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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调研报告,20篇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 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04 23:01:43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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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调研报告可以反映出调研过程中的亮点和问题,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改进和优化的方向。接下来,我们将分享几篇优秀的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一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节能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坚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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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可以反映出调研过程中的亮点和问题,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改进和优化的方向。接下来,我们将分享几篇优秀的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一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节能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坚持办“低投入、低消费、高效率”的节约型学校,从“理念、机制、管理、督导”入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节约耗材、控制支出、节约用电、用水、用油,整体提升了节能工作水平。

    节能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校一直以来向学生宣传开展“节能型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我校有761人,搞好“节能型学校行动”,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暑假期间,我校就给学生布置了一项作业,设计一份“我为节能能源献一策”的方案,并在家中进行节能,空调设置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水循环使用,请家长对孩子节约能源的行为进行评价。开学后,我们将学生设计的方案收回来,进行评比。开展“节能小标兵”和“节能标兵班”的评比,每周对各班用电用水和分类垃圾情况进行评比。

    我校垃圾分类活动。我们制订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进行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的宣传,各班自备回收垃圾的纸箱,进行垃圾分类,学校定期进行垃圾回收;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召开垃圾分类班会,出垃圾分类板报;进行垃圾分类征文和绘画的比赛;参加“减少垃圾,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等,且在省市里都有获奖。

    我们还开展了3次以节能为主题的班队课;出了以节能为主题的黑板报3次;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了一次节能为主题的作文比赛;全校学生安排了一次浪费损耗现象社会调查和提了一条节能降耗的建议等,收效都十分明显。

    我校把环境教育与新课程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课程设置、校本课程的开发上做文章,把开展绿色学校工作融入教学。

    我校强调教授基础型课程的教师在各学科中均应注意渗透环境教育,有渗透环境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资料的积累;教授探究型课程的教师要开设有关保护环境的主题研究项目,组织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教授拓展型课程的教师要承担有关环境教育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性社会环境考察等实践活动。各类课程的教师定期开展有关环境教育的教研活动。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和年级组长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对节能工作加强了领导,并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在广大学生和教师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和学生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同时,我校对节能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节能工作纳入到教师评价和班级评比中来。建立台帐,每月行政会上通报节电、节水等节约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管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周总结和月通报,让节能管理更加精细化,也让学校上下及时了解了节能工作的整体情况,从而形成了节约挖潜、合理消耗、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由于学校现代化教育设备的不断投入,在用电节能方面用电度数表面略微有所增加,学校将进一步做好节电工作,争取做到不浪费一度电。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二

    城管行政处罚是城管行政法律部门根据司法法律的受权或许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违背城市管治司法、法律及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依法予以制裁的行为。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城管行政法律机构被赋予了很多的行政处罚权,假如这些行政处罚权不能获得公平、公开的行使,不只影响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形象,并且严格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损害司法的庄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则:“行政处罚遵照公平、公开的制度。”将公平、公开制度写入司法,作为施行行政处罚必需遵照的主要制度,有利于完成司法所追求的公平、公道,有利于加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处罚约有用监督,有利于加强行政法律人员的责任心。

    (一)城管行政处罚公平制度的基本要求

    公平,要求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在施行行政处罚时必需以现实为根据,对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司法法律的要求运用统一标准,对现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风险水平相当的违背城市管治司法、法律的行为,不管违法当事人的位置、势力、关系如何,应天公地道地予以处罚。公平制度是依法行政在行政处罚中的一个主要表现,其详细显示在:第一,行政处罚必需过罚相当、即行政处罚的详细内容该当与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风险水平相当,第二,行政处罚必需正当合理,即行政处罚必需以司法为绳尺,做四处罚法定。还,在行使自在裁量权时,要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第三,行政处罚必需坚持逃避制度,即施行城管行政处罚时,案件查询人员、听证掌管人员及案件审批人员与当事人或案件有直接短长关系的,该当逃避。坚持逃避制度,目标是避免施行行政处罚时徊私作弊或许发生成见。相关人员该当逃避而未逃避,不只显掉公平,并且组成顺序违法。第四,行政处罚必需听取当事人陈说意见。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必需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说意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则,“回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说、申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二)城管行政处罚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公开,是指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对有关城管行政处罚的司法法律和规章规则、法律人员身份、主要违法现实、处罚决定等与处罚有关的状况,除能够风险公共利益或许损害别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并由司法、法律特别规则的以外,应该向当事人公开。公开是法的实质属性,法所具有的奉告、指引、评价、教育和强迫等效果,其前提前提是公开。坚持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第一,根据公开,《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则:“对违法行为赐与行政处罚的规则必需发布;未经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根据。”但凡要人们恪守的,首先要事前发布。发布要做到实时、完好,发布的内容既包括司法法律的标准文件,也包括其附件。第二,身份公开。施行行政处罚,必需公开法律人员的身份,第三,处罚公开。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该当奉告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现实、理由、根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对符合法定前提的行政处罚案件还必需公开举办听证,让当事人能充分行使陈说和申辩的权益,以避免违法、欠妥的行政处罚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处罚公开包括处罚顺序公开、处罚文书公开、处罚后果公开等。

    公平、公开制度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城管行政法律必需坚持的主要制度。当前,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历程中,各地城管行政法律部门依法行政认识日益加强,城管行政处罚日趋标准。但不能否定,当前城管行政处罚在遵照公平、公开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少函待处理的.问题。

    (一)重实体轻顺序

    城管行政处罚在顺序上的公证与否,直接影响行政处罚的内容能否有用和成立。须知,顺序是公平的前提。但是,因为受传统的重实体、轻顺序观念的影响,一些城管行政法律部门以为行政处罚只需现实清晰、证据确凿,到达了处罚目标就行了,顺序上的不足对行政处罚的效能没有影响,因此在施行城管行政处罚时违背法定顺序,如先执行后判决,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不实行奉告顺序等。有些当地在行政处罚中虽然按照顺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因为法律人员本身本质制约,对顺序的实用往往流于方式,不够严谨,如滥用口头传唤、单人查询取证等。

    (二)重正当轻合理

    行政处罚公平、公开制度是行政处罚合理、正当的内涵统一,20xx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具体推进依法行政施行大纲》,将“正当行政”、“合理行政”作为依法行政两条最基本的要求。这就是说,行政处罚既正当又合理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二者不成偏废。要完成行政处罚公平,就必需在施行行政处罚的进程中,做到既正当又合理。但在当前的城管行政处罚实践中,重正当轻合理的倾向相当遍及。局部城管法律人员在案件查询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重定性轻情节,只看与定性直接关联的违法现实的基本证据,却不思索与量罚亲密相关的情节、责任、来龙去脉等相关要素。如在处罚占道经营乱摆卖时,只思索占道行为违法,不思索占道面积的巨细,对数名违法当事人“天公地道”地处以相同数额的罚款。别的,在查处违法行为进程中,法律人员经常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不合法律性要素的影响,招致办案不合理、不公平。

    (三)滥用自在裁量权,随意处罚

    自在裁量权是指行政法律主体在司法所答应的范围内,基于司法的目标,依据详细状况和意志,自行判别和选择本人以为准确的行为的权利。自在裁量是相对辑束裁量而言。竭束裁量是指在施行行政处罚时,必需严格依照司法、法律的规则进行,没有任何选择的自在。然则,城管行政处罚量大面广,拥有极大的自在裁量空间。自在裁量权是城管行政处罚的主要构成局部,但也是城管行政处罚的一柄双刃剑。运用妥当,有利于完成公平和效率,反之,便会招致权利滥用、越权法律、进犯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并严格损害司法的庄严。因而,在行使城管行政处罚自在裁量权时,该当思索司法所规则的该当思索的各方面要素,最大限制地尊敬当事人的权益,公道合理,不带任何成见,对当事人对等地实用司法,遵照过罚相当的制度。

    (一)司法标准滞后

    我国现行的触及城市管治的司法法律虽然较多,但不系统,散见于其他的司法法律之中,很多司法法律条则又貌同实异,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互相矛盾,司法标准内部的协调性、统一性、配套性不能知足行政法律的详细性和可操作性要求,招致城管行政处罚不足完善、精确的处罚根据。面临这一难点,城管法律队员处于被动境地。关于分明处于管治权限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事项,如对其进行管治,尤不足对应的处罚根据;如纰谬其进行管治,则又是行政不作为的倾向。特别是统一行为还违背两个司法,触及到数种分歧的处罚时,终究实用何种司法、何种处罚,城管法律人员很难掌握,难以弃取和定夺。

    城管行政处罚是城管行政法律部门根据司法法律的受权或许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违背城市管治司法、法律及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依法予以制裁的行为。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城管行政法律机构被赋予了很多的行政处罚权,假如这些行政处罚权不能获得公平、公开的行使,不只影响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及城市县政府的依法行政形象,并且严格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损害司法的庄严。

    (二)城管体制不顺

    城管行政法律队伍当前仍处于较紊乱的情况,虽然有些城市设立城管行政法律局或许还设城管局,相对集中局部行政处罚权,但大多数城市照样城市建设管治监察支(大)队,且不是法律主体,而是受委托法律的事业单位,在人员、经费上没有足够的保证,法律力度较弱,有的当地的城管行政法律甚至是自筹经费。法律权益被约束后,尤其需求较为完善的配套办法,如从物质上等方面大力共同。城管队伍做为较为年青的重生队伍,不足响应的指导管治体制,独树一帜,不足透明监督。当它所管治的事项需求其他部门的共同时,却又显得惨白无力。这种情况直接招致处罚弹性大,处罚后果不不变,也形成了行政处罚的坚苦越来越大、纠纷愈益增多,不断激发暴力抗法事情。

    (三)长官意志制衡

    在城管行政处罚进程中,一些部门指导、上级指导以及其他外部力量对城管行政处罚进行过多搅扰,招致城管行政处罚申“长官意志”流行,直接影响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呈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主要的一点就是城管队伍不足较为自力的机制。广大法律队员在基层与市民群众进行有理有据的工作,然则这并不能抵御指导喜欢于人情所说的话,处于经费及其他方面的原因,一些行政处罚往往是有出无行,长此下去,严格减弱了行政法律力度,影响行政法律形象。

    (四)其他原因

    随着法制历程的不断加速,公民的司法认识提高很快,公民学会用司法兵器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这对行政法律部门及法律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很多城管法律队伍提出了“文明法律”的标语,然则当你面临群众以“进犯权益”的外表理由进行维权,当你面临无理群众的围攻咒骂,当你面临英雄主义认识激烈出面的围观群众声声征伐时,如何文明法律就成了一浩劫题。一时的让步能够招致今后反复呈现相似的问题,然后成为指导时刻不忘、群众口口相传、队员大家头疼的“刺头”。此时,处于基层的一线法律队伍似乎应针对状况进行行政处罚,来更好的表现行政处罚的公开与公平制度,而不是一味的姑息将就。

    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一向主旨,但当前不少当地的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存在着“官贵民贱”思想,拜金主义流行,往往经过施行行政处罚追求部门利益、当地利益和个人利益,阻碍公平、公开制度的执行。还,城管法律人员本质低下,也是招致城管行政处罚有掉公平、公开的主要原因。

    (一)加大城管行政法律体制的改革力度

    (二)加速城管行政法律领域的立法措施

    如前所述,城管行政处罚难以做到公平、公开的原因之逐个是司法标准滞后,因而,加强城管行政法律,促进城管行政处罚权公平、公开行使,建设健全城管司法法律至关主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大势所趋,也符合我国改革行政法律体制的客观需求,所以,必需从相对集中城市管治领域行政处罚权的角度动身,制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治法》及其系列法律、规章,将散见于其他司法法律中的内容综合起来,使其系统化、科学化、司法法律根据专一化;在规则自在裁量权时,尽能够减少自在裁量的幅度;要严格规则城管行政处罚顺序,经过严格的顺序遏制行政处罚显掉公平、公开等不正当、不合理现象。

    (三)加强城管行政法律队伍的本身建设

    再完善的司法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假如没有一支高本质的城管行政法律队伍,就很难构成正当、公平、公创办案的场面,城管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制度就会大打扣头。因而,建设一支规律严正、公平无私、政治坚决的城管行政法律队伍,是完成城管行政处罚公平、公开的主要要素。城管行政法律部门应坚持常常性地组织广大城管法律人员学习政治埋论和政策法律,加强城管法律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城管法律人员养成优越的职业品德,培育城管法律人员的分析才能和逻辑思想才能,不断提高城管法律人员的管治水平、法律水平和法律效率,然后真正完成城管行政处罚的公平、公开。

    (四)建设完善城管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

    法谚说:权益的赋予是为了更好的行使权利。如何较好的行使权益是摆在每一个享有权利的机关和个人面前坚持到底的问题。依照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道理,其相同要从表里两方面来保证。从外部来说就是建设完善城管行政处罚的监督机制,以促进城管法律队伍行使手中的行政权益。监督的路子和手段有很多,无论是从实践照样从实际来说,要完善城管部门的内部管治机制,建设健全各类制约机制。如我局制订的百分制审核机制、表里监督机制、奖惩鼓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都无异于是在这一方面有益的测验。还,完善人大、政协、社会言论等外部监督机制,既欢迎上级指导、同级其他部门的批判建议,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火眼金睛的监督告发,将城管行政处罚至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三

    新成立的地级*州市,是一个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外向度较低的一个农业大市。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两优一快”统揽工作全局,大力发展“三大经济”,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商务工作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

    (一)市场运行良好。

    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进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我市进出口贸易增长趋缓。200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605万美元,同比增长4.85%,其中进口170万美元,同比增长43.02%.出口1435万美元,同比增长1.62%。**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13万美元,增长227%,**药业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73万美元,增长388%,**县经纬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53万美元,增长79%,这几家企业出口形势良好,对我市对外贸易起到了支撑作用。**县牛羊肉加工厂因为受俄罗斯国内政策的影响,出口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7万美元。

    我市共有开发区个,其中省级开发区个,市级开发区个,县级开发区个。为鼓励加快开发区建设步伐,各县、区均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到开发区落户创业。各开发区中,均储备了一批优秀项目,如***县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4000万元的香港微生物肥料项目、投资2000万元集销售与处理一体的现代汽车修理厂、投资2000万元的**金鑫输送带厂等项目,已经有进园意向。有的县区已经储备了一些招商项目,正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六)一批农副产品出口基地正在形成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按市场需求布局,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明显的中药材、**、肉食等农副产品已经在我市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目前我市一批以农副产品出口的基地正在形成,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产业为依托,以特色农副产品为核心,正在形成优势农副产品产业区和产业带,使我市优势农副产品出口创汇额有较大提高。

    2004年我市商务运行保持良好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成绩来之不易。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市商务运行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较多,上下关系不畅。现阶段,各县、区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涉及商务的工作部门较多,行政层级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不畅,影响了商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县:商务主管部门目前有四个: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贸局、商务局。由于主管部门多,各自行使商务运行中的部分职能,在商务实际工作中又有职能交叉重叠现象,政府缺乏有效指导,无长远规划,不利于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二是我市经济外向度不高。目前我市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规模偏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偏低。对外贸易的份额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我市进出口的总额高速增长是在基数很小的基础上实现的。一是出口企业普遍存在着外向度不高、企业规模偏小、贸易方式单一、出口商品结构落后的问题,出口商品主要为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不多。二是出口企业外向型意识不够,大多规模较小,产品档次低、竞争能力弱,且多满足于现状,小富即安、小成则满,没有把企业的发展放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来认识,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不足。三是对国家的有关政策了解不深。对政策敏感度低,不能积极主动的了解和研究有关政策,不能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四是严重缺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尤其缺乏既懂企业管理,又懂外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五是企业进出口渠道不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不足,对国际市场的供求信息不了解,国内外客户网络建设不健全,严重影响了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三是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薄弱。由于各种原因,我市一直没有建立市、县两级市场运行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原市、县两级内贸系统(原财办系统)所建立的统计系统由于机构改革而七零八落,不复存在。现在我们所做的季度市场运行分析基本上依赖统计局提供的简单数据,没有自己内贸系统内独立搜集整理的数据,因此许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细、比较系统的数据无法取得,致使我们的市场运行分析比较苍白,无力,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也不能为市领导决策、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是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由于人员、经费、业务能力等客观原因,对成品油、生猪屠宰、旧机动车、报废汽车、煤炭、拍卖、餐饮业、典当等行业和专业市场的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力度不够,部分行业和专业市场问题还比较突出,管理比较混乱,对这些行业和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亟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找出突破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解决目前的混乱状况。

    外国零售业巨头冲击我市零售企业,同时对于改变我市商业网点散乱状况,规范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对提高城市品位和商业档次也具有重要意义。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发布工作迫在眉睫。

    六是招商引资环境有待改善。我市近年来在利用外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出台了一批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但目前投资环境的状况和其他比较先进的城市相比,还有些差距。招商引资实际的操作中,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不高,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没有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敷衍塞责、拖延扯皮,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外商投资不能提供优质服务。涡阳县的精陶项目与政和堂药业项目均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上出现波折,使项目的开工时间一拖再拖,大大影响了投资方在当地投资的信心,影响了当地政府在外商心目的形象。

    七是对于招商项目重引资轻扶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投资人进行种种许诺,一旦引资成功,难以兑现当初的承诺,不对外商的投资项目进行扶持,挫伤了外商的投资积极性,没有对外商的利益给予充分保护。原**县二桥工程外商共投资5000万元,投资方也许诺若合作愉快会再投入一至两个同等规模的项目,由于当初与投资方达成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没有兑现,投资方已经撤销了原来打算在当地投资的项目。

    八是有些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国家、省的政策把握不准。对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不能正确分析判断,没有准确地把握国家经济政策和改革方略,没有为县、区分管领导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使商务工作陷入被动。去年3月份,南京爱立丰有限公司来利辛县签订年出口300万美元的合同并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当时只考虑出口退税会增加县财政支出,主管部门服务不到位,没有与该公司达成协议,影响了全县的进出口任务的完成。

    九是商务系统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县、区商务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较重,不能全力投入商务运行工作,分散了大量的精力。全市商务系统共有企业62家,职工14031人,下岗9059人,在岗1524人,离退休3448人,企业负担沉重。商务系统的企业大多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和七十年代初成立,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经营设施和经营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现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只有少数企业,大部分处于倒闭状态,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欠帐问题严重,企业与政府均无力承担,职工上访时有发生。为保证社会稳定,商务主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用在维持职工的稳定上。

    这次调研虽然时间短,但了解了全市商务运行的一些基本情况,收获颇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必须加大对国家、省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研究,指导商务工作。

    要增强对政策研究的总体把握性,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政策法规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动向,抓全局性、关键性、敏感性的重点政策研究,抓关系*州商务运行关键性问题的政策研究,从总体上把握住政策研究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才不至于陷入被动。(二)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

    近年来,我市的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同省内一些对外开放的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的投资环境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要从基础设施的规划、改造、建设到环境的美化、绿化、净化,从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到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要用实际工作来吸引投资者,大到优惠政策的落实,小到投资者的衣、食、住、行。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招商的主体作用,用各种方式吸引外商投资,鼓励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扩大出口贸易,开展对外承包业务,扩大发展空间。

    (三)必须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

    以两个置换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调整企业产权结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退出,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可以因企制宜,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实施股份制改造,引入多元投入主体,将企业改造成由经营者或经营层持大股的股份制企业;二是鼓励内部职工入股,将企业改造成由职工联合劳动、联合投资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三是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依法变卖企业有效资产,对职工进行妥善安置,严格依法实施破产,下决心破产销号一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停业半停业企业;四是推进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这是事关我市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按照“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原则,对直属商贸企业的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转换机制,搞好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必须把开发区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要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搞好基础配套设施,增强承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能力。积极储务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吸引更多的项目进区建设,使开发区真正成为我市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培养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支柱企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必须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要结合国家和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茧丝绸行业四个信息直报系统的建立工作,建立我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增加信息采集点,提供快速、准确的数据,完善市场运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六)必须加快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发布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和财政的支持,抓紧制作经费落实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规划制定前期调研工作;三是在经费落实的基础上,招标确定规划制作单位,争取尽快完成我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发布工作。(七)必须加强外贸人才的引进、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营进出口企业外贸人才的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营进出口企业的经常性督导,促使他们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注重国际市场研究,确保企业不但有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新产品,而且有能够进行自营进出口的外贸人才。引进、教育、培训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外贸人才队伍,为我市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认清形势,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统列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了土地管理,信贷管理适度从紧,对我市商务运行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握宏观经济政策,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要加快解决制约我市商务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二)科学指导,提高经济外向度。

    经济外向度水平的高低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一直是困扰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大力提高我市经济外向度水平,已成为我市经济上新台阶的关键所在。一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提高外向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分析市场,研究市场,努力促进我市对外经济由资源主导型向市场导向型的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采取必要的手段,加速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外向度,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注重外贸、外资的良性互动。把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争取通过利用外资,在重大项目、关键技术和优势产品方面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和生产体系,通过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创造稳固的市场环境。三充分发挥人力和农产品资源优势,拓展利用外资空间,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先进设备的引进,提高进口设备的科技含量,注重“引进来”,加快推进我市产业化进程。(三)加强监管力度,努力提高内贸管理水平。

    开拓市场,引导消费,促进国内流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商品流通拉动经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一是积极在流通企业中推进新型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二是积极发展物流配送,降低流通成本,做到货畅其流,同时注重发展特许经营,发挥其在建立流通网络体系、调整流通结构、吸纳民间资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商品流通管理水平。三是大力发展联营、兼并、特许经营、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四是开拓农村市场、为农民提供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及生产资料。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商务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从建章立制着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局目标责任制、科室岗位负责制,制定全年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局工作制度、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全市商务运行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四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基本情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一是严把接收环节。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二是逐人建立档案。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五

    新民市禁毒警察大队为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特召开了全队民警开展工作座谈会。特邀主管局长、纪检、法制大队等领导以及禁毒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禁毒大队大队长贾洪论主持,会上,主管领导强调指出,对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我们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将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作为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承担刑事执法办案职责的领导,要认真研究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禁毒大队贯彻落实工作。二要强化制度建设。要不等不靠,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准确掌握基层执法实际的基础上,从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入手,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工作。清理本对制定的涉及刑事办案的规范性文件,对与新刑诉法内容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硬件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许多规定,对公安的执法硬件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禁毒大队一定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超前谋划,完善执法硬件设施,确保能够适应新的刑事执法需要。第三,要保障按照要求在审讯期间全程录像。同时要强化学习培训。每名民警都要主动积极的学习,使其不仅能做到知识了然于胸,更重要是操作娴熟于手,切实提高依法获取各类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打击犯罪的综合效能。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侦查权使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和调查取证的具体程序,对公安刑事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结合侦查工作实际,《程序规定》对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例如,进一步明确了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提出了全面审查判断证据的要求;明确了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的案件范围和全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具体要求,加强对讯问过程的实时监督;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依法规范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因此对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的要求就更加的严格。针对禁毒工作要更加的注重现场的搜查,了解全面的证据链条。在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及《程序规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困难及挑战有哪些。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牢固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在思想上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其次,进一步树立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学会在监督下办案。执法民警办案过程将更加公开,更多地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广泛接受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第三,掌握了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手段。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拓展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手中与犯罪做斗争的武器更加有效。广大民警将更好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打击惩治犯罪,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六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校共有班级xx个,在校小学生xxx名,少先队员xxx名,入队率90%。有少先大队辅导员x名,中队辅导员xx名,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00%。

    为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始终认为,小学少先队工作的成功与否,在学校工作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搞好小学少先队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或随便应付了事。我校少先队工作努力更新观念,提升理念,讲究方法,活跃实践,切实提高少先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完成少先队工作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对重点工作进行了重点以下几方面的活动。学校结合本校的特点开展四好少年活动,用评选评选五项竞赛等形式创新活动形式,在评选的基础上又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在品德生活、学习、体育、综合能力等方面设立各种奖项,起到了少先队的育人作用。民族精神教育方面。学校依托升旗仪式、主题演讲、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小队员心灵从此播下了爱国种子,增强了民族荣誉感。

    1、少先队工作没有独立的课程。学校重智育轻德育,家长、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成绩看作衡量学生的主要标准,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中,并没有少先工作的课程,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更多的只是流于形式,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2、少先队辅导员兼课过多。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都是各个学校的骨干力量,承担了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法保障开展少先队工作要求的时间和精力,辅导员兼职问题突出,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精力受限。学校没有配备专职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由班主任兼任,最多达到一周20节课,这样的兼职很难保证老师有足够的精力开展少先队工作,这些辅导员是有名无实开展的大多数活动没有体现少先队特色,虽然少先队员参加了,但并不知道是由学校少先大队组织开展的,也不清楚组织者是辅导员,少先队的育人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3、少先队活动经费的不足。少先队的活动经费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导致少先队的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有些辅导员都是凭着对少先队工作负责的热情,自掏腰包开展活动;有些辅导员先垫付活动经费。极大的影响了少先队工作的开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少先队组织的荣誉感、骄傲感和吸引力。

    4、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有待于加强。通过调查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不足,无法明确的描述少先队的标志,很少有接触少先队的网站刊物等等,学校少先队对少先队员的教育不到位,活动开展少、内容单一,缺乏创新。

    1、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指导校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工作,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通过专家指导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联合教育、人事等部门,对学校辅导员的活动开展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调动和保护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要以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为目标,以加强辅导员自身修养,提高进行少先队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少先队工作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顾名思义是城市中的管理、执法,作为在乡镇设置的城管执法中队,在开展工作中往往遇到一些法律盲区和误解,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不止一次听到老百姓这么说,你们城管是管城市的,怎么管到我们农村来了。老百姓的话虽然有开玩笑的意思,但实际工作中我们感觉乡镇的城管执法工作与城区街道的执法工作是有区别的。

    “我没偷没抢不犯法,你凭什么管我”,这是在乡镇执法工作中当事人经常说的一句话。马路边摆个小摊卖东西这对他们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他们认为我们去规范他们才是不可理解,因为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还有,开店的店主在店门前摆满了东西,队员去管理,回答是这样别人都看得见,生意好,至于是否影响市容,店主才不会去考虑。说实话,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行为在乡镇区域是司空见惯,老百姓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这可以从我们很少接到这方面的举报中得到证明。乡镇老百姓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意识缺乏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对我们城管执法工作的误解甚至抵触,镇政府整治市容创建整洁环境的努力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阻力重重。

    乡镇相对于城区街道来说基础设施落后、城市化率不高、历史遗留问题繁杂、百姓认识不足,因此按城区街道的市容市貌标准来要求乡镇显得很不现实。中队的工作重点只能侧向于新建成的区块和工业区,而对乡镇老的居住地范围只能控制现状,而要给老的居住区带来市容市貌大变样,单靠我们城管中队的努力显然是无能为力的,这需要政府的重视及大力投入。现阶段看来,政府对乡镇的市容市貌方面的重视显然不够,政府更看重的`是经济建设。可以举一个例子:乡镇的工业区好多厂因生产需要扩建厂房,而按城乡规划法,厂区内扩建厂房是需要规划部门审批的,一般超容积率的建筑是办不出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但是当中队去查处这类案件时,往往是镇政府出面协调,以支持地方企业为借口,让这些违章建筑建造了起来。

    乡镇城管工作的尴尬处境决定了工作方式、方法的不同:作为市容环境的执法部门,中队对当事人基本上采取劝说教育的宽容方式,以理服人,不以法压人,多听取弱势群体的意见,满足百姓的正当要求。工作中多与乡镇政府沟通,互相配合,互相协助。在履行规划、市政、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职责时,则听取乡镇政府的意见,尽力配合当地政府的工作。乡镇在发展,我们的执法工作也在摸索中,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找到一条乡镇特色的城市管理执法之路。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八

    xx侗族自治县位于xx最西部,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辖7镇16乡297个村。境内聚居着侗、汉、苗、回等26个民族,总人口26万,其中侗族占80.1%。1956年成立自治县,是全国较早成立的民族县之一。xx地理区位偏远、立地条件差,经济发展滞后,全县现有110个贫困村,有贫困人口近5万余人也是xx省重点贫困县之一,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还极为艰巨。在当前,xx的扶贫开发工作仍然面临资金投入不足,基础建设薄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失,贫困人口数额较大、隐性贫困现象严重,扶贫产业规模较小、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必须立足新阶段、研究新形势、采取新举措,才能加快推进我县扶贫开发进程。

    新阶段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面临三个方面的新形势。

    国家的扶贫标准将调整至1067元,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从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新标准以下的全部人口,并对其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从此不再区分绝对贫困与低收入的概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也不仅限于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而是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目前我县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足683元的绝对贫困人口还有8300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在683至944元之间的低收入人口还有23240人。国家上调后的贫困线标准1067元计算,我县的贫困群众还更多,贫困面更大,需要扶助的贫困群众将多达5万余人。这些贫困群众,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差、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灾害频繁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都十分困难,扶贫开发的任务更加艰巨。

    受自去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以出口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势头严重受阻,外向型企业生产萎缩,我县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大量返乡,农村新的转移外出就业十分困难。据调查统计,我县目前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人数已多达57999人,占外出务工农民总数的39%,而且返乡人数还在持续增加。农村劳务转移输出困难,返乡人数增多,将导致我县农村人口、资源及各类社会矛盾将日益突出,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将变得更为困难。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进入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阶段,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局面正在形成。国家扶贫战略、扶贫政策体系即将进一步调整完善。以专项扶贫政策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大扶贫”的格局,实行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将是今后较长时期扶贫开发的基本政策取向。对此,作为基层民族贫困县,必须在工作中更高更严要求,在基础数据收集、基本政策研究、基层举措探索上做更多、更细、更扎实的工作,为上级的扶贫战略和政策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基本依据。

    立足于以上形势,xx扶贫开发办将从四个方面着力,全面推进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

    一、坚定一个目。

    即坚持以提升xx扶贫开发层次为重要目标,积极应对新阶段、新情况和新问题,从高处着眼、从重点入手。要深入抓好抓实扶贫工作调研,全面掌握新形势、新标准下我县的贫困状况,充分听取并掌握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深入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并积极为市、省和国家制定新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各界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扩大我县扶贫开发规模,扩宽对贫困群众的扶助范围,全面推动我县扶贫开发工作上水平,出成绩。

    一是研究开发扶贫项目。针对我县贫困农村现状、发展需要和农民愿望等实际,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重点研究开发一批能够较快、较稳带动群众致富的好项目、大项目,丰富我县扶贫开发项目库。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扶贫项目研究、开发、储备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强对外宣传,用好项目、好前景、好效益争取企业投资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通过项目建设,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农民多增收,快增收,稳增收。

    一是基础先行工程。当前重点是抓好第三轮20个“整村推进”村中19个村的公路建设、1个村的人畜饮水建设,并积极筹措资金,抓好面上其他贫困村的各项基础建设;二是产业带动工程。肉牛产业方面,在10个贫困村扶持群众发展优质能繁母牛300头、肉牛1100头、种草500亩。农业方面,在6个贫困村扶持群众开发优质稻20xx亩,整修水渠8000米。在环县城4个贫困村扶持群众开发无公害蔬菜600亩,建蔬菜大棚8个。药材和经济作物方面,在4个贫困村扶持群众开发龙脑樟基地400亩、金银花基地100亩、优质葡萄基地100亩。三是扶贫培训工程。在选好学校、选好专业、尊重学员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抓好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20xx年完成371人的目标。结合我县的种类产业发展,开展好农村种植、养殖为主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在今年实现结实用技术培训2100人,推广农业新技术20xx亩的培训目标。

    一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推进乡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小建设,通过加强领导,促进全县各贫困村发展规划、项目管理及建设等工作协调统一,减少矛盾纠纷对扶贫开发工作阻力。二是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在县扶贫办内部进一步细化工作,每项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不重复。进一步完善对乡村的目标管理,分解工作,责任到人。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完善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严格项目项目筛选、考察、研究、申报程序,确保项目科学合理,保证项目建设效益。进一步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效益。四是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在资金运行上,继续实行财政专户封闭运行。对扶贫项目工程实行招标,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和方法。在资金拨付上实行县财政、县扶贫办、项目所在乡、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多重把关,确保资金安排合理、运行安全和使用效益。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九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近日我们组织专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有关情况如下:

    20xx年,我区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几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本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抓基础,定制度,强管理,显实效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自全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0人,解除矫正74人,现在册矫正人数46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委托调查12人。我区现有一个基层司法所(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我们采取业务练兵、岗位学习为主,到丰润、路南等先进县区参观见学等形式强化业务学习,明确职责,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履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20xx年社区矫正实行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后,我们严格执行审前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矫正实施、解除矫正、档案归档等整个工作流程,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案,针对不同对象个体特征,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周联系月汇报,让每个监管对象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抓好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对象,关心其生产、生活,使之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能安心进行矫正,有效的防范了矫正对象再犯罪。

    一是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基层社区矫正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受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仅有一个基层司法所,即老庄子司法所,负责空港城开发区和老庄子镇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其本单位管理。社区矫正与监内执行有着同样的严肃性,只是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存在不同。按照《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来执行管理。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办既不具备行政司法主体资格,又难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极大地削弱了法律应有的威慑力。今年6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司法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对我区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社保、街道、村(居)等部门的共同配合,由于区司法局组建时间比较短,各部门相互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有待加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应建立一支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人员、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高等院校学生、矫正对象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村(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社会力量还有待于全面发展和加强。

    四是工作任务日益加重。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越来越多的罪犯将转入基层社区接受矫正。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无法按照要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无法对其进行日常管理,极有可能造成这部分人员的失管、失控,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1.增加专门机构,加强人力配备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司法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xx〕71号),建议新建一个司法所,负责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岗学与脱产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等形式,下大苦功加强现职人员的业务学习,花大气力提高现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尽快地进入角色、适应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壮大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其显著特征。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要积极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不断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使全社会都能够正确认识、理解、支持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工作队伍。

    3.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资金需求。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继续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不少于20xx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培训、必要的办公用品、印制宣传材料、工作表彰等,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4.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研判矫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避免脱管失控。另一方面要为他们积极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

    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是中国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历史期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第2页(2)反省执法对象与目的。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如城管执法中不按程序没收工具、扣押财物等),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应当明确,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与其他部门争利,更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行更为流畅,使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够感觉更加和谐;不是以暴力将小摊小贩赶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进行管理,使管理者乐于按政府制定的规则活动。因为一个法治政府如果允许它的执法者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与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远。

    (3)建立执法新机制。现行的城管执法机构,其职能基本继受于其他部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因而显得残缺不全,复杂繁琐,影响了执法效果,所以,解决此问题就必须创新执法机制。如原有执法机构的有些职能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会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应彻底交由城管执法机构。并且在职权转移的同时应考虑到编制、人员的转移与变动,否则就会导致机构的膨胀,从而加重社会的负担,这也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时,还应重视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比如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时,可与公安部门、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动式执法".当然,机制创新的目标是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权威的综合执法队伍。

    第3页(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城管执法机构强制性管理是不够的,各种配套社会政策都必须跟进。对无照商贩流动经营问题,政府要考虑商业网点或者导入区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如镇海区有二十几万人口,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菜市场并不多,以致公路两边摆摊,菜贩占街卖菜的现象常常发生,这就与城市发展很不协调;同时,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照成本,为其办理经营执照,最终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正常范围。

    总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经济要发展,面对不同的价值取向,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必须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时,一个文明社会的秩序应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上的,而不能为了秩序而去剥夺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只有这样,社会的运行才能和谐,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在正常的运行轨道上得以实现。

    第4页。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一

    1.创新执法理念,消除特权思想,树立服务意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xx年12月8日挂牌成立之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高标准组建、高起点亮相、高素质执法的要求。市执法局的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要想实现高要求的目标,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他们通过外出学习和实践总结,形成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确立了把城市管理与为人民服务统一起来,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的执法工作指导思想,并以此衡量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两年多来,他们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聘请有社会影响的人士和政协委员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活动,使执法队伍中传统的特权观念受到重重制约,并完全转变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实行柔性执法,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行政执法的亲和力。

    城管执法涉及到市容环卫、规划、建筑市场、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交通运政、房屋拆迁等方面,执法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些城市的城管执法单位为完成执法任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扫荡式、封杀式、铁面式执法,有的甚至临时聘用能打会武的社会人员参与执法,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其结果是执法环境遭到破坏,抗法事件不断发生,反而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阻力和困难。**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学习考察和实践,认识到要落实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必须改善执法环境,树立新型的城管执法形象。他们及时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本思路。首先要求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和执法资格条件进行人员录用,解决清理和解聘原各类协管员和其他临时人员。他们还适时组建了女子执法队,着重招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入执法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的亲和力和专业素质。其次局党组制定了每周一学、每月一题、每季一讲、每年一训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执法现场观摩,典型案例剖析,军事化训练等方法,提升执法队伍的素养,树立亲民、爱民和执法为民的理念,培养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目前,**城管执法队伍已在市民心中建立起了较为良好的亲和形象,得到了市民的支持和信任。

    3.实行行政服务,慎用行政处罚,增强执法的人性化。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管执法的特点,提出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要求执法三先一慎,即处理违法违章前先敬礼、先说教、先帮忙,慎处罚。在日常的执法活动中,只要判断能用服务的方式解决问题,就绝不使用强制方式去解决,宁可多跑几趟路,多受一些麻烦,多做几次服务也要让问题和谐解决。如在治理占道经营零散摊群点的执法中,他们不是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积极提供服务。首先从便民出发,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或对占道摊点统一规范,搞好服务后在引导占道经营户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超市)规范经营。既实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经营户的经营权益。通过服务把取缔变安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城市建筑垃圾清运中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专门成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帮助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合理制定拉运线路,指导建筑工地设置洗车台和硬化出入口路面,还适时提供清扫人员和冲洗设施,同时辅以动态巡查,使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大为改善。为了扩大服务范围,他们于去年三月开通了统一的12319服务热线,调动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执法管理活动。

    4.实行行政指导,减缓执法的对抗性。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对特定相对人运用劝告、说服、建议、示范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相对人遵守或服从法律,以实现预期的行政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国家行政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和趋势,是对传统的行政强制的有益补充。

    **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中,事事以劝导为先,规定了小商贩首次违法违章接受劝告立即纠正不予处罚;农民临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违法违章只劝导不处罚;残疾人员及下岗职工违反城管规定劝告帮助不处罚;警告有效,不再处罚。他们还印制了《不再违章保证书》,违章人员承诺不再违章并签了保证书的,也不再处罚。再如,在处理藏族群众在市区繁华路口叫卖刀具饰品的过程中,公安部门不便管,他们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起草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致藏族朋友的一封信》,并请来当地民族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当翻译,与藏族群众沟通和交流。

    首先对藏族朋友来**经商表示热情欢迎,同时宣传**市开展创卫活动的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经商,并想方设法为他们经商活动提供帮助。藏族商贩深受感动,上百名在街头游荡的藏族商贩有的进入市场,有的自愿撤离街道。在治理马路摊点中,执法队在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出台指导性新举措,倡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积极设立瓜果、蔬菜、便餐等方便市民生活的摊点,引导夜间不营业的院内市场,吸纳周边占道夜市。通过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大大减少了执法的对抗性,缓解了社会矛盾。我们在**市街道随机询问了一位正在执法的队员平日是如何进行执法管理的,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四个字劝导、宣传.可见在**市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已成主导。

    5.实行行政契约,建立执法的互动性。

    行政契约,又称行政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据法律和政策与相对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行政契约同样不象行政命令那样强硬,也不同于民事合同表达的是自由意愿。它是一种弹性灵活的新型行政管理手段。在城市拆迁和建筑垃圾管理中,他们与建筑工地或拆迁单位签订《市区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针对居住区野广告治理难的问题,他们与小区物业或管理单位签订《居民居住区野广告治理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执法任务转变为相对人的合同义务,增强了相对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保障了执法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6.实行行政奖励,调动执法的公众参与性。

    行政奖励作为国家和政府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手段,在调动和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发挥了重要的行政作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中尝试使用行政奖励,使市民积极支持城管执法,共同营造出执法的良好社会效应。他们制定出《有奖投诉办法》,与公示电话一并制成卡片向公众散发,对制止或举报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人员均给予100至150元的奖励。同时对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还给予各种精神奖励。通过奖励,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既激励了公众的参与热情,又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内地富余人员向沿海地区急剧流动,这种转移和流动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工。近年来,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使得其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校外来工子女就学现状,更好地营造外来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就学环境,我校关工委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以及实地参观等形式,广泛听取学校领导、教师、外来工及其子女、退休干部、热心该问题的各阶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外来工子女就学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成因,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建议,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随着外来务工子女人数的日益增多,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历来认为,外来工子女教育不仅仅是读书问题,而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民生问题,应当责无旁贷地加以解决。目前的整体情况是,学校已经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具体做法是:

    位”。我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报名时,在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无门槛入学,即使上述证件无法及时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子女先入学后补办,乃至变通,做到一个不少。在教育部门直接指导下,我校围绕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注重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就近入学、全员接收的原则,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

    (二)学校帮扶,全力以赴,为外来工子女就学营造关爱氛围 相当一部分外来工子女由于迁徙到新谋生地,环境迥异,缺少父母引领关爱,学习相对后进、甚至有一小部分性情孤僻。我校关工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从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入手,大力营造关爱外来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1、帮思想。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学校采取结对交友形式,营造一个宽松友善、充满亲情、弥漫关爱的氛围,帮扶他们过好思想关,树立信心。如:学校教导处采取“2+1”结对形式,由一名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一名品学兼优的本地学生与一名外来工子女结对,进行思想帮扶,做到多与外来工子女谈心,多开展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多进行家访。母失管造成的空虚,小林同学逐渐融入到全班同学之中,学习兴趣不断提高。

    2、帮生活。由于外来工子女的父母收入普遍较低,他们的生活比较困苦。学校针对这一状况,多方筹划筹资,帮他们度好生活关。如学校利用“六一” 节组织外来工子女开展专题活动,为部分外来工子女赠送学习用品。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学校非常关注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做了大量起步性、开创性的工作。外来工对学校的帮扶基本上是满意的。

    但在调查中,从我委调研课题组的角度看,我们发现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如:从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来讲,因为关于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信息不全、政府投入教育的财力人力不足以及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情况制约,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又如,外来人口不稳定,教育管理困惑。外来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极大地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外来工子女教育面临一大难题。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要求,我市税务部门在加大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观念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提高了税务稽查的权威性,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为确保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作出了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及服务机制等还待于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为宗旨,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和现代信息手段,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高高在上、铁面执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被动应付的纳税局面。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一方面上级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各种纳税服务举措,而另一方面作为纳税服务的具体落实者——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从思想观念上将纳税服务工作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新《征管法》第九条明确“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强调反腐倡廉,真正以纳税人的权利为出发点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却往往被忽视了。结果,征纳双方的关系没能融洽地协调发展,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没能有效化解,给征管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碍了征管工作的发展进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税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科学的各职能部门岗责体系,职能明确,岗责到位,但是,从优化纳税服务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审视,则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尚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其岗责体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执法,纳税服务的内容则相对缺位。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而由此而来产生的评价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考核标准也过于简单化、单一化。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系统组织的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等。其评价的特点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指标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等。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的任务不明,带来了职责不清,职责不清无法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而不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势必又将无从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究其原因是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落实,谈起纳税服务是行政责任,做起纳税服务是职业道德建设,另外,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论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

    (三)纳税服务的形式不统一,针对性不强。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满足不同纳税对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发挥纳税服务职能的建议

    (一)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权利,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执法当天职,将服务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过去“单一型执法”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要提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确保纳税服务的思想统一,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稽查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把纳税服务具体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

    1.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

    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应予保障,严格按稽查程序办案,要正确行使处罚权,保证处罚公正性,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要进行分析,切忌处罚一刀切,要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对原先好的传统要保持,继续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建立稽查服务考评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纳税人中树立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强化服务型纳税上下功夫

    税务稽查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从实际出发,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满意”贯穿于地税稽查工作始终,在稽查执法中严格依法办事,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建设服务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夯实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加强税收稽查的计划性管理,严格稽查的计划审批、备案程序,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检查和上级交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有重复现象发生。

    2.夯实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现“阳光稽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要进一步要求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前,对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书》将《税务检查告知书》一并送达被查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3.夯实税收政策公开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针对纳税人的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少缴税款的情况,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二是开展税务稽查前的税收政策辅导,鼓励纳税人查前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税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4.夯实检查制约制度,规范稽查行为

    从规范稽查行为入手,强化检查制约制度。一是税务检查必须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等;二是税务稽查推行各税统查;三是严格调帐检查管理;四是优化稽查服务;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导。

    5.夯实违规预警制度,增强纳税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的查前辅导;二是对实施检查的纳税人,如果查前纳税人能主动做到自查自纠的,处罚时可从宽处理。

    (三)做好三种服务,促进内外和谐,在构建和谐纳税上下功夫

    内求团结,外求和谐,这是环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服务型的纳税工作机制,要做好三篇服务文章。

    1.服务征管,形成执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属于税务部门的两个不同部门,是统一的,不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要坚持准确选案,另一方面,要落实稽查建议,规范征管行为。对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工作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总结普遍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议,要维护稽查权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又要注重促进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一体的执法合力。

    2.服务纳税,强调执法为民

    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查后建议、查后咨询、查后辅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对纳税人的尊重赢得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

    3.服务发展,找准执法切入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同时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稽查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促进社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四)确保服务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在建立长效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1.健全服务规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税收环境,要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承诺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2.构建和谐征纳,营造纳税服务氛围

    积极营造“倾听纳税人呼声、维护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在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制度,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与沟通,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等。

    3.优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办事效率

    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设备、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亮化、美化办税服务厅环境。要充实办税服务厅力量,将一部分懂专业、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来,从而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在纳税服务厅设立相关部门办事处,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改变办事程序冗长的弊端,为办税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化、科技化、现代化的办税人员。规范和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文明执法,真诚服务,树立税务部门新形象,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发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税务纳税服务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优化纳税环境,创建服务型税征,以提高工作办税效率,为有效打击偷、逃、漏税,增加国家税收,严格执法、净化税收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四

    按照县委“1+1”好支部共建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 月 日, 派出调研组,深入 村,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深入调研,综合采取当面座谈交流的方式,与村党支部、村“两委”和村民进行广泛交流,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现总结报告如下。

    截止目前, 村共有贫困户 户 人,其中因病致贫 户 人,因残致贫 户 人,因年老体弱,缺乏技术和劳动力致贫的 户 人。经过几年来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人均收入均能达到3800元以上,属于享受政策脱贫。

    村的贫困户,均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落实了扶贫政策,其中危房改造 户,扶贫特惠保险 户(一户因进敬老院集中供养,未参保);与 联合开展金融扶贫务工的 户(每户20xx元/年);享受五保金的 户,低保金的 户,享受20xx年县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 户,享受养老保险的 户,享受老兵补贴的 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 户,享受贫困学生资助金的 户,无学龄期儿童辍学现象。

    从 村贫困户整体状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普遍较少。有 户没有耕地, 户人均耕地不足3分,只有 户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种植收入和粮食补贴在收入中占比较低。这是因为 村位于城边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的,村西村北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大部分被征用买断,无法产生持续性收益。

    2、自我造血能力普遍较弱。 户贫困户中,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劳动力只有 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 人,在可以预期的`将来,这些家庭的自我造血能力不会有太大的提升,对扶贫政策依赖性较大,需要政府兜底。

    3、家庭开支较大。贫困户的收入虽然都在贫困线以上,但是因为疾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占比极大且会持续增长,对医疗保险及大病救助政策非常依赖。

    1、对贫困户中的健康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自身价值,增加收入。

    2、组织“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缩短毕业和就业之间的空窗期。

    3、部分贫困户因子女成年、毕业等原因,即将被取消低保。通过走访座谈,感觉他们对国家的低保政策还是理解支持的,但是医疗支出占家庭收入比较大,一旦被取消低保,相应的大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也要相应地取消或降低,建议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保留部分医疗救助政策。

    4、 户贫困户中,有 户独自生活且年龄超过60岁,有 户两口共同生活的年龄都在70岁左右。对于这种独居老人,建议共建支部、帮扶单位、村“两委”都要定期进行走访,帮助打扫卫生、整理家务,多陪伴,多给老人心理上的慰藉。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五

    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是在近年来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的分子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貌似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据有关资料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例,85%的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由此可见,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为此,经过查阅有关资料并结合渑池实际,我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在招投标程序上找漏洞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一定数额的所谓工本费,并明确规定,不论中标与否一概不退。个别地方投标者甚至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费建筑管理费。这样如果参加投标企业较多,有关单位就会有一笔较为可观的收入。

    2

    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3、订立不合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定符合要求的表面合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具有真正的约束力的实际合同,把利润较大的部分回收另行分包或订立苛刻条款。签订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不合理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二)在操作空间上找机会

    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某企业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某投标企业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团队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个别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大量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就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关键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3、肢解项目标段。按照规定,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三)在监督过程中上钻空子

    1、“公开评标”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使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2、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后续监管无人负责。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投标办和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比如借资质的问题,如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

    招投标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招标投标的法制还不完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三是业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招标投标法》给予业主的权力过大,对其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四是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五是招标投标管理、监督体制没有理顺。我国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由多个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引发矛盾和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监管不力。六是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七是立法有缺陷。投机者为了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目的,钻法律和规定的空子,甚至是受贿搞不正当竞争。但主要的、关键的原因还是竞标人的不良行为在起作用。

    1、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工程监管。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即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跟踪管理,严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监察部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2、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一是加强对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招投标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修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专家评委库,改进评标定标办法,严格场内交易活动的程序,使中心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载体。

    3、实行工程项目廉政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等组成廉政业绩评价小组,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廉政业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主要考察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是否建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有效,有无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纪录等,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其它业绩和资质评定挂钩,考察结果作为招投标时评价投标方资格的依据。对通过送礼行贿等到不正当手段揽取工程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以从源头上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健全规章制度,净化招投标市场。一是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二建立信用档案,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对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廉政准入管理;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

    5、把握好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的环节。评标专家人员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公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活动能否顺利结束,也在于评委的公正与否。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尽量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在人员集中时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的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代理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6、加大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力度。在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利用招投标受贿索贿的同时,突出打击那些利用行贿等手段进行不不当竞标的单位和人员。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机构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建立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此外,应积极组织对《建筑法》、《招投标法》的宣传和培训,结合个案预防对招投标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招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个环节,具体实施贯穿整个市场管理全过程。因此,各个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筑市场的管理,做好服务,协同作战,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六

    1.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将划入农业部门。商务部门作为经济服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管理一直以来饱受争议。此次国务院调整行政机构职能,明确“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标志着商务执法部门将更加专注于流通领域的监管,这既是给商务部门减负,也为商务综合执法提出了新的工作重点。

    2.商务诚信建设和市场流通秩序监管成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商务部门今后将着重“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这要求我们商务综合执法要以扩大消费和服务内外贸为宗旨,维护市场秩序。一手抓商务诚信建设,一手抓流通秩序,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3.商务执法将开拓新领域。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细则出台以前,商务部门关于酒类流通、肉菜追溯系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能的去向未定。但是,在食品安全一体化监管的背景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将可能逐步弱化。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xx)503号),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开始,应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包括:成品油、特许经营、拍卖典当、零供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新的领域,有新的挑战,展望未来,商务执法任重道远。

    **年,**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作为商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注册成立。**年7月,**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到位,真正意义上的商务综合执法工作自此开始,并与同年被商务部确定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试点单位,即全国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两年来,商务综合执法从无到有,从稚嫩到成熟,在生猪、酒类、商业预付卡等流通领域的监管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规范生猪屠宰,让市民吃放心肉。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执法大队强化了对私屠滥宰、注水肉和外来肉白条肉的监管力度。生猪屠宰和配送时间一般在晚上21:00到凌晨5点间,因此,我们的工作时间集中在夜间。**本地屠宰场共9个,执法大队每周至少赴屠宰现场检查1次。而外来白条肉的市场占比大,源头多,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保证监管的力度和持续性,执法大队分成两个小组,每组3人,轮流通宵守住进入**的交通卡口,逐笔检查进入**境内的外来白条肉。**年,“惊雷”联合执法检查持续了11天,执法人员都有通宵工作3-5天的经历。**年“黄浦江死猪事件”发生后,执法人员又联合桃源、盛泽、汾湖、七都等镇区执法人员连夜检查进入**的外来肉,并在桃源镇思古桥附件的河里打捞了十几头浙江飘过来的病死猪。外来肉贩原以为政府只是做做样子,壮壮声势,没想到天天碰钉子。通宵执法确实苦,但是,当负责市场管理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市场上的“肉品质明显变好,注水肉已经见不到了”的时候,我们的心里特别欣慰,也特别有成就感。

    2.深入基层办公,规范酒类流通。根据商务部20xx年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门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管,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与工商部门监管职能比,我们关心的是酒类产品“有没有”,工商关心的是“好不好”。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是商务部门管理酒类流通的两大抓手。**年夏天,为做好全区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执法大队会同商贸科、行政服务科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在基层设立临时办公地点,现场为酒类经营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正值七八月暑季,天气酷热难耐,我们辗转9个镇区,集中备案900余家。**年5月,我区召开《酒类流通随附单》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了《随附单》使用的规范上。6-7月,商务执法大队选择每个镇区影响力较大的酒类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查处,开具了《当场警告处罚书》97份,确保全区所有大型酒类批发企业、大中型酒店和零售专卖店90%以上使用随附单。

    为了能够切实做好酒类流通的监管,真正让市民和企业了解酒类法律,遵守酒类法律,我执法大队在两年里前后深入基层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0余家,发放资料9000余份,完成备案企业数1870余家。对于严重的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一一开具了《当场警告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于检查中屡教不改的个别企业或个体,执法人员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依法立案查处,目前已立案4起。

    3.建设肉菜追溯体系。为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净化肉菜市场,商务部、财政部办公厅于**年联合下发《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肉菜追溯体系项目被列为**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由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实事。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始于**年6月,覆盖了全部9个屠宰场,7家标准化农贸市场,8家超市和100家团体消费单位。现在市区体育路农贸市场的肉品都来源于可追溯屠宰场,我们的机关、学校食堂也都已经吃上可追溯“放心肉”。

    4.其他工作。除了生猪、酒类方面,商务执法还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和发放管理;商贸零供关系监管;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审核和检查等等,在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由于各地区商务执法还处于试点阶段,出现了一些问题:

    1.商务法律体系不健全。商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除了《拍卖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外,其余都是部门规章、地方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法律层级低,效力弱。肉牛屠宰、外来肉管理甚至无法可依。诚然,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商务法律法规的效力层级低,的确给商务综合执法带来了很多不便。

    2.部门职能交叉多。商务执法涉及的部门较多,比如生猪管理涉及农委、工商、公安、环保等8个部门,酒类管理涉及工商、物价、税务等多个部门。部门多,看起来声势浩大,实际上却可能权责不清,甚至出现了“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现象。

    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全国各地的商务执法试点情况看,很多基层执法人员没有潜下心来,研读现有的法律法规,一味抱怨法律不健全,等待国家出台法律。有的人抱怨头上顶的“帽子不够大,拳头不够硬”,没有专注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滋生了一种“坐、等、考”的消极工作态度。

    商务综合执法正处于转型变革期。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商务部门应当加大投入,打造一支精干的商务执法队伍,为做好新领域的商务执法做好准备。

    1.立足当下,创新执法形式。商务法律的完善和健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基层执法人员应当创新执法形式,弥补当前法律和体制的不足之处。一方面,深入学习现有的商务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创新工作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工商、农委、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给违法乱纪分子有空子可钻。

    2.勤下基层,联系群众。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坚持这一路线,联系群众、依靠群众。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是商务行政部门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窗口。应当利用好12345平台,提升12312热线的服务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打造一个优秀的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品牌。

    3.抓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是大力宣传商务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涉及成品油、特许经营、零供交易、再生资源等领域法律规范,消除商务执法队是一只“管杀猪和卖酒”的队伍,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商务综合执法的范围和权限;二是多种形式宣传商务综合执法,包括报刊、电视、现场答疑等,树立商务执法专业、规范、高效的执法形象。

    4.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转型时期的商务综合执法,需要更加专业,更加精干的商务执法队伍。商务部门应当着重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一是是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业常识的培训,在实践中增强理论高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注重体能训练。提高执法队员的身体素质和反应能力,为应对更高的挑战做好准备。

    基层商务执法人员代表商务部门行使执法权,应当在法律和纪律的要求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承担商务综合执法重任。具体做好如何几点:

    1.廉洁自律,维护商务部门形象。廉洁自律对个人而言是要自己管好自己。一方面要公正公平,保证依法办事。在商务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既不做刁难执法对象的事,也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注意形象,做到文明廉洁执法。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商务部门的形象,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名商务执法人员都应当严格要求自己,穿着制服,谈吐文明,形象端正;正确处理被邀请消费、接受财物、按人情办事等方面的问题。

    2.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执法是代表国家实施法律法规,是一项专业技能。执法人员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充电”,努力做好如下几点:一是通过培训,学习行政法律法规,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二是通过学习和执法实践,掌握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三是与时俱进,时刻关注最近的法律法规出台,关注最新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自己。

    3.事无巨细,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好现在,就要做到事无巨细,都全心全意去对待。大事也做好,小事也要做好。一件小事可以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一件小事可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企业一个小小的正当要求,执法人员也要认真去办;自己一个小小的违纪行为,执法人员也坚决不能做。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七

    近些年来,上级党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许多明显成效,使农村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稳步提升,有力保证了各项事业发展。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学习教育,不断转变干部作风。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在线学习、主题教育实践、先锋远程教育学习等,通过学习教育,有效提高了乡村党组织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整治“四风”,促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有效转变。

    (二)党委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乡镇党委认真制定完善细则,对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形式以及执行、监督、纪律等进行更加具体的规范,使党委议事和决策严格按规范程序运行,确保了党委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尤其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程序操作,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乡党委负责人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不武断,突出班子的集体领导,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和谐氛围。

    (三)按照“抓班子,强队伍,促发展”的思路,抓好村级班子建设。立足于培植“领头雁”,将“书记抓,抓书记”作为提升班子凝聚力的核心来抓,着力提升支部书记的自身修养、领导艺术和工作能力。加强软弱涣散村班子整治,大力解决干不成大事的“软”班子、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散”班子、工作慢半拍的“慢”班子的问题,发现村班子力量薄弱及时充实加强,为推进村级组织发展与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四)注重引导和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双向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双培双带”、星级创评、流动党员双向带动等党建载体实践活动,培养和壮大了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先进群体队伍。

    (五)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整合组织资源、硬件资源和财力资源,大力构建城乡一体党建工作新格局,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有效加强了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联系,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有力保障了农村党组织建设。

    (六)认真履行管党职责,严格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几年来,乡党委始终把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第一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乡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村支部或非公有制经济党支部,定期到点上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帮助解决问题;并突出抓责任落实、督查指导、考核激励,有效促进了乡村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八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重大举措,是“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

    作为党总支负责人,我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实践性这个根本要求,带领组员根据“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活动总体要求,经反复研究,确定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服务科学发展”;实践载体是“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紧紧围绕这一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立足实际,扎实推进,深入到各中队踏踏实实地开展了以走访调查、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为主体的调研活动,努力探索新时期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管的问题。力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城市管理“7﹢1”工作职能,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城管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现做如下总结:

    一、当前构建和谐城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执法行为理应是文明的行为,因为它代表国家的权力,执行的是国家公正的法律。然而,现实生活中,个别执法人员视国家的执法权力为私有权力,视执法地位为称霸地位,视执法利益为个人利益。这样的思想表现在行动上,就会出现和发生不文明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文明的执法过程等等。如整顿市场秩序、取缔乱设摊位时将秤杆拗断,取缔摊位时将桌子踢翻的行为就决不是文明的执法行为。这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玷污了执法队伍整体形象,破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信,损伤了群众的信心。城管“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一直以来就是公众热议的话题,新闻媒体毁誉参半,给一直以来正努力树立和谐城管新形象的城管人提出了严峻的课题。面对人们的议论纷纷,我们应冷静下来作一下理性的思考,在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应当怎样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重新塑造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当前构建和谐城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城管意识不强,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观念上的制约。

    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观念;仍存在突击式的管理模式;仍缺乏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全社会和谐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有待形成。

    (二)城管体制不完善,为构建和谐城管带来机制上的制约。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城管体制下移街道办事处后,存在难以有效协调职能部门的实际困难,对城市管理效果难以形成统一的考核、验收标准,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步调,有时职能部门互相扯皮、推诿责任,一定程度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被动。

    (三)市民的城管意识薄弱,增加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艰巨性。

    市民自我管理意识欠缺,违法后还蛮不讲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农民工、外来工等要融入现代化城市文明,仍需要一个素质逐步提高的过程。

    (四)城管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影响了构建和谐城管的进程。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部分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换位思考,需进一步增强人性化管理意识;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城管执法文化亟待构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城市管理的概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生事物,相较于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的城市观念,人们还没有接受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的是“坐商归店”的规范统一。而摆摊设点的行为在某一种程度上又方便了市民的某些需要,因此,当城管取缔这些摊贩时,市民往往站在被管理者的立场,反而助长了违章者的嚣张气焰,导致双方的矛盾激化。

    (二)“脸皮”与“肚皮”的矛盾。

    斑。

    (三)“弱势群体”引发的社会同情感。

    给?要一个行政处罚部门来承担被管理者的生存权问题,那有多大的可行性?

    (四)执法方式的简单、粗暴。

    行政处罚本身就容易产生对立与冲突,而城管行使的又是城市建设多个部门的行政处罚,集许多矛盾于一体,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冲突。特别是流动摊点,他们往往采取“游击战”的方式,与城管执法人员“捉迷藏”,管理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效果甚微。因此,“拆、砸、赶”等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被大量运用,在短时期内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伴随着管理双方矛盾冲突的不断升级和恶化。为此,认真分析执法队伍中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文明教育,特别是加强执法权力观、执法地位观、执法利益观的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执法行为道德准则和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言行,倡导文明执法;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构建和谐城管,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先进形象,实乃当务之急。

    三、

    强制执行与不文明执法有原则区别。

    (一)城管执法大多牵涉到违法者的生存问题,很多占道摊点、违法搭建都是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管理难度较大。刚刚教育纠正过的当事人,第二天又堂而皇之地我行我素。三番五次的教育,苦口婆心地劝说对于当事人无济于事。一旦真要依法处罚或暂扣其物品,他们就会铤而走险,以命相搏,管理越来越难。执法中往往碰到两种情景,一种是当事人做出可怜状,以博得过路群众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对城管误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种是当事人抗拒执法,殴打城管队员。

    (二)在实施强制清除过程中,判断城管是不是文明要破除两个误区。

    误区一:符合法律程序的强制清除是完全必要的,此过程中发生的推搡、拉扯等行为不能与不文明执法混为一谈。其间如果当事人躺在执法车下面阻挠执法,或辱骂城管队员,蓄意扩大事态,引起路人围观,堵塞交通,城管队员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将辱骂、耍泼的当事人制服,这难道是不文明行为?如果不强制清除,事态就不能平息,执法就不能顺利进行,破坏城管、阻碍交通的状况就不能得以改变。文明执法是一个过程,有的路过群众对城管执法前期的教育、规劝直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情况一概不知,单凭看到强制性清除的情景就指责或投诉城管“不文明”,这有失公平,是对城管的误解。

    误区二:冲突过程中执法队员被迫自卫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当少数“邪头”拿起凶器殴打执法者时,城管队员奋起自卫,冒着生命危险制服“邪头”并扭送派出所,是完全合法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而有的媒体接到投诉仅到现场问几个人就报道“城管打人”,这是失实报道,误导读者,使城管声誉严重受损,也使众多执法队员深感委屈。一位同行说:我们现在不是执法难,而是不能执法的问题,要么请公安一起去,要么请人大代表一起去,证明城管没有打人,否则有口难辩。由此可见,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新时期构建和谐城管的思路与对策。

    (一)增强人本理念,坚持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正确把握现阶段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要求极为重要。在加强城市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把服务摆在第一位,通过服务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正面引导,做到处罚与教育并举,以管理带动服务、提供服务,实现城市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加强队伍建设,锻铸文明之师。

    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构建和谐城管的成败。当前,锻铸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训练有素、服务至上、和谐共进”的文明执法之师,是构建和谐城管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抓学习、讲团结、严作风、求自律,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城管执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四要培育独特的城管执法文化,践行文明执法操守,激发团队活力,迈向和谐共进。

    (三)坚持堵疏结合,着力化解矛盾。

    深入探求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的方法和途径。把人性化、理性化、柔性化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规范执法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正视进城务工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问题,始终以“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开源疏导给出路。

    (四)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城管意识。

    十、以十带百,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注重促进执法相对人的心理和谐,“宣教为先,处罚在后”,主动深入帮扶困难家庭,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尽职尽责;加大对外来民工城市管理意识的宣传力度,使之尽快适应和融入和谐环境。

    (五)推进大城管战略,提高城管水平。

    构建和谐城管,重点要确立大城管战略,实现由单一城管向综合城管即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管理、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和跨越。坚定不移推行全面管理和大城管战略,调动各个部门、团体和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参与城管、人人监督城管的和谐氛围。

    总之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党中央一直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人类社会的进程是由野蛮走向文明,而城市管理工作代表政府的形象,“粗暴”、“野蛮”的执法方式只能引起人们的反感,进而损害到政府的形象。今年是“城管执法宣传年”,我们要借这个活动的东风,积极行动起来,在执法工作中将“文明”作为宗旨,将“柔情”倾注于管理对象,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塑造“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的和谐城管新形象。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十九

    为确保顺利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大学习深调研要求,总结梳理《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韶府令第108号)、《韶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韶法审〔20xx〕9号)和《韶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韶法审〔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县社保局,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经医院开会讨论如下:

    a、普通门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设起付线15元,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这是远远不够的,就普通感冒而言就诊3-4次都可以将这些报销额度用完。

    b、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虽然较大,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但很多患者都不知道特殊病种有哪些,报销额度有多少,而且还要二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才可以办理(手续繁琐)。综合上述,我们是要提高门诊报销额度,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

    2.住院最高限额是否调整;

    一级含以下医院: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100元。

    报销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支付报销90%,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75%,高精尖药品报销比例为70%,但现在实行了“基药”制度,很多基药在医保方面是没有报销(限报),而基层是心脑血管之类的慢性病比较多,很多患者年住院率都比较高,而现在医保采取了按病种分值计算,到年终结算时这笔费用一旦超过了数值,按医保政策是不返还的。

    3.大病保险贫困人员及特困人员的待遇是否一致;

    贫困人员及特困人员这两类都是生活比较困难的特殊人员,其待遇应一致。4.住院起付线是否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住院起付线如同职工一致的,那就加大基层群众的医疗负担。以上是我院对医保局的一些建议。

    城管工作调研报告(通用20篇)篇二十

    随着我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不断深入,治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液压装置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就是当前的一项管理难题。

    液压板车为拼接组合式,具有纵向、横向拼接等多种功能,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是专为不可拆卸的大型(大件)货物运输而实际制造的,可广泛用于电力、矿冶、化工、建筑及土方施工等部门,该车型具有货台高度可调、车桥负荷可调、转弯半径小,倒车方便等优点,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左右高度)可调整车身保持水平位置(行驶),从而保证了车辆行驶过程中平顺性、稳定性与安全性。

    液压板车因其独有的车桥负荷调节能力,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通过此功能逃避收费计重系统称重信息,少时可称轻10—20吨,多时可称轻40—50吨,非常严重的偷逃了通行费;同时也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驾驶此类车辆的司机可轻易通过操纵液压装置,在治超检测时减轻重量,从而逃避超限管理,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基础设施损坏。由于这类车辆的存在也为一些思想防线不够牢固,个人素质不强的治超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影响治超工作的健康向上发展。

    1、目前,车辆液压装置越来越精密,司机可通过一个小小按纽或在较远处用遥控指挥都可以逃避称重。因此人员管理难度大,不易发现。

    2、液压板车通过检测时,收费人员在亭内不易判断是否属液压车,特别是在潼关收费站通行车辆较多,往往此类车经计重系统称重后不超重直接放行,造成通行费流失。

    3、治超人员普遍对液压板车辆不是很了解,容易造成漏查或判断失误等。

    4、治超检测站发现液压装置车辆违规操作时,除劝返外无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无法杜绝此类车继续通行高速公路。

    该类车辆在通过计重收费系统和治超站动态检测磅时,可以使用液压装置对前后轴负荷进行液压调整,变化动态称重质量。在日常治超工作中,应加强对该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1、因液压板车辆是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辆,因此通行高速公路时一般办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收费和治超部门首先要认真核对车辆超限运输证,在车辆轴数与证件相符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施检测。

    2、在检测当中,要求不得使用板车液压装置,司乘人员不能靠近液压装置操作位置。

    3、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当班班长或值班站长全程监管进行检测,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

    4、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当中作弊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磅,如现有静态称重设备条件的,对有液压装置的车辆必须使用静态称重设备。

    5、发现违规操作液压装置躲避治超或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应计入“黑名单”,不予再次通行本路段。

    6、注意日常对此类车辆的数据搜集。搜集整理液压板车不同轴数时车辆自重和拉运同类货物时重量的数据,建立明晰单,作为以后对该类车辆检测时的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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