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中心

  • ADADADADAD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16篇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时间:2023-11-09 07:21:06 热度:258℃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简介: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不断提升自己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为自己的人际关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有所帮助。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一婚姻和家庭是每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不断提升自己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为自己的人际关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有所帮助。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一

    婚姻和家庭是每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婚姻和家庭往往面临挑战和困难。为了帮助人们解决这些问题,婚姻与家庭辅导逐渐成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在接受婚姻与家庭辅导的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和技巧,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在婚姻与家庭辅导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和动机,导致了婚姻和家庭中的问题。家庭成员之间的不理解和沟通不畅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为了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彼此,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我学会了有效的沟通技巧。例如,提问和倾听是沟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问问题,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对方的内心世界;而通过倾听,我们可以让对方感到被重视和理解。此外,我也学会了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的技巧。只有当我们真正表达自己的内心,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和支持。

    另外,我在婚姻与家庭辅导中,也了解到人际关系对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我们所处的社会网络对我们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通过与亲密关系和朋友的互动,我们可以获得支持和激励,并从中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在辅导中,我学会了如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例如,我学会了尊重他人的观点和感受,以及与家庭成员和亲密关系保持开放和诚实的沟通。我还学会了如何给予和接受建议和反馈,以及如何处理冲突和解决问题。

    此外,婚姻与家庭辅导还使我认识到身心健康对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一个健康,平衡和满意的个体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平衡和满意的家庭。通过辅导,我学到了一些促进身心健康的技巧。例如,我学会了如何管理压力和情绪,如何放松身心,以及如何建立积极的心态。这些技巧帮助我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提高了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最后,婚姻与家庭辅导使我认识到了适度的自我调节和平衡的重要性。对于家庭成员来说,过度的自我牺牲和过度的迎合很容易导致关系的紧张和不稳定。通过辅导,我了解到自己的需求和权益同样重要,而且平衡是关系和家庭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我学会了如何设定健康的界限,并尊重他人的界限。通过平衡自我和他人的需求,我能够建立更加和谐和稳定的关系,为家庭的幸福做出贡献。

    总而言之,婚姻与家庭辅导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可以帮助人们解决婚姻和家庭中的问题。通过辅导,我学会了有效的沟通技巧,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重视身心健康以及实现自我调节和平衡。这些心得体会不仅对个人的成长和幸福有益,也为建立和谐的家庭做出了贡献。希望我的这些体会能够为更多的人带来启发,提高家庭和婚姻的质量。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二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大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希望能够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和家庭。然而,要构建一个幸福婚姻家庭并不是易事,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和不断的磨合。在我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我秉持着相互尊重、信任和沟通的原则,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从信任、沟通、包容、宽容和爱五个方面阐述我在婚姻家庭建设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信任是婚姻生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信任,婚姻就难以持续发展。在我们的婚姻中,我和伴侣始终坚守着对彼此的信任,我们相信对方的能力和诚实,不会出轨或言行不一。这种信任不仅是在外面的时候,也同样适用于家庭内部。我们互相信任,不会互相怀疑,这样才能够让婚姻生活充满安全感。

    其次,沟通也是婚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积极的沟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和误解。在我们的家庭中,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我们都坚持面对面进行坦诚的沟通,彼此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沟通,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挑战。

    第三,包容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力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婚姻中的包容可以减少争吵和矛盾的发生。作为妻子,我尽量包容丈夫的一些习惯和性格上的不足,因为这是他的个性,我不能去要求他彻底改变。相反,我应该学会欣赏他的优点,并与他一同成长。

    第四,宽容是建设幸福婚姻家庭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婚姻中,双方必须学会宽容对方的过错和错误。我们应该能够原谅对方,并尽量避免一次又一次地纠缠于过去的争吵和矛盾。宽容是一种修养,能够消除婚姻生活中的负面情绪,为双方提供和谐的环境。

    最后,爱是构建幸福婚姻家庭的最重要的因素。爱是婚姻的基石,能够使家庭充满温馨和幸福。在我们的家庭中,我和伴侣始终保持着深深的爱意,在困难时互相支持,在美好时共同分享。爱使我们保持了长久的激情和热情,让我们的婚姻生活充满了快乐和幸福。

    总结起来,建设幸福婚姻家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我们坚持相互尊重、信任和沟通,包容和宽容,并将爱作为婚姻的基石,就能够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我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我从信任、沟通、包容、宽容和爱这五个方面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我相信这些经验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建立幸福婚姻家庭。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三

    我结婚20年了,有点感慨!

    我认为既然我们走进了婚姻,选定了生命中的另一半,他或她就是我们生命中最好的安排,即使后面还会遇到再好的人,我们也不能动摇要与他或她共度一生的决心!

    朋友,你们认同我的想法吗?

    在我的身边,结了婚再离婚的人真的不多,可能因为我们生活在比较落后的小城市吧,这里的人都比较安分守己。

    尤其是还生活在农村的我的那些亲戚朋友们,他们中更是很少见到有离婚的事情发生,都是在默默地为自己的家努力着。

    所谓温饱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正是因为他们连温饱都还不能保证,所以哪有心思想那点破事?倒是恨不得去偷或去抢点钱,希望能让家里的生活过得好一点。

    当然去偷去抢的心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还没那胆量去犯法!所以就只能安安分分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

    他们一般都是夫妻两人各自出去城市打工,一年到头只有过年回家过年时才能见面,但是他们的婚姻就是比城里很多人牢固。

    所以我觉得结婚后的人,就应该对家庭多一点责任,男人女人都要为这个家共同努力,不要老想着自己一时的快乐。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大家加油哦!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四

    婚姻是人生中一段重要的旅程,然而,婚姻生活中难免会迎来各种矛盾和纠纷。这些问题可能源于生活习惯、沟通不畅等各种原因,但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纠纷,是我们适应婚姻生活的重要课题。

    二、面对矛盾和纠纷应保持平和心态

    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保持平和心态是至关重要的。过度的情绪化会导致冲动的言行,使矛盾升级为家庭危机。因此,我们应学会冷静下来,用理性思维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以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

    三、专注解决问题而非争吵

    当矛盾纠纷出现时,许多人往往选择争吵来发泄不满。然而,这只会让双方的感情更加破裂,问题也得不到真正解决。相反,我们应该专注于解决问题,而非纠缠在争吵中。通过理性的沟通和互相妥协,我们可以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从而化解矛盾,并为婚姻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学会倾听和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感受

    在婚姻生活中,倾听和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感受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关键。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而这些观点和想法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关注。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倾听对方的想法,理解对方的感受,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只有通过相互尊重和倾听,我们才能在矛盾中找到平衡点,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

    五、增强沟通能力,加强夫妻之间的互信

    沟通是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的重要手段。夫妻双方应该坦诚相待,勇于表达内心的想法和情感,而非将问题压抑在心底。积极有效的沟通有助于增进夫妻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从而更好地共同面对问题。此外,合理的沟通方式包括寻求专业帮助,例如婚姻咨询师。他们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夫妻双方解决矛盾,重建信任,实现婚姻的和谐。

    结语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每个家庭都会面临的挑战,但它也是家庭成长和进步的机遇。通过保持平和心态、专注解决问题、倾听和尊重对方、增强沟通能力和加强夫妻之间的互信,我们可以在矛盾纠纷中成长和进步,构建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五

    家庭婚姻是每个人一生中极为重要的事情,它涉及到家庭幸福、子女成长、夫妻关系等诸多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家庭婚姻的内涵也在不断演变,更需要我们有深入的思考和讨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谈谈我对家庭婚姻的一些个人心得和体会。

    首先,家庭婚姻的选择至关重要。在选择伴侣时,我们应该考虑对方的性格、兴趣爱好、家庭背景等多个方面。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还应该和对方有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只有这样,在面对家庭问题和困难时,我们才能够真正地互相支持和理解。此外,婚姻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地考虑家庭对伴侣的态度和支持。

    其次,家庭中的沟通和理解是维系婚姻幸福的重要因素。夫妻之间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坦诚地交流自己的意愿和需求,倾听对方的心声和诉求。只有通过沟通,夫妻双方才能更好地理解对方,解决分歧,达成共识。此外,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理解和体谅,不要一味地坚持己见,这样才能够建立起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关系。

    在面对婚姻中的问题和矛盾时,我们应该勇于面对,积极解决。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发生争吵和冲突,这是正常的。但是,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逃避困难,而应该坦然面对,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有时,我们需要主动沟通,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时,我们需要关爱和包容,不计较小事,婉转地传达我们的意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婚姻中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状态。

    此外,我觉得家庭中的责任和付出是家庭婚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作为伴侣和父母,我们应该承担起责任,关心家人的生活和成长,为家庭的幸福而努力。这包括关注对方的情感和需求,分担家务和育儿责任,经济上的支持等等。只有在这种相互尊重和关怀的氛围中,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和谐的家庭。

    最后,我认为,家庭婚姻的幸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双方的共同经营和努力。无论是夫妻双方还是家庭成员,我们都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态度和习惯。我们可以通过一起做家务、朝夕相处、共同规划和实现目标等方式,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和互信。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坚持在家庭中营造和谐的氛围,培养良好的家庭文化,传递正能量,让家庭成为每个人安心归属的港湾。

    总之,家庭婚姻是每个人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重视并认真对待。通过选择合适的伴侣、良好的沟通和理解、积极解决问题、承担责任和共同经营,我们可以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只有在家庭的温暖中,我们才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六

    婚姻家庭法律是维护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对于在这个法律体系中生活的我们来说,我们不能忽视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性。在个人和家庭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我有幸接触到了婚姻家庭法律,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和感悟。本文将从结婚登记、财产往来、离婚继承、家暴防范和家庭教育等五个方面,阐述我对婚姻家庭法律的理解。

    第一段: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的第一步,也是婚姻家庭法律的起点。通过结婚登记,夫妻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得到认可。从结婚登记中,我感悟到婚姻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夫妻双方的真心、信任和责任。只有真心相爱、相互信任,并且愿意承担起对方和家庭的责任,才能建立起稳定、幸福的婚姻关系。

    第二段:财产往来

    婚姻家庭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往来,保障了双方的财产权益。在我的理解中,财产往来不仅仅是婚姻关系中的经济问题,更是夫妻双方之间相互支持的表现。夫妻间的经济支持是婚姻关系的基石,通过经济共同负担互相照顾,夫妻间的感情会更加牢固。此外,从财产往来的角度来看,夫妻双方要注重保护双方的财产权益,建立起健全的财产管理制度,以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引发婚姻矛盾。

    第三段:离婚继承

    离婚是夫妻关系破裂的一种方式,也是婚姻家庭法律对于离婚关系管理的内容之一。对于离婚这一现象,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离婚对夫妻双方及家庭带来的伤害和痛苦。因此,在结婚登记之前,夫妻双方要三思而后行,要为了真爱而结婚,为了家庭和平而努力。离婚继承也值得我们思考,夫妻在离婚后要理性对待分割财产和照顾子女的问题,尽量减少矛盾和纠纷,让离婚过程尽可能得和平、公正。

    第四段:家暴防范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侵害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也是婚姻家庭法律尤为重视的内容。对于家庭暴力,我认为社会应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同时,夫妻双方要相互尊重和理解,避免冲突和暴力的发生。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要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的帮助和保护。家庭暴力是破坏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和谐的一种行为,我们应该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家庭和谐氛围。

    第五段: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培养下一代健全成长的基础,也是婚姻家庭法律应该关注的重要方面。在家庭教育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子女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人文素养,让他们学会区分是非善恶。同时,夫妻双方要形成共同的教育理念,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模式。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更是一种爱心和责任的体现。

    总结:

    婚姻家庭法律关乎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正确认识和遵守婚姻家庭法律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促进家庭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结婚登记、财产往来、离婚继承、家暴防范和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理解和思考,我深刻感悟到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于个人和家庭幸福的意义。作为一个有着正确法律意识的公民,我们应该牢记婚姻家庭法律的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为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七

    娶妇不要穿金戴银,只要见事生勤。

    男不动,女不动,寒衣无着要受冻。

    男干女不干,计划难实现。

    夫勤无赖地,妇勤无脏衣。

    懒媳妇爱打扮自己,勤媳妇爱打扫屋子。

    真亲恼不了百日。

    公鸡打架头对头,夫妇吵嘴不记仇。

    夫妻和,家务兴;夫妻不和睡不宁。

    米面夫妻不到头。

    家有一老,强似活宝。

    不听老人言,到底不周全。

    水大不能漫船,官大不能欺亲。

    走遍天下娘好,吃遍天下盐好。

    金子银子,不如奶汁。

    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

    要知父母恩,怀里抱儿孙。

    新姜不如老姜辣,当家还是老妈妈。

    甜不过蜂蜜,亲不过母女。

    娘挂闺女,记在心里;闺女挂娘,急断肝肠。

    娘痛儿,路样长;儿痛娘,线样长。

    娘想儿,长江水;儿想娘,哭一场。

    爹养儿小,儿养爹老。

    我养你牙长,你养我牙落。

    乌鸦反哺,马不欺母。

    水有源,树有根,不认爹娘如畜生。

    父母的心在儿女,儿女的心在外头。

    养儿方知娘辛苦,养女方知谢娘恩。

    从小不知老娘亲,育儿才知报娘恩。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八

    总有一天,80后会明白婚姻的真谛,会更加珍惜婚姻家庭,这种成熟,希望不是以离婚为代价的进步。

    爱了散了,结了离了“短命”的80后婚姻

    中国大城市离婚率持续飙升,80后成离婚主力军

    根据统计,2010年中国大城市的离婚率普遍达到了35%以上(排名第一的北京高达39%,紧随其后的上海为38%),在目前的离婚家庭中,约80%涉及80后。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比例已经“远超正常比例”。相比之下,已婚的80后人口,在总的婚姻人口中不足20%。这意味着80后的离婚率要比其他年龄段高出10倍有余。这一对比令人触目惊心。中国青年报近日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人感觉周围离婚的人多集中在“80后”。受访者中,初婚者占69.0%,离异者占8.9%,再婚者占5.8%,未婚者占11.6%。受访者认为离婚率高的主要原因有:人们对婚姻的责任感变淡了(59.6%),人们更加注重物质了(57.5%),整个社会信任缺失的影响(47.8%)。其他原因还包括:人们更加注重个性,不愿迁就妥协(46.8%);夫妻无法协调好生活与事业的关系(36.3%);对婚姻的期望太高导致失望太多(34.9%);家长干预产生矛盾(23.3%);离婚程序简单了(20.4%)。

    缺乏责任感、女性过于“强势”导致的失衡、家庭经济压力大已经成为导致80后年轻人离婚的主要原因。而对80后来说,他们离婚显得更加简单、快捷。因为,他们大多数属于“三无”情况: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这也说明他们的婚姻维系时间较短,还没有产生更多“交集”。

    80后离婚理由数字飙榜

    最现实理由no.1:房产证上没女方“名分”80后小夫妻刚结婚就离

    最现实理由no.2:彩礼4万起步一年涨一万准新郎受不了

    最现实理由no.3:工作老公要去外地工作离婚开始倒计时

    最无奈理由no.1:丈母娘不喜欢女婿劝女儿打胎离婚

    最无奈理由no.2:婆媳大战让她很无奈

    最无奈理由no.3:棒打鸳鸯

    最雷人理由no.1:生辰八字80后离婚只为生辰八字不合

    最雷人理由no.2:便秘、抢厕所、打呼噜……[全文]

    拷问:80后为何成了“离婚狂”?

    “被结婚”、“闪婚” 80后的各种纠结婚姻

    还记得刘若英曾在电视剧《粉红女郎》里饰演的“结婚狂”,因迫切地想步入婚姻而生出很多“笑料”。而如今的80后,却上演了一出出“离婚狂”的悲欢离合。80后结婚时,有的是“被结婚”。80后结婚的年龄到了,父母开始张罗着他们相亲,门当户对便安排婚期;也有的80后在婚前就轻易和女友发生性关系,为了对女友负责不得不提早步入婚姻殿堂;他们是被结婚的80后,是被结婚的一代。被结婚的婚姻,根基太浅难以站稳。被结婚,是80后的婚姻特色。

    有的80后是“主动结婚”,为了给“爱情”一个归宿,他们“冲动地”快速地选择了婚姻。虽然是主动结的婚姻,但由于是“闪婚”。婚前,男人女人看到的是双方的优点,婚后,缺点暴露且被他们无限放大,双方各种生活习惯磨合不来,最终导致一拍两散。闪电式婚姻,也是80后的婚姻特色。

    80后的婚姻,常常会栽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全文]

    懂享受,爱无能 80后沉浮在物欲横流

    80后婚姻的四大杀手top排行榜

    第一杀手:网络交友

    第二杀手:一夜qing

    第三杀手:偶像剧

    第四杀手:双方父母

    反思:80后我们为何要结婚?

    你为什么要结婚?

    婚姻不是爱情的冰冷坟墓,而是爱情的信仰基石

    几米治愈系绘本《婚姻的意义》

    警报:80后婚姻危机的预警信号

    最易令80后婚姻破灭的8件事

    5种习惯谋杀婚姻幸福

    在婚后长期的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有5种习惯会谋杀你的婚姻幸福。

    1、唠叨不停。总是抱怨只会得到眼前的好处,而另一半会慢慢对你产生厌倦。

    2、总是批评。如果你总是因为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去批评对方,定会让他(她)感觉受轻视。生活中的事情应该由双方共同来承担,不要去责难某一方。

    3、没有主见。“我都听你的”,这种态度可能不会引起争吵,但会使你成为不幸婚姻的牺牲品,最后你会成为吃力不讨好的人。

    4、过于理性。过日子不是经营企业,像个充满智慧的高级经理人不但会让你不近人情,也会向另一半传递出对方在你心目中没分量的信息。

    5、独自决定。生活中的有些事情可以独自决定,但如果是有关金钱、时间、孩子或家庭生活等重大决定时,独自决定就成了鲁莽行为,不利于加深夫妻间的亲密感。

    警惕婚姻的5大危情时刻

    危情时刻一:孩子降生的冷落期。

    孩子出生后,夫妻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性生活也大打折扣,加上照顾孩子的辛劳和经济上的压力,夫妻关系容易紧张。

    危情时刻二:激情耗尽的平淡期。

    两人开始面对琐碎的现实,彼此的缺点也暴露出来,如果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柴米油盐的日子很可能让人感到不适应。

    危情时刻三:金钱地位较量期。

    当自己闺蜜的老公或自己的老同学的事业风生水起,不是仕途辉煌就是叱咤商场,而自己老公还是一个每天挤公交的小职员,一种违和感不禁油然而生。

    危情时刻四:三年之痒的外界诱惑期。

    此时双方对婚姻的满意度第一次探底,是发生婚外情的最危险期。宽容与理解是这个时期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

    危情时刻五:家里突然变空后的真空期。

    从子女呱呱坠地到如今长大,始终都是家庭的轴心。但自孩子离家住校后,原来平稳的生活一下像缺了什么似的,家中的火药味开始浓了起来,而吵架的原因通常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芝麻绿豆事。

    “零家务”成80后婚姻新杀手

    战斗:抗击爱情疲劳症打响婚姻保卫战

    80后夫妻对橡皮婚姻说“不”

    病名:橡皮婚姻

    有一种情感“假货”叫橡皮婚姻,指男女双方都尽职尽责,但貌合神离,无爱又无痛,无趣也无梦,法律意义上的婚壳尚在,跟离婚相比,就差一个证了。“橡皮婚姻”是个新名词,但是对照王朔那部有名的小说《橡皮人》,意思很容易明白,其实就是情感麻木。和一下能联想到的“七年之痒”不同,橡皮婚姻在才结婚一两年的80后群体中已经出现。橡皮婚姻的情感状态是婚姻中缺少爱。

    把脉:橡皮婚姻的四大症状

    1、夫妻双方惜字如金。

    经常对配偶讲些贴心话、私房话,这是构成和谐夫妻关系的要素之一。而当你已经懒得哄伴侣开心,那就意味着你们不再有情感上的交流,只是搭伴过日子而已。

    2、生活中不再有兴奋点。

    你和爱人多久没有开心地笑过?多久没有在一起做一些令人兴奋的事情了?如果你觉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是那么一成不变,你的开心和痛苦都不能强烈地表达出来,甚至,连一个人玩网络游戏也胜过与他相处,那你就要小心了。

    3、不再争吵。

    其实,那些整天吵架的夫妻,比沉默寡言的夫妻更容易生活在一起。争吵至少表明夫妻双方还有勇气互相交流,而冷淡的默不作声则是问题严重化的征兆,你们已经视对方如空气一般了,这真的很可怕。

    4、性生活可有可无。

    没有愉悦的性生活,标志着夫妻之间已经不再有身体和心灵的交流。

    治疗:求新求变是唯一的出路

    首先要重拾信心。

    婚姻生活很容易磨掉夫妻双方彼此的个性,比如,一些女性会向家庭主妇靠拢,以为这样才有利于婚姻。其实,能保持幸福婚姻的人,往往也是能保持自己个性的人。因此,对女性来说,不仅要做个家庭主妇,更要做有个性的家庭主妇,重拾在婚前的信心和爱好,让自己容光焕发、生气勃勃。

    其次,要让自己变得有趣。

    与使人心跳加速的爱情相比,婚姻生活是琐碎而平淡的,我们应该以平和的心态来接受这个事实。但面对日复一日的生活,首先要让自己找到生活的乐趣,才能带动自己的爱人,让婚姻生活也变得有趣起来。夫妻双方要善于从平常的生活中发现情趣和感动,用自己的活力感染周围的人。

    最后,要有勇气改变现状。

    经营婚姻是一门艺术

    培育幸福的“婚姻长线”

    制胜:婚姻恒久远浪漫永相伴!

    我们应该制造浪漫而不能制造矛盾

    摇篮网专家团成员、家庭婚姻问题专家阿达丽,多次做客摇篮网,与网友畅聊婚姻幸福的密码。阿达丽说:“幸福的女人,一定取决于是否有幸福的态度。在日常忙碌的生活中,无论角色如何转变,无论是妈妈还是妻子,无论是名咨询师还是朋友,用平和、智慧的心态去转变,去面对,赢得每一刻的幸福,收获每一刻的感动,才是做幸福女人的真谛。”

    阿达丽:有句话要抓住老公的心就要抓住老公的胃,我觉得婚后的浪漫非常重要。在结婚以前不管是男方过生日还是女方过生日都会有一点点的小浪漫,但是结婚以后有一些家庭忙于家庭的事物,养孩子,赡养老人,而且自己的工作比较繁忙,尤其白领很忙。我接触过很多白领,他们工作的频率是非常快的,甚至晚上10点到12点还在继续的工作,他们就需要减压。我建议这些人组织家庭适当的渡假,夫妻两个人在乡间,或者海边重温一下快乐,或者在结婚庆祝日可以来一个浪漫的晚宴,散布,在家庭中制造浪漫,有孩子还可以带着孩子。我觉得这也是营造一个家庭良好的气氛,也是经营家庭最好的方面。家庭有婆婆或者有公公一块生活的时候,不要忘记公公、婆婆的生日,这是很重要的。在他们生日的时候给他们买一点生日礼物,或者带他们出去玩玩。在家庭发生矛盾的时候,其中有一方一定要冷静,因为两个人都在激烈的情绪下,情绪只能升级,这种升级起来的情绪制造会造成很多家庭悲剧。

    不要让孩子成为影响夫妻关系的“第三者”

    网友:有的妈妈生了孩子以后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宝宝身上,有意无意肯定会忽略了丈夫的感受,可能是生理上,或者心理上。在这个时候我觉得需要多沟通,理解,要时刻注意对方情绪的变化,不要等事情已经发生了在发现,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放在丈夫身上,只要有事情发生都有一些蛛丝马迹,所以一定要互相关心。

    阿达丽:这是一个警告,这种爱是可以分布的。你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宝宝,你老公肯定觉得不公平,我结婚之前是什么样的,结婚后是什么样,两个一对比心里肯定有一定不平衡。宝宝是你结婚的结晶,两个人共同抚养有这样的义务。不能说妈妈情谊重一点,爸爸的情谊轻一点,女人是感性的,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用感情来表达的,男人用行动来表达的,所以说爸爸的关爱并不一定小,有的父亲出差有时候会给宝宝买一点东西,妈妈可能会抱着宝宝说我的小天使,可能爸爸就不会,爱是同等多的,作为夫妻来讲,爸爸要理解妈妈,妈妈要理解爸爸。我建议很多做妈妈的人,在得到宝宝的时候不要忽略爸爸的感受,互相之间要多沟通,多了解,多理解,这很重要。

    结语: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有喜乐,也有沮丧;有浪漫,也有平淡;有甜蜜,也有苦涩;有信心,也有迷茫。

    我们一味地要求对方的成全,却一再地伤害着对方。我们慢慢淡忘了恋爱时的海誓山盟,逐渐难以忍受婚姻的地老天荒;我们曾坚信会用自己的一生厮守对方,却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觉得当初的选择是多么荒唐;在步入婚姻殿堂的一瞬间,我们都以为自己长大了。

    最后,我们终于发现,长大的含义除了欲望,享受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有勇气、责任、坚强以及某种必须的牺牲。面对婚姻这座永恒之城,其实我们80后并未长大,还不懂爱和被爱。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九

    婚姻与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人生阶段。在婚姻与家庭的道路上,我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在婚姻中建立良好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家庭是一个温暖的港湾,但也需要花时间经营和维护。此外,婚姻和家庭中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冲突十分重要。最后,养育孩子是婚姻和家庭的一大重任,需要我们用爱和耐心培养他们。

    在婚姻中建立良好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沟通是婚姻关系中的基石,只有通过沟通,夫妻才能互相了解彼此的想法和感受。为了有效地沟通,在彼此决定结婚之前,我们应该彼此坦诚相待地交流。同时,在婚后,我们还需要学会倾听和尊重对方的意见,而不是一味强调自己的观点。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彼此,建立相互支持和尊重的关系。

    家庭是一个温暖的港湾,但也需要花时间经营和维护。家庭是一个人生的大舞台,是我们可以真实展现自己和彼此分享快乐和痛苦的地方。然而,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我们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经营和维护。我们应该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和理解。此外,我们还可以定期举办家庭聚会或进行一些共同的活动来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只有经营和维护好家庭,我们才能享受到家庭带来的温暖和幸福。

    婚姻和家庭中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冲突十分重要。在婚姻和家庭的旅途中,遇到冲突是完全正常的。我们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拥有不同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因此产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关键是如何处理这些冲突。我们应该站在解决问题的立场上,学会沟通和妥协。遇到冲突时,我们可以冷静地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的方法。同时,我们还可以寻求家庭咨询师的帮助,学习有效处理冲突的技巧和方法。

    养育孩子是婚姻和家庭的一大重任,需要我们用爱和耐心培养他们。孩子是婚姻和家庭的希望与未来。作为父母,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培养他们成为有道德良知、知识丰富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为了养育孩子,我们应该多花时间与他们沟通,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该以身作则,成为他们的榜样,并给予他们足够的爱和耐心。只有用爱和耐心培养孩子,我们才能够帮助他们茁壮成长。

    总之,在婚姻与家庭的道路上,我意识到建立良好的沟通、经营和维护、有效处理冲突以及用爱和耐心养育孩子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这一系列努力,我们可以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让婚姻和家庭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坚实的依托。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都可以凭借这些心得体会,更好地应对并享受婚姻和家庭带来的幸福和成长。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

    婚姻与家庭是每个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追求幸福和快乐的归宿。在自己亲身经历婚姻与家庭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其中蕴含的意义和价值,并从种种经历中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承诺与责任、信任与沟通、理解与包容、共同成长和孝敬与关怀等五个方面进行展开论述。

    首先,婚姻与家庭建立在承诺与责任之上。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代表着两个人互相承诺在一起共度一生。而家庭则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小社会,需要每个成员都能以身份、责任和义务为基础共同建设。在婚姻中,我们要保持对彼此的承诺和责任,要能够为对方着想,在生活中互相扶持和关爱;在家庭中,我们要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做到互相尊重,共同分担家庭中的困难和压力,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温暖和谐的家。

    其次,信任与沟通是婚姻与家庭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信任是婚姻与家庭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没有信任的关系无法长久地维持。在婚姻中,我们要相信对方,建立起信任的基础,倾听对方,并学会诉说自己的感受和需求,通过积极的沟通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相互信任和有效的沟通,才能够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共识,让婚姻和家庭关系更加坚固和稳定。

    第三,理解与包容是维系婚姻与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性格和生活习惯,在婚姻中,我们要学会理解对方,尊重对方的个性和需求。在家庭中,我们也要包容家人的缺点和不足,并以理解和宽容的心态去看待。夫妻之间要互相体谅、尊重和包容,相互支持和鼓励;家庭成员之间也要相互体谅和包容,创造一个和谐宜人的家庭环境。

    第四,婚姻与家庭是一个共同成长的过程。每个人都会在婚姻和家庭中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这也是一个成长的机会。共同面对困难和问题,协力解决,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能够让关系更加牢固。同时,婚姻和家庭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各个阶段都会有新的角色和责任需要适应和改变。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同时也让婚姻和家庭得以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最后,孝敬与关怀是家庭中最为重要的品德之一。婚姻和家庭是我们成长的起点和结束的归宿,我们要对自己的家人用心、用情,用我们的行动去孝敬和照顾他们。不论是父母、配偶还是子女,我们都应该在生活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爱。只有通过付出和关心,我们才能够收获到家庭的温馨与幸福,让婚姻和家庭变得更加美好和和谐。

    综上所述,婚姻与家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港湾,让我们找到了归属感和安稳感。通过深入的思考和亲身经历,我了解到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包括承诺与责任、信任与沟通、理解与包容、共同成长和孝敬与关怀等方面。我相信只有在这些方面的努力和付出下,婚姻和家庭才能够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一

    婚姻和家庭是每个人生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婚姻和家庭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婚姻和家庭对个人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婚姻是两个人的契约。

    婚姻是两个人彼此之间的承诺和契约。在婚姻中,双方需要相互支持和理解。我从自己的婚姻中学到了一个重要的教训,那就是沟通的重要性。沟通是婚姻中保持联络的关键。通过坦诚的对话,我们可以解决矛盾,消除误解,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此外,婚姻中的忠诚和责任感也是至关重要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够维系和谐和幸福。

    第二段:婚姻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婚姻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成长的过程。在婚姻中,我们需要适应变化,同时也要保持对彼此的关注和照顾。在我们的婚姻中,我学到了灵活性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学会适应生活中的变化,并为彼此提供支持。婚姻中的改变和挑战可以成为我们个人和夫妻关系的机会。通过共同面对困难和克服障碍,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欣赏对方。

    第三段:家庭是温暖的港湾。

    家庭是一个温暖的港湾,是我们心灵的庇护所。在我自己的家庭中,我学到了家庭的重要性。家庭是一个可以分享喜悦和悲伤的地方。我们共同度过的时刻和经历是家庭的宝贵财富。家庭中的亲情和支持让我们感到安慰和愉悦。在家庭中,我们也可以彼此支持和鼓励,共同成长和进步。

    第四段:家庭中的角色与责任。

    在家庭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丈夫和妻子应该相互尊重和支持。作为父母,我们需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给予孩子爱与教育。在我的家庭中,我意识到了家庭成员间的相互依赖和帮助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分担,这样才能让家庭更加和谐和快乐。

    通过与伴侣和家人的相处,我发现婚姻和家庭给予了我成长的机会。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关于爱、宽容和奉献的重要教训。婚姻和家庭是一所永久的学校,通过与伴侣和孩子的相处,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提升和成长。他们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导师和启迪者,他们的爱和支持使我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

    总结:通过自己的婚姻与家庭的经历,我领悟到了婚姻和家庭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婚姻需要双方的坦诚和奉献,而家庭是一个可以分享喜悦和悲伤的地方。通过与伴侣和家人的相处,我们可以相互成长和进步。我相信,只有在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我们的婚姻和家庭才能幸福和谐。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二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三

    人大成家,树大结果。

    知冷知热是夫妻。

    朋友面前不说假,夫妻面前要说真。

    穿破才是衣,到老方是妻。

    要热是火口子,要亲是两口子。

    结婚不宜早,只要配得好。

    最亲莫如母子,最爱莫如夫妻。

    结发夫妻丑也好,粗布缝衣衣也牢。

    家常饭,粗布衣,知冷知热自己的妻。

    头发丝绑得住老虎,善良妻劝得转恶丈夫。

    有了骏马月月过得愉快,有了贤妻年年过得愉快。清油炒韭菜,各人媳妇各人爱。

    若要他爱你,还需你爱他。

    成家容易养家难。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四

    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珍爱网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报告对北京、广州、重庆等十个城市家庭的婚姻缔结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构建幸福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对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龄在22岁至55岁之间,涵盖60后、70后、80后、85后至95后四类人群。

    在抽样调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职场上认识成为夫妻的有17.4%,曾经是同学的有18.2%,各占近两成。专家表示,这或许与具有共同语言和相似经历有关,双方更容易找到共同点。

    不过,最主要的婚姻缔结模式还是通过“熟人介绍”,该比例为54.3%。其中,因“熟人介绍”结婚最多的是70后,1980年后出生的群体则更容易出现同学夫妻,这一点比70后高出33个百分点。在其他的相识方式中,被80后广泛接受的qq、msn、社交网站、相亲网站等互联网社交工具,轻松击败传统婚介所,占比7.5%。

    总体而言,外表不是影响婚姻缔结的关键因素,只有29.2%的受访者表示比较重视对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从年龄层来看,60后基本不看重“颜值”,70后中超过三成的表示比较在意对方的外表。

    报告中提到,夫妻双方为异地生人的,60后、70后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后、85后至95后两个群体的比例分别达到47.3%、45.5%,也就是说,近半数夫妻不是“老乡”。专家认为,这种现象与城市间开放发展,异地求学、就业,交通和通信条件便捷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门当户对”仍是缔结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认为夫妻经济状况相似很重要,认为需要“社会地位对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么“幸福密码”?报告分析指出,接受调查的幸福家庭成员具有四种主要的性格特质,首要的是“有责任感”。91.6%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是个有责任感的人。其次是“善于控制情绪与处理冲突”,79.4%的人深谙此道,而男性认为自己“善于控制情绪”的比例高于女性6.3个百分点。

    其余两个重要性格特质依次是“开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视父母意见”。女性在做决定时“重视父母意见”的比例为64.6%,高于男性的40.5%。调查结果表明,对待婚姻负责任的态度有助于双方奠定更稳定的情感关系,给对方足够的信心和安全感。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五

    她是一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子。和所有美丽优秀的女人一样,她的身边不乏各种精品男人。但是,她一直没有找到可以互托终身的另一半。

    一次聚会上偶遇,她身边赫然多了个亲密无间的男人——不算英俊的外貌,不是绝对优雅的举止。

    他和光彩照人的她在一起,有一点不协调。她却丝毫不觉,万千喜悦掩藏不住。

    席间,清淡的食物吃得让人有些索然无味时,终于端上来一盘红红辣辣的大虾。

    一桌人顿时来了精神,在座的男士很绅士地帮身边的异性剥虾,白嫩嫩的肉蘸了醋放进小碟子里,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吃完,露出会心的微笑。

    她没有举筷,似在等着他剥虾给她。他剥了,却没有送进她的碟子里,而是送进自己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她终于忍不住看准一个大虾夹下去,他却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筷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还很不客气地瞪她一眼。

    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恼羞成怒,却微微一笑,至此不再举筷,只慢慢地饮一杯茶水。

    以后时常遇到他们,总是同样的情节上演。他会毫不客气地倒掉她面前热气腾腾的咖啡,没理由地阻止她吃很多美味的食物,甚至有时会夺下她吃了一半的饭。

    我简直愤怒,认为他们一个不可理喻,一个无可救药,等着看他们分手的大好结局,但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分开,而且打算结婚。

    她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满面生辉,像个小女孩,喋喋不休地讲述着相爱的点滴,生怕错过哪一个甜蜜的细节。

    原来,她的胃一直不太好,稍微吃多一点就会很难受,但是控制饮食需要超常的毅力和耐心,而她常常禁不住诱惑,不自觉地就多吃了。和她交往的那些男人,虽然被她再三告知肠胃不好、希望能督促她节食,可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鼓励她多吃,只顾她吃得开心,不顾她吃完后胃里的翻江倒海。

    直到遇见他,尽心尽责地督促她的饮食。她的胃病,再也没有犯过。

    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不只在乎她一时的喜悦,更关心她身体的长久舒适。

    我终于明白,她为何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与他共度此生。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篇十六

    第一条【调整范围】。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家庭法调整夫妻之间、亲子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二条【婚姻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缔结婚姻和解除婚姻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三条【一夫一妻】。

    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配偶。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第四条【男女平等】。

    男女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家庭成员在享有民事权利时,不应受到任何基于性别的差别对待。

    第五条【弱者利益保护】。

    妇女、儿童、老人的婚姻家庭权利受国家特别保护。在处理涉及儿童的家庭事务时,应当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首要考虑。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

    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借收养之名买卖儿童。

    第六条【善良风俗】。

    维护善良风俗,提倡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法有规定的,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婚姻习俗,但不得违背善良风俗。

    第二章亲属。

    第七条【定义】。

    亲属是自然人之间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发生的身份关系。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姻亲。

    第八条【配偶】。

    男女因结婚互称配偶。配偶关系因一方死亡、双方离婚、婚姻被依法撤销而终止。

    第九条【血亲】。

    血亲是因自然的血缘联系或因法律拟制的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

    自然血亲关系因出生而发生,因死亡而终止;拟制血亲关系因收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而发生,因一方死亡或者养、继父母子女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

    第十条【血亲的亲等】。

    亲等,是表示血亲间血缘联系远近的单位。亲等的计算方法:

    (一)直系血亲的亲等,从己身上数或者下数,以其间的世数而定,一世代为一亲等。

    (二)旁系血亲的亲等,从己身数至双方同源的直系血亲,再从同源的直系血亲数至计算亲等的对方,一世代为一亲等。

    第十一条【姻亲】。

    姻亲是以血亲的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姻亲包括:

    (一)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兄嫂、弟媳、姐妹夫等;。

    (二)配偶的血亲。如岳父母、公婆等。

    姻亲关系因作为中介的婚姻当事人离婚或者婚姻被依法撤销而终止。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姻亲关系是否终止,由双方商定。

    姻亲的亲等,依己身与血亲的亲等,或者从配偶与其血亲的亲等。

    第十二条【近亲属】。

    下列亲属为近亲属:

    (一)配偶;。

    (二)四亲等内的直系血亲;。

    (三)四亲等内的旁系血亲。

    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直系姻亲,在扶养关系上视同近亲属。

    第十三条【亲属的法律效力】。

    亲属之间有关禁婚、扶养、监护等婚姻家庭法上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规定。

    亲属在其它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但其他法律规定与本法规定抵触的,适用本法。

    第三章结婚。

    第一节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结婚能力】。

    自然人均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自然人达到法定婚龄并符合本节规定的其他条件,始得结婚。

    第十五条【合意】。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十六条【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十七条【禁止重婚】。

    无配偶者,始得结婚。

    一人不得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第十八条【禁止结婚的亲属】。

    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者,相互间不得结婚:

    (一)四亲等以内的直系血亲;。

    (二)四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四亲等以内的直系姻亲。

    拟制直系血亲间的收养、扶养关系终止后,亦不得结婚;但养子女与收养方的旁系血亲辈份相同者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不宜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疾病的人,应当根据婚前医学检查医师的建议,决定是否结婚。

    第二十条【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二十一条【事实婚姻】。

    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相互关系为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符合本章各项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成为有效婚姻。

    第二节婚姻的无效与撤销。

    第二十二条【婚姻的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第二十三条【婚姻无效的后果】。

    被确认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准用本法关于公同共有的规定,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分割当事人同居期间财产时,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权益问题,适用本编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婚姻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因欺诈、胁迫而结婚;。

    (二)结婚时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三)结婚时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第二十五条【撤销权人】。

    (一)因欺诈、胁迫结婚的,受到欺诈、胁迫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二)早婚的,双方享有撤销权;。

    第二十六条【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因欺诈、胁迫结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该期间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

    (二)早婚的撤销权人已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第二十七条【婚姻撤销的效力】。

    婚姻被撤销的,从撤销之日起婚姻关系消灭。

    第二十八条【离婚规定的准用】。

    可撤销婚姻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间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扶养和教育,准用本法第五章第三节和第四节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损害赔偿】。

    因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受到损害的无过错一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第四章夫妻关系。

    第一节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地位平等】。

    夫妻互为配偶,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参人大版)。

    第三十一条【婚姻居所】。

    婚姻居所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夫妻一方自愿成为对方家庭成员的,以对方的居所为婚姻居所。

    第三十二条【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接受教育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三十三条【生育权】。

    夫妻双方平等地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妻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第三十四条【家事代理权】。

    在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夫妻互为代理人。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司法解释一第17条)。

    夫妻一方滥用此项代理权时,他方可予以限制,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五条【扶养、扶助与维持家庭生活的义务】。

    夫妻应当相互扶养、相互扶助,按各自能力,共同承担维持家庭生活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权】。

    夫妻平等享有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扶养、教育、监护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遗产继承权】。

    夫妻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节夫妻财产制。

    第一目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三十八条【适用的原则】。

    夫妻双方没有订立财产约定,且不存在依法适用非常财产制情形的,应当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三十九条【婚后所得共同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权利,以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第四十条【共有财产范围与推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一)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及其收益;。

    (四)双方共同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

    (六)不属于本法第四十二规定情形的其他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能证明为夫妻一方所有的,应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四十一条【共有财产的享有】。

    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第四十二条【特有财产】。

    特有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依法取得的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财产及权利。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一)婚前财产;。

    (二)依法属于一方所有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人身保险金、复员转业费等。

    (三)一方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

    (五)一方从事职业必需的专用物品,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且价值较大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约定一定的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第四十三条【特有财产的享有】。

    夫妻对各自所有的特有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但作为婚姻居所及基本条件的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不得自由处分。

    第二目约定财产制。

    第四十四条【夫妻财产制契约的内容】。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编有关共同财产和特有财产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订立的时间】。

    夫妻有关财产制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订立,也可以在婚后订立。

    第四十六条【方式和登记】。

    夫妻财产制契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在结婚登记时,一并登记于婚姻登记档案。

    婚后订立财产制契约的,应当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财产制契约登记。

    第四十七条【有效条件】。

    夫妻双方订立、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制契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

    (二)亲自订立,变更或者撤销,不得由他人代理;。

    (三)意思表示真实;。

    (四)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善良风俗。

    第四十八条【效力】。

    婚前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契约,自婚姻关系成立时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后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契约,自依法成立时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财产制契约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变更与解除】。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财产制契约。

    夫妻财产制契约的变更、解除,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解除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目非常夫妻财产制。

    第五十条【非常夫妻财产制】。

    法定事由出现时,依法律规定或者经法院宣告,夫妻共同财产制变更为分别财产制。

    第五十一条【当然的非常财产制】。

    夫妻一方受破产宣告时,其财产关系适用分别财产制。

    第五十二条【宣告的非常财产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夫妻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解除原共同财产制,实行分别财产制:

    (一)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或者其在共同财产中的应有部分已被扣押;。

    (二)夫妻一方的行为危害他方利益或者妨害婚姻共同生活;。

    (三)夫妻一方拒绝向他方报告其收入、财产及债务或者共同财产状况;。

    (四)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一年以上;。

    (五)继续实行共同财产制,将使夫妻一方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其他事由。

    在第(一)项情形,除夫妻另一方外,债权人也有权申请撤销共同财产制,宣告实行非常财产制。

    当事人应当依据人民法院宣告解除原共同财产制,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判决,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三条【共同财产制的恢复】。

    改采分别财产制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经夫妻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恢复原共同财产制。

    当事人应当依据人民法院宣告恢复原共同财产制的判决,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离婚。

    第一节登记离婚。

    第五十四条【登记离婚的定义】。

    登记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合意离婚,符合法定条件,而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第五十五条【登记离婚的条件】。

    夫妻双方合意离婚,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登记离婚程序:

    (一)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婚姻关系为合法缔结;。

    (五)协议内容有利于保护妻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第五十六条【离婚登记的程序】。

    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必须持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间内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经审查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应于审查期间届满后予以登记,向双方签发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前款审查期间为一个月,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之次日起算。

    审查期间内,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审查期间届满后的一个月内,当事人双方未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离婚证的,视同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第五十七条【离婚登记的效力】。

    当事人双方从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第五十八条【离婚协议书的变更】。

    登记离婚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子女的监护与扶养,或者财产的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协议书,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有关子女监护与扶养,或者财产分割内容得,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节诉讼离婚。

    第五十九条【诉讼离婚的定义】。

    诉讼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一方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离婚方式。

    第六十条【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经调解夫妻双方和好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予原告撤诉;经调解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第六十一条【准予离婚的标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夫妻关系不可挽回地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被依法宣告失踪;。

    (二)患有严重精神病或者传染病经治不愈;。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四)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五)对一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虐待或者遗弃;。

    (六)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

    (七)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八)其他导致夫妻关系不可挽回地破裂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抗辩理由】。

    离婚对一方当事人或其子女将造成极其严重损害,而暂缓离婚有益于防止或减轻这种伤害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离婚诉讼。

    (参德国民法典第1568条【苛刻条款】:“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或者为保护拒绝离婚的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如罹患严重疾病),即使婚姻破裂,也应当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第六十三条【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六十四条【复婚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节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扶养和教育。

    第六十五条【离婚后的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监护,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监护、照顾、扶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十六条【离婚后的子女监护】。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直接扶养,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

    第六十六条【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审酌因素】(参台湾民法第1055条之一)。

    人民法院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做出有利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裁判:

    (一)子女的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状况;。

    (二)子女本人的意愿和人格发展的需要;。

    (三)父母的年龄、职业、品行、健康状况、经济能力及生活状况;。

    (四)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与态度;。

    (五)父母子女间或未成年子女与其它共同生活者之间的感情状况。

    第六十七条【子女扶养教育费的给付】。

    离婚后,不担任子女监护人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扶养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给付费用的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对子女扶养教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必要时,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六十八条【给付方式和期限】。

    子女扶养教育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扶养教育费。

    对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负担必要的扶养教育费。

    第六十九条【探望权】。

    离婚后,不担任子女监护人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近亲属有权与该儿童会面交往,但以有利其身心健康为前提。

    第七十条【探望权中止的事由】。

    探望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以及子女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其探望权:

    (一)患有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

    (二)有赌博、吸毒或者酗酒等恶习;。

    (三)拒付子女扶养教育费;。

    (四)对子女有性侵犯或其它暴力行为;。

    (五)教唆、引诱子女实施违法行为;。

    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依法恢复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或者中止探望权行使的判决和裁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

    第四节离婚财产分割与救济。

    第七十二条【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财产关系因双方离婚而终止。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应当均等。双方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女方、子女监护方以及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第七十三条【共同债务清偿】。

    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以双方各自财产均等偿还;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十四条【离婚经济帮助】。

    一方生活水平因离婚明显下降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予以适当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十五条【家务劳动补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扶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第七十六条【共同财产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章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父母与亲生子女。

    第七十七条【亲子关系的推定(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以其母亲的丈夫为父亲。非婚同居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以与其母亲同居的男子为父亲。

    受胎期间为子女出生之前的第三百天到第一百八十天之间。

    第七十八条【亲子关系的推定(二)】。

    依法采用人工生殖技术生育的子女,以同意采取该方式生育子女的男女为父母。

    第七十九条【亲子关系的推定(三)】。

    数名男子均可被推定为子女的父亲时,依下列原则推定:

    (一)在母亲的丈夫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之间,推定母亲的丈夫为子女的父亲;。

    (三)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和受胎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之间,推定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为子女的父亲。

    第八十条【亲子关系推定的否认】。

    精选婚姻与家庭心得大全(16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下载
    热门标签: 优秀作文 读后感
    ADADAD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