    (1)验收、储存、养护、发运过程中,发现温度数据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停止验收、发运,并通知质管部处理,经确认合格的继续发运,经确认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

    (2)如因冷库发现故障导致温度异常,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质管部并通知有关人员对冷库进行检测维修,能当场解决故障的处理后,养护人员观察温度数据,直到温度正常。若不能当场解除故障,应将药品移到其他冷库,或联系外单位冷库暂时保存。

    (3)冷藏车、保温箱在运输途中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管部,驾驶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如能当场解决故障的,驾驶员观察温度数据,直到温度正常。若不能当场解除故障,应关好车门,将药品运回公司,通知质管部处理。

    (4)质管部对所有温度异常的药品做好“冷藏药品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3.8.1冷藏药品属于温度敏感性药品,在药品质量控制中具有高风险,专业化程度高,操作标准严格,设施设备专业等特点,质管部应加强该类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运输等环节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

    3.8.2质管部负责冷藏药品的设施设备的验证,保证设施设备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3.8.3储运部负责对冷藏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储运环境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8.4质管部和办公室对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与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

    (2)专业知识。

    3.9相关记录。

    3.9.1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

    3.9.2温度自动监控记录。

    3.9.3冷藏药品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3.9.4冷藏巡视检查记录。

    3.10归口部门:质管部、储运部、办公室。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二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3.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置),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5.3.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必要时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5.3.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臵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臵于不合格区。

    5.3.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3.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5.3.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4成品标识。

    5.4.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5.4.2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臵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5.4.3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5.4.4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5.5标识的保护。

    5.5.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1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6.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6.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6.4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置,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产品安装时间。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三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4、定义。

    4.1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

    4.3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4.4不合格产品,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

    4.5召回,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召回的'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召回、处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5、工作程序。

    5.1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1.1内容:产品属性(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品名、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出库保管员等;检验和测试状态:待验、合格、不合格等,检验测试人员、检验测试日期、批次等;食品加工过程状态:原材料、外购品、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5.1.2标识的方式:可采用挂牌、贴签、分区域等方式,并配合表格记录。

    5.1.3公司可追溯的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统一称为“原材料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统一称为“生产批号”;成品标识统一称为“出厂批次号”。

    5.2采购品的标识。

    5.2.3仓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入库处理。

    5.3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5.3.1生产过程半成品标识: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和《产品检验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人员代号标识及相关生产质量控制表格的填写;生产中相关配件上均表明生产人员编号(用黑色记号笔写在相应位臵),严格遵守生产规程要求,如果下道工序人员发现产品没有编号及时返回。

    5.3.2产品生产时填写的相关表格必要时输入电脑,做成产品出厂原始记录,便于查询。

    5.3.3各个工序的检验和测试状态及加工状态,可通过放臵于不同区域反映出来,必要时配合进行产品标识。对于经检验为返工/返修的产品,直接返回上道工序,或放入返工/返修区表明情况。对于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废品,放臵于不合格区。

    5.3.4生产完工的产品送至测试区,测试后须返工的产品放入指定区域写明情况,返工之后的产品,重新检验。

    5.3.5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相关人员,转回上道工序或按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和返工/返修。

    5.3.6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资料必须随产品一起交接,确保追溯时的准确性。

    5.4成品标识。

    5.4.1成品的产品标识是规格型号、编号、加工日期、数量等。

    5.4.2最终检验、测试不合格的成品,应放臵于有不合格标识的区域;。

    5.4.3包装人员在装箱以后在箱外进行标识(含顾客名、品名、规格、数量等),顾客要求的特定产品要照定单要求执行。

    5.4.4产品出厂时封装好相关资料,并将产品出厂时间填写到原始记录表中。

    5.5标识的保护。

    5.5.1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流转中诸因素(如搬运、移臵、管理不善或雨淋等)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保持其可追溯性。

    5.5.2在产品实现和生产运作过程中,产品在未出厂前,各有关部门必须对所用的各种标识认真保护,严禁涂抹、撒毁,保证标识整洁、醒目、完好地保持原有状态,防止误用产品或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5.5.3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标识,无状态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转序或出厂;发现标识不清或无状态标识的产品立即向标识的责任部门报告,产品暂停流转,直到重新正确标识后方能流转。

    6、产品的可追溯。

    6.1公司产品(服务)的追溯要求可以追溯到生产历史,根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客户名称、生产日期以及各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和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入库有关记录等。

    6.2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销售部应当会同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6.3对让步接收、紧急放行、特别处理产品,流转部门进行书面记录、标识中注明如“让步接收”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验证。

    6.4用户使用产品时,根据用户安装位臵,填写指导安装记录(本公司人员参与情况下),产品安装时间。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四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六

    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713-20xx、《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450-20xx(2005)、《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

    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8.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8.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8.4应制定冷藏药品发运程序。发运程序内容包括出运前通知、出运方式、线路、联系人、异常处理方案等。

    8.5运输人员出行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的制冷设备、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要及时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如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置。

    9.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得超过30分钟/次。

    9.2冷库内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符合药品冷藏要求。

    9.3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记录至少保存3年。

    9.4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

    9.5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设置:冷处应在3℃~7℃,冷冻应在-12℃~-23℃。

    9.6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对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10分钟,数据可读取。温度记录应当随药品移交收货方。

    9.7采用保温箱运输时,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

    9.8应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温度自动监控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准确完好。

    10.1冷藏药品的贮藏应有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

    10.2冷藏药品运输方式选择应确保温度符合要求,应根据药品数量多少、路程、运输时间、贮藏条件、外界温度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宜采用冷藏车或保温箱运输。

    10.3应有经营冷藏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冷库和冷藏车、保温箱等设施设备。

    10.4保温箱应根据不同材质、不同配置方式以及环境温度进行保温性能测试,并在测试结果支持的范围内进行运输。

    10.5冷藏车应符合国家qc/t450-20xx标准要求、冷库符合国家《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具有自动除霜功能、自动温度监控记录功能。

    10.6冷藏设施应配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10.7冷藏药品贮藏、运输设施设备应有校准方案、定期维护方案和紧急处理方案,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校准、清洁、管理和维护,并有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10.8建立健全冷藏药品贮藏运输设施设备档案,并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11.1应配备与药品冷链管理、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1.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养护、保管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

    11.3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冷藏药品的贮藏、运输、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业务培训。

    11.4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七

    1.1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职责。

    4.1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4.1.4.5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1.4.6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4.1.4.7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制度。

    4.2分包工程进场管理。

    4.2.1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通过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分包商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应体验表,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体验通过后,项目部先组织需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给体验合格进场人员办理《临时工作证》。

    4.2.2外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均应佩戴《临时工作证》,必须遵守聪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本公司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规范作业行为。

    4.2.3外协人员负责人应到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签到,并填写《分包商进出场登记表》。对于无证人员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

    4.2.4分包商进场时,根据施工工程火灾危险性大小,自行准备2具到8具abc干粉灭火器,以为防火应急使用。

    4.2.5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4.2.6分包商必须自觉认真遵守项目部(人事行政部)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汇报工作。

    4.2.7分包商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分包商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4.2.8安全员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分包商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4.2.9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商是否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0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分包商,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应立即终止合同,限期出场,永不录用。

    4.2.11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3外协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4.3.1分包工程开工前,外协人员必须填写《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经过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4.3.2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预扣分包商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押金。如发生死亡事故全额扣留施工押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4.3.3分包工程开工时,安全员必须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监督管理所属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4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有违章行为时,安全员必须即刻制止,阻止其继续作业,责令外协人员停工整改,分包商必须按安全员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立即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3.5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商负责人应在当班报告安全员,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4.3.6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已录用的分包商,公司将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3.7分包工程内有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作业。需要延长工期者,应该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从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4.4分包商出场管理。

    4.4.1分包工程竣工时,应自觉清理彻底工程遗留垃圾,恢复好现场水电设施正常后,然后通知安全员到现场验收,方可退出现场。

    4.4.2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施工中保持安全,无安全事故,在出场时,先退出所有《临时工作证》,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退还全部押金。如有遗失,每证扣出10元工本费。

    5.附件。

    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热门1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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