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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15篇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时间:2023-11-09 14:21:04 热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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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在进行装修之前,签订一份详细的装修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是一些装修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参考订正自己的合同。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一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在进行装修之前,签订一份详细的装修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下是一些装修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参考订正自己的合同。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一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二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2.反诉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__)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民事反诉状.就是对于反诉所提交的书面材料。以上就是装修类反诉状格式。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三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价款:元(大写:)。

    三、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事宜。

    2、负责对乙方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5、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安全等有关规定而受到一切处罚,均有乙方承担。

    7、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拨付中标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至中标价的75%停止拨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中标价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一年后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如需更改或增减工程项目,双方需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填写工程变更协议,增减项目据实结算。

    九、工程保修: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

    1、依法判决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整改费用______________元;。

    3、反诉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五

    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相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婚生子女_______。婚前双方交往较长,了解较深感觉尚可。但婚后初期双方各自忙于工作,夫妻双方性格及思维方式差异很大,无法找到任何共同语言。同时被告赌博成性,不务正业,经常出去_____,导致夫妻难以信任,隔阂重重。原告曾多次劝说被告为了夫妻感情及其孩子家庭,务沾赌博恶心,帮助他戒赌。但被告不听好劝,仍然肆无忌惮的长期性的赌博,完全不顾孩子与家庭。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就离婚之事宜,无法达成共识。为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诉之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六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过后几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

    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

    上诉日期_________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七

    2、责令原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解释五十九条是对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地位的明确,但该条文并不否认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作为一般自然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被上诉人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可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个体工商户(字号)为诉讼主体的情况,要看争议是否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要看民事活动是否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的。

    本案装修施工不是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相关证据上又是以一般自然人“李某某”的名义签字的。更重要的是,双方20__年10月到20__年2月签订、履行(口头)合同时,“__________商务酒店”尚不存在(酒店核准日期20__年5月28日)。因此,相关责任应该由被上诉人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承担。

    二、退一万步讲,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就算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不应该直接驳回上诉人起诉。

    从立法本意上讲,最高法院将个体工商户字号列为当事人主要是为了诉讼方便的考虑。就算上诉人以被上诉人为被告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可以通过向上诉人进行释明或者直接予以更改,而没有必要直接予以驳回起诉来制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综上,原审裁定严重错误,望二审法院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八

    民事起诉状【一】

    上诉人(一审被告):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4号,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内蒙古东达加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永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迎春北,联系电话:

    第三人:鄂尔多斯市亚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鄂尔多斯市,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不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的(2012)达民初字第227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

    上诉人于20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先后与鄂尔多斯市亚升(以下简称亚升)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入工地施工至今。迄今为止已投资的300多万元的装饰标的物在被上诉人处。而被上诉人与亚升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该租赁合同的解除并非自然到期,故被上诉人和亚升均无权利无偿转交装修物。而根据添附物的处置原则,添附物应当归产权人所有,但添附人(上诉人)应得到补偿,本案中,上诉人其行为是善意的,且涉案装修施工所形成的装潢添附物是在被上诉人规划许可内,对被上诉人有充分利用价值。因此,被上诉人对涉案装修施工工程所形成的装修款有付款的义务。

    二、涉案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上诉人于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驻场地开始装修截,至今年6月,上诉人完成工程价款为3329661.31元。现该项装修工程尚未完工,该项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三、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上诉人飞龙公司占有租赁物的前提是其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而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履行的基础是第三人亚升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被解除,则工程施工合同即失去了履行的权利基础,被告继续占用原告房屋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属无权占有,其与第三人基于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另行解决。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而现被上诉人在该项工程尚未完工,被上诉人在未支付装修款的情况下,机械理解合同相对性原理,属于对法律的错误理解,上诉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本案中,如果仅仅因为被上诉人解除了与第三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而忽视上诉人以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基本事实,机械地认定该装修款应通过上诉人与第三人工程施工合同另行解决。而忽视该案中由装修款转化而成的添附物已归产权人(即被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是装修物的实际使用者和受益者,则无疑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

    同时,上诉人进行装修改造的`工程的现值达3329661.31元,而本案的现实情况是,被上诉人已解除其与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上诉人已实际接管和控制涉案标的物,而原审法院对这些基本案件事实熟视无睹,机械适用法律,有可能导致上诉人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所要无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首要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可能导致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所要无门,更有可能导致特定社会矛盾的激化。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存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广州市*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温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12月8日,被告将瓯海*厂房防腐工程发包给原告,并与原告签订了《*厂房防腐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面积约为1350㎡,总工程价约为100000元,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工程款。在原告施工过程中,被告又增加了*厂房三楼、四楼的地坪防腐工程。合同对如何支付工程款作了约定:1、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总款30%作为合同定金;2、工程全部完成,经现场验收合格,核对施工数量,被告向原告付清工程款65%,余下5%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2012年2月21日,被告验收了该工程,并对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和工程总价款都予以了签字确认。原告实际施工防腐面积为3237.7㎡,工程总价款为256409元。时至今日,该工程的保修期早已届满,但被告分文未付余下工程款206409元。原告曾多次催讨该款项,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付。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九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_____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z女士。

    地址:xx市xx区xx街。

    原审被告: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东路xx号。

    法定代表人:

    1、撤销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及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人xxv置业顾问有限公司、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许《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特提起上诉,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首先,上诉人委托合同项下义务为提供装修咨询服务,而不是进行实际的装修施工。

    其次,上诉人已经为许华提供了xx苑精装修选集。该选集根据不同户型及各个类型的潜在客户群,分别制作了不同风格及多元功能的装修方案,该选集并附有各方案项下之图纸,可以说,上诉人已经充分、有效、善意的履行了装修咨询义务。

    最后,至于装修方案最终未能付诸实施,原因并不在上诉人或者同洲公司,而在许华,原因正是许华不履行认购书、拒绝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上诉人已经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的装修咨询义务。

    原审法院并未对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的事实予以认定,系属认定事实不清。

    前已述之,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第405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及合同约定,上诉人就应该依约足额相应报酬,事实上,许华也付清了相应的装修咨询报酬。因此,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客观上不存在委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前提。

    反观原审判决,在认定上诉人与许华之间就装修咨询事项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迳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支持了许华解除合同的诉求,系属适用法律错误。

    总之,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误。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合同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上诉人获取报酬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无需向许华退还任何款项。请贵院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年月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一

    电话:13810。

    被告: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住所地xx市xx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3号

    法人代表

    电话:

    被告:xxx(中国)家居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店

    住所地xx市xx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x号

    法人代表

    电话: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继续履行《xx市xx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xxxx年10月26日起至工程交付之日止,每日按工程造价的2‰计算)。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xxx(中国)家居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店继续履行《内购材料供应合同》。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了装修购买的位于xx市大兴区的房屋,于xxxx年4月20日与被告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以下称xxx开发区分公司)签订了《xx市xx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与xxx(中国)家居有限公司xx经济技术开发区店(以下称xxx开发区店)签订了《内购材料供应合同》。二被告同属xx百安居公司,共同收取工程款。合同约定,由xxx开发区分公司负责施工,工程款共计元,工期75天,百安居采取特有的“清包工、陪购材料”的方式,原告所需装修材料必需在被告xxx开发区店购买。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提供的.预算在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往二被告共用的资金卡内付了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共计0元,此款现仍有余额。

    xxxx年月日开始施工后先后出现了多处质量问题,经与被告xxx开发区分公司多次协商,最后双方于xxxx年10月26日达成解决方案,赔偿原告损失49593元。此后由于被告方施工负责人变动等原因工程一直处于半停工状态,原告多次向百安居领导投诉、协商未果。xxxx年6月22日被告方店长带工人在卫生间施工时违章操作,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被小区物业责令整改,并告知以后由原告承担相应责任。原告与被告的争议一直不能协商解决投诉至xx市工商局消保科,在该科的多次调解下百安居领导在xxxx年7月31日答应保证在一周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可是事后工程仍然处于停工状态。

    现在室内原告定制的嵌入墙内的十余组壁柜还没有安装,后续的电线、管道等附属设施无法安装。由于工程停工时间长已装修部分无人维护造成墙面乳胶漆发黄,7扇木门和4个房屋的实木地板起翘开裂,这些质量问题难以完全修复。

    此致

    xx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6)起诉人签名、日期。

    (7)起诉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决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整改费用______元;。

    3、反诉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订了家庭装修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工程期限______天,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竣工后,被反诉人应通知反诉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由于被反诉人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经监理方阶段验收并提出多处整改意见。但被反诉人未依该意见进行整改。无奈,后反诉人另找他人部分整改,并支付费用______元。另,被反诉人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木工工程部分才全部结束,已延误工期______天。

    综上所述,为了依法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今特向贵院提起反诉,请求依法判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四

    承包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做法。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油漆工程完工

    全部工程完工。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即_________元.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条分多次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其他支付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人: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优装修合同诉状书(案例15篇)篇十五

    上诉人(一审被告):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4号,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内蒙古东达加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永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迎春北,联系电话:

    第三人:鄂尔多斯市亚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江苏省鄂尔多斯市,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不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的(2012)达民初字第227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

    上诉人于20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先后与鄂尔多斯市亚升(以下简称亚升)有限责任公司订立了《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入工地施工至今。迄今为止已投资的300多万元的装饰标的物在被上诉人处。而被上诉人与亚升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该租赁合同的解除并非自然到期,故被上诉人和亚升均无权利无偿转交装修物。而根据添附物的处置原则,添附物应当归产权人所有,但添附人(上诉人)应得到补偿,本案中,上诉人其行为是善意的,且涉案装修施工所形成的装潢添附物是在被上诉人规划许可内,对被上诉人有充分利用价值。因此,被上诉人对涉案装修施工工程所形成的`装修款有付款的义务。

    二、涉案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上诉人于上诉人于2012年12月20日和2012年3月1日分别进驻场地开始装修截,至今年6月,上诉人完成工程价款为3329661.31元。现该项装修工程尚未完工,该项装修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被上诉人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通知上诉人撤离.工地,其恶意逃避支付装修工程款的主观目的非常明显。

    三、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上诉人飞龙公司占有租赁物的前提是其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而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履行的基础是第三人亚升公司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合同被解除,则工程施工合同即失去了履行的权利基础,被告继续占用原告房屋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属无权占有,其与第三人基于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另行解决。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是《达拉特旗锦园宾馆项目金尊公馆室内和渝富桥足疗中心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使用人,故有付款的义务,而现被上诉人在该项工程尚未完工,被上诉人在未支付装修款的情况下,机械理解合同相对性原理,属于对法律的错误理解,上诉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要求上诉人撤离施工现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

    本案中,如果仅仅因为被上诉人解除了与第三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而忽视上诉人以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基本事实,机械地认定该装修款应通过上诉人与第三人工程施工合同另行解决。而忽视该案中由装修款转化而成的添附物已归产权人(即被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是装修物的实际使用者和受益者,则无疑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

    同时,上诉人进行装修改造的工程的现值达3329661.31元,而本案的现实情况是,被上诉人已解除其与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上诉人已实际接管和控制涉案标的物,而原审法院对这些基本案件事实熟视无睹,机械适用法律,有可能导致上诉人投入巨额装修工程款所要无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首要的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一审法院的判决有可能导致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所要无门,更有可能导致特定社会矛盾的激化。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存在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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