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中心

  • ADADADADAD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合同纠纷,14篇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4-04-17 16:27:35 更新时间: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简介:

    在服务月中,人们通过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形式,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举办服务月的企业经验,供大家借鉴和学习。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一6.1甲方责任:6.1.1确保在执行本。合同。中向乙方提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在服务月中,人们通过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形式,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举办服务月的企业经验,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一

    6.1甲方责任:

    6.1.1确保在执行本。

    合同。

    中向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设备、工具(包括第三方软件、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合法性,并对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所需软硬件环境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

    6.1.2在乙方服务完成时,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并确认。确保有专人负责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甲方及甲方人员不得将许可软件(含各模块)或许可软件所运行的系统正常使用、运行、维护所需用户名、密码泄露给包括乙方在内的任何人,如系乙方服务所必需,甲方应在乙方每次服务使用完毕后立即更新。

    6.1.3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妥善保管。

    6.1.4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联系乙方并完整、准确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向乙方提供。

    6.1.5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人员,提供必要设备。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的硬件、网络设置进行更改。

    6.2.2乙方不得故意损坏甲方的硬件、网络设备及办公设备。

    3

    页,当前第。

    2

    1

    2

    3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二

    为了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保证双方的相关权益,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雇请乙方为清洁务人员。服务内容:办公区域、办公设备设施清洁等。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20—12:00服务地址:锦东路2号摩根中心1301-1304。服务面积:600平方米工资总额:1200元/月(含五险一金、福利补贴)支付方式:现金月付给乙方本人(次月初付上月工资)。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乙方应热情礼貌、尊老爱幼,不贪吃贪睡,做事不得偷懒,注意卫生、爱护身体。外出受伤、生病责任自负。

    四、乙方应遵纪守法、注意安全,正确使用工具、爱护公共财产、礼貌待人。

    五、乙方必须为甲方所有事情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带人到甲方办公区域内。

    六、乙方在工作中遇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马上通知甲方,或与丙方联系。

    七、乙方若受到不礼貌的待遇,应及时向丙方反映,不得采取过激行为。若损坏东西应照价赔偿。

    八、乙方工作若不满一月,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

    九、钟点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国庆、春节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

    十、甲方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人员有适当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歧视或侮辱服务人员。

    十一、甲乙双方应遵守正禾清洁服务公司的业务运行规则,签合同即一次性支付居间服务费为服务员首月工资20%(¥240元,此费不退)。

    十二、甲方一旦在正禾家政签订合同,即成为正禾家政会员,享受一个月中介免费服务。

    十三、丙方应提醒甲方审查乙方身份证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十四、丙方要配合甲乙双方制定工作具体操作程序。

    十五、丙方要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定期回访,限时处理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十六、如果乙方由于偷、抢等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丙方有全部责任协调处理。

    十七、丙方有义务协调甲乙两方的关系和矛盾。

    十八、如果服务人员表现好,用户非常满意,丙方将评选优秀服务人员,并发给奖金、证书;同时甲方对表现好的服务人员也可以考虑加工资或其它方式给予嘉奖。

    十九、若有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三

    上述事实,由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在接受了原告的物业管理服务后,理应及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现被告拖欠不付,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3,389元,合理合法,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具体情况,本院不予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查档费、车资费、代理费等主张,缺乏相应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二、驳回原告上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x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凌琳。

    书记员。

    彭程程。

    上诉人(原审被告)方某,女,1968年6月2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某弄某号某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文化路某号某室。

    法定代表人蔡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苗伟,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xx)浦民一(民)初字第130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8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xx年12月23日,上海市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作为居间方即丙方,案外人周某某作为买受人即乙方、方某作为出卖方即甲方签订了《房地产。

    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及附件《房地产买卖协议》,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就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第三条约定:系争房屋及76号车位的总房价款为360万元(人民币,下同);第六条约定:《房地产买卖协议》成立,丙方居间成功;第七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于买卖合同成立之日分别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总房价款的1%各自支付丙方佣金,且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可从转付或保管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应付的佣金。20xx年1月6日,案外人李某某与方某仅就系争房屋买卖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578046),该房屋转让价款为329万。合同附件六注明的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载明,交易双方的居间介绍房地产经纪公司均为经纪公司。20xx年3月11日,系争房屋产权登记于案外人李某名下。周某与李某系叔嫂关系。之后,因经纪公司催讨佣金未果,故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方某支付经纪公司佣金36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原审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定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定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经纪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方某与案外人周某定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最终与案外人李某就购买系争房屋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且已完成过户,经纪公司促成交易完成的标的为同一套房屋,方某将房屋出售给李某显然是经纪公司居间,并经方某认可。因此,参照《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的约定,方某应于买卖合同成立之日按照总房价款的1%支付经纪公司佣金,故经纪公司要求方某支付佣金的主张于法有据,原审法院予以支持。至于佣金的数额,由于实际转让价款为329万元,原审法院确定佣金的数额为32,900元。原审法院审理后于20xx年七月二十六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判决:方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人民币32,90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50元,由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30元,方某负担320元。

    判决后方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称,其与被上诉人间约定其出售房屋的净到手价为360万元,依据被上诉人方的解释也是此为上诉人实际收到的钱款,相关的佣金和税费不需要上诉人支付。现被上诉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张冠李戴,将已失效的协议强加于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承担佣金,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错误,导致判决显失公正。为此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经纪公司辩称,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判决公平、公正。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上诉人系通过被上诉人居间,欲出售系争房屋,并与被上诉人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虽然最终该房屋的买受方并非原协议的签订人,但上诉人亦无证据材料证明其系通过其他居间单位或者其他方式与买受人接触并洽谈购房事宜,且上诉人与买受人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多确定的中介公司亦是被上诉人,故上诉人系通过被上诉人的居间,才得以出售了系争房屋,上诉人理应支付相应的佣金。上诉人另称被上诉人曾承诺上诉人净到手价为360万元,无需上诉人承担佣金及税费等,但上诉人对此并无相应的证据材料佐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这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现鉴于上诉人主张免付佣金的请求缺乏相应的依据,上诉人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上,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判决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22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方方。

    审判员顾依。

    代理审判员毛炎。

    20xx年九月十一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四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一次性买断甲方开办的网站的影视服务,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的目的:

    1.1甲方所有的网站,为乙方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影视播放服务等的互联网娱乐服务,乙方按月给予甲方支付影视服务买断使用费。

    第二条、服务内容:

    2.2乙方的用户可以自由使用甲方网络提供的各种影视播放服务。

    2.3乙方购买的服务为买断服务,即甲方仅对乙方的用户开放网络服务,不得向乙方用户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网络服务。

    第三条、履行期限。

    3.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日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终止通知,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四条、买断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4.1甲方的买断费按年计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买断费:

    4.2乙方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甲方保证只开展本协议所约定之应用,乙方若发现甲方将本网站平台的设备用于其他用途,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甲方负责提供经营网站所有必需的合法经营许可及文件,并承诺如因这些文件的合法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4甲方负责提供运营网站的所需要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公司给予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5.5甲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用于网站播放的影片为合法获得,遵守并符合国家关于影音出版物在出版、发行、传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负责提供证明甲方所组织的用于网站播放的影片来源合法的相关文件,并对这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甲方有责任确保这些影片网络传播权的取得已获得影片版权所有方的正式授权或许可,无任何侵害影片版权所有方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之事宜。若有任何侵权行为,甲方独立承担一切责任并与乙方无关。

    5.7为保证甲方给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的质量,乙方购买的服务为买断服务,即甲方不得向乙方的用户以外的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的用户能够完全、自由享有甲方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6.2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支付买断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或转述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2业务开通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中断,甲方应确保在2小时以内予以恢复。若超时未能恢复业务,甲方对乙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现金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赔偿金额=___________元*中断小时数/24小时。

    业务中断超过120小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__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无偿将网站的所有权转赠乙方,甲方不再提供内容服务,并不以网站名义向第三方提供服务。

    11.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三份。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五

    合同。

    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欢迎参考阅读。

    一、案情简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小区业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

    被告王某为我小区业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

    协议书。

    》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请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违约形态,故被告请求适当减少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日违约金为标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的以及原告实际损失的数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说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的照片等。同时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的照片数张,该小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的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该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经充分协商,系双方当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经经过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合同还约定本物业管理协议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结合被告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被告的管理综合费用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缴纳。每次缴纳物业管理综合费日期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时约定了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审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主张其一直进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认可。

    二、判决结果:

    间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辩解,虽提供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363.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因该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业主又无法拒绝前期物业的物业服务,故无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如何,该小区业主都缺乏一个能够代表他们的意思表示机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书面《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延续,因此本案中虽然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在审查法律关系时,应当注意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另外,本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为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如何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原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在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应当发生中断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业公告栏中催缴物业费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等证据材料证明其积极主张权利。

    情形时,可以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两年之规定。这也是法院最终以采信被告的答辩意见的原因。

    因此,在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只是在主张权利连续性上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过苛,并不是在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上不宜过苛,应当加以区分。即只要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证明其有积极主张权利的行为,即使主张权利缺乏连续性,也应当认为其主张的权利未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保护。

    此外,在物业管理企业主张权利的举证证明问题上,特别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针对欠费的单个业主逐一主张权利,且主张权利时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门催收要求业主确认签字或者ems等邮寄送达的方式要求业主签收。

    最后,我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立法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对其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不断改进,特别体现在物业管理费的确定上。按照1996年出台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采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结合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办法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调价变价也应当获得审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才将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的收费监管的行列中去,无需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当依据当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对待,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实践提示:

    诉讼时,应当注意:

    1、应当首先认定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小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区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事实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

    2、应当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3、应当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4、应当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应当注意提示当事人做好诉讼的证据保全工作。

    近日,消费者闫女士到方庄工商所投诉,闫女士与某家政公司签定雇用一名保姆协议,公司保姆在消费者家中工作半天后离开再无消息。之后消费者找到签约家政公司要求退还所交服务费600元,公司拒绝退还,不退理由是保姆离开是因为你们不想用她,是你们给气走的。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消费者申诉到方庄工商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家政公司、消费者进行调解,最后经过调解退还消费者信息服务费540元,双方均表示满意。

    评析:

    近几年,家政服务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投诉量有上升趋势,主要是部分公司在招聘人员匮乏的情况下,从社会上找来打工人员不经过正规培训直接上岗,家政服务公司不按行业协会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在找寻保姆之前应当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标准,明确与家政公司以及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务,两者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责任而给雇主带来损失,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姆与雇主之间并不直接建立法律关系。本案既是这种情况,家政公司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保姆服务,不能因保姆个人原因而回避自身的责任。最终通过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较好处理了市场交易矛盾。

    但是如果消费者是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的保姆,雇主和保姆之间是雇佣民事关系,保姆提供家政服务的方式受雇主的指挥与分配,在饮食起居等方面也会受到雇主一定程度的管理,双方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当出现纠纷时,就只能向保姆个人主张权利解决矛盾。

    因此,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找的家政服务,一定要有签合同的意识,具体的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工资数额、福利待遇、责任承担方式等都要形成文字性的东西。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这样在解决纠纷时就能明确责任主体,合法有效地处理矛盾。

    案例:20xx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xx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xx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在浏览《服务协议》之后,可能会成为确定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成为匆匆一看客。最后,网络服务合同与传统的构成要件有着显著的不同。各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对合同的形式作这样的理解,一是除即时结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须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且需有双方签名盖章。而这些要求对网络服务合同来说则是不可能的,为此,我国合同法又进一步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合同书、信件,也可以是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表现的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网络服务合同具备了合同的特征。

    在网络服务合同中,要完全划清要约与承诺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难,从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应该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法律效力问题。对此,各国法律一般都对要约的形式没有加以限制,通常情况下只要要约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对方订立合同,不管是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表现,都应当认为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对要约的形式也未加以规定。而美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规定,要约和承诺可以e-mail的方式发出。

    第二,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生效问题。对要约的生效问题,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均采取到达主义观点。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本案易趣网的《服务协议》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统发送的,其发出的要约只要到达任何一个系统,均应视为到达,要约也就成立。

    第三,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承诺的效力问题。如果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样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到达主义原则。目前较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对方订立协议时,都会确定交易方式以及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的方式,而且在有关信息格式、数据段、系统要求等部分,目前规定电子信息应当是信息接受方能够得到的。对此种交易方式,我国的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一系列网络合同应加以研究。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六

    甲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乙方一次性买断甲方开办的“”网站的影视服务,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的目的:

    1.1甲方所有的“”网站,为乙方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影视播放服务等的互联网娱乐服务,乙方按月给予甲方支付影视服务买断使用费。

    第二条、服务内容:

    2.1甲方为乙方的用户提供的仅限于“”网站中的影视播放服务。

    2.2乙方的用户可以免费自由使用甲方网络提供的各种影视播放服务。

    2.3乙方购买的服务为买断服务,即甲方仅对乙方的用户开放“”网络服务,不得向乙方用户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网络服务。

    第三条、履行期限。

    3.1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三十日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终止通知,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并以此类推。

    第四条、买断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方的买断费按年计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买断费:

    4.2乙方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4.3甲方与每月5日前开据上月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之内向甲方进行结算。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甲方保证只开展本协议所约定之应用,乙方若发现甲方将本网站平台的设备用于其他用途,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甲方负责提供经营网站所有必需的合法经营许可及文件,并承诺如因这些文件的合法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4甲方负责提供运营网站的所需要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公司给予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5.5甲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用于网站播放的影片为合法获得,遵守并符合国家关于影音出版物在出版、发行、传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负责提供证明甲方所组织的用于网站播放的影片来源合法的相关文件,并对这些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甲方有责任确保这些影片网络传播权的取得已获得影片版权所有方的正式授权或许可,无任何侵害影片版权所有方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之事宜。若有任何侵权行为,甲方独立承担一切责任并与乙方无关。

    5.7为保证甲方给乙方提供网络服务的质量,乙方购买的服务为买断服务,即甲方不得向乙方的用户以外的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的用户能够完全免费、自由享有甲方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6.2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支付买断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或转述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2业务开通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中断,甲方应确保在2小时以内予以恢复。若超时未能恢复业务,甲方对乙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现金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赔偿金额=1000元*中断小时数/24小时。

    业务中断超过120小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无偿将“”网站的所有权转赠乙方,甲方不再提供内容服务,并不以“”网站名义向第三方提供服务。

    11.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七

    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物业部门的负责人,亲身经历了几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在此,我将分享我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心得体会。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内容繁杂。一个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到的内容通常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而这些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往往会引发争议。例如,有些业主会质疑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或者质疑物业公司是否按时足额地支付供应商的费用。因此,在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规定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并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共识,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其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双方的权益需要平衡。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维护业主的权益。而业主作为委托方,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来保证服务的提供。因此,在解决纠纷时,应根据双方的权益进行权衡。对于涉及到费用问题的争议,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以达到权益平衡的目的。

    第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及时有效。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应立即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然而,诉讼过程通常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造成伤害。因此,双方应尽量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以达到快速有效的结果。

    第四,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首先,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其次,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以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最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预防更为重要。预防胜于治疗,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在签署合同之前,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双方应充分沟通,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了解和讨论,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总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而常见的问题。通过对这些纠纷案件的研究和探讨,我认识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只有双方积极沟通,权益平衡,及时处理和预防纠纷,才能保证物业服务合同的顺利实施,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社区的稳定发展。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

    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

    甲方:乙方:日期: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九

    答辩人:,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址地合肥市区花园号楼。

    答辩人就合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公司)诉答辩人物业服务纠纷一案,作以下答辩:

    一、安公司并非答辩人所在的花园物业管理单位,无权向答辩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根据花园《用户使用手册》、《管理公约》的约定,花园的物业管理人为梁行,而非安公司,因此安公司无权要求答辩人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二、安公司无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无权向答辩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从安公司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可以看出,安公司直到20xx年8月29日才取得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然而20xx年7月14日其却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无物业服务资质却签订物业服务协议,该协议应属无效。

    三、安公司进驻花园不合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然而,20xx年花园的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梁行,后来安公司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也未通知广大业主即进入小区。

    安公司既非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被选聘的,程序上违法,又不具有相应资质,因此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退一步说,即使安公司对花园进行了管理,其管理也是混乱的,达不到《管理公约》承诺的管理水平,答辩人有权拒付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

    根据答辩人提供的公证书等证据材料可以看出,花园物业管理混乱,存在会所无人管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消防器材丢失、过期,照明灯具破损,环境卫生差,装修混乱,治安管理差等问题。

    广大业主的意见非常大,进而都投诉到了政府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

    安公司远达不到《管理公约》承诺的管理水平,违反了其中的管理者义务和责任,因此答辩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安公司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安公司的起诉。

    答辩人: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十

    答辩人:胡某,男,汉族,1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广州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广州市某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一案,现针对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和,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本案中没有促成合同成立,依法不能收取费用。

    本案中,本案答辩人、被答辩人以及第三方陈某某、李某某xxx1年x月x日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性质上看属于居间合同,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真正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需要买、卖双方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统一制作的标准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本案买、卖双方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因此双方之间合同并未成立。而对于xxx1年x月x日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就买卖的部分内容约定,该内容充其量属于房地产买卖的意向性约定,但绝不能视为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被答辩人未促成《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正式签署,依法不得收取报酬。

    此外,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支付了5xxx元费用,足以弥补被答辩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何况,被答辩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从事居间活动花费了多少必要费用,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退还多收的居间费用。

    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居间合同,被答辩人提供的报酬条款与《合同法》相冲突而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被答辩人只有在促成答辩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签署后,才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可是,被答辩人单方面制作的《房屋买卖合同》却在第九条只字未提《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署,仅仅签署了本居间合同就要求答辩人支付居间报酬,违背了《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

    此外,该《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只字未提被答辩人促成买、卖双方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统一制作的标准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基本居间义务,却要求答辩人支付居间报酬甚至违约金,这种行为明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

    至于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在其单方面提供的《服务收费确认书》上签字表示愿意接受该确认书约束,一方面该确认书属于格式条款明显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因而无效,另一方面也表明被答辩人即使是自己提出的服务义务,也远远没有履行完毕,因此请求支付居间报酬甚至居间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合所述,被答辩人作为答辩人与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居间人,只有在促成答辩人与第三人一起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统一制作的标准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才属于履行了居间义务。被答辩人将其单方面提供的居间服务合同等同于答辩人要求签署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居间服务合同替代商品房买卖合同,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因此,被答辩人请求答辩人支付居间报酬,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十一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专业版,欢迎大家分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用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__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________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提供___________服务后被告支付相关服务费__________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告提供了相关服务,被告却在原告的多次要求其提供相关费用________元后依旧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_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十二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日内或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内支付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十三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合同纠纷。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物业服务从业者,我深切体会到合同纠纷给双方带来的困扰和损失。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了解合同要点,规避纠纷。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要点,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首先,双方应明确在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以免因为对服务内容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其次,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法知晓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双方的意愿真实,避免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

    第二段: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

    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合同双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和解决。首先,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其次,对于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同时,双方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解决纠纷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最后,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可以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履行保证金等约定,以提高合同的履行率。

    第三段: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尽管我们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都注意了很多事项,但还是无法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面对纠纷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可以自行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对自身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但对于较复杂的纠纷,我们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我们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律师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并给予我们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第四段:加强合同管理,促进合同履约。

    为了提高合同履约率,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首先,合同的签订应该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要求,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其次,合同的履行过程应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服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发生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最后,要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以方便双方及时了解和核查履约情况。

    第五段: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合同纠纷不仅仅是个别案例,也反映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的问题。在纠纷处理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合同纠纷背后的问题,并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遵守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行业协会、政府等相关机构应加强监管和引导,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通过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纠纷的发生不仅仅是因为双方理解的差异,更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不慎和疏忽。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才能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维护双方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篇十四

    6.3.2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或丢失。

    6.4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甲方应对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按照乙方当时有效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的服务人员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时,甲方可向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7.2乙方的服务人员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按损失额度向甲方给予赔偿。

    7.3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7.3.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7.3.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八、合同终止。

    8.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付款,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将停止对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并且有权利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提供服务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或乙方当时有效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8.2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许可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保证双方的相关权益,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雇请乙方为清洁务人员。服务内容:办公区域、办公设备设施清洁等。服务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20—12:00服务地址:锦东路2号摩根中心1301-1304。服务面积:600平方米工资总额:1200元/月(含五险一金、福利补贴)支付方式:现金月付给乙方本人(次月初付上月工资)。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三、乙方应热情礼貌、尊老爱幼,不贪吃贪睡,做事不得偷懒,注意卫生、爱护身体。外出受伤、生病责任自负。

    四、乙方应遵纪守法、注意安全,正确使用工具、爱护公共财产、礼貌待人。

    五、乙方必须为甲方所有事情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带人到甲方办公区域内。

    六、乙方在工作中遇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马上通知甲方,或与丙方联系。

    七、乙方若受到不礼貌的待遇,应及时向丙方反映,不得采取过激行为。若损坏东西应照价赔偿。

    八、乙方工作若不满一月,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

    九、钟点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国庆、春节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

    十、甲方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人员有适当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歧视或侮辱服务人员。

    十一、甲乙双方应遵守正禾清洁服务公司的业务运行规则,签合同即一次性支付居间服务费为服务员首月工资20%(¥240元,此费不退)。

    十二、甲方一旦在正禾家政签订合同,即成为正禾家政会员,享受一个月中介免费服务。

    十三、丙方应提醒甲方审查乙方身份证并收取复印件一份。

    十四、丙方要配合甲乙双方制定工作具体操作程序。

    十五、丙方要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工作,定期回访,限时处理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

    十六、如果乙方由于偷、抢等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丙方有全部责任协调处理。

    十七、丙方有义务协调甲乙两方的关系和矛盾。

    十八、如果服务人员表现好,用户非常满意,丙方将评选优秀服务人员,并发给奖金、证书;同时甲方对表现好的服务人员也可以考虑加工资或其它方式给予嘉奖。

    十九、若有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4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下载
    热门标签: TAGS1 TAGS2 TAGS3 TAGS4 TAGS5
    ADADAD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