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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15篇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 毕业论文 ]

    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2-29 06:42:38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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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范文的风格应该符合写作要求,既要简练明了,又要富有个性和独特性。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范本,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写作素材和经验。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一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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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的风格应该符合写作要求,既要简练明了,又要富有个性和独特性。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范本,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写作素材和经验。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一

    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的男人举行临终圣礼。布朗德的信仰充分体现了被“被选中”、“被拣选”的荣幸及其伦理职责。布朗德自幼立志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做一个圣神的牧师。在布朗德看来,他的牧师身份是上帝赋予的,是上帝早已安排的使命。布朗德自己声称:“伟大的主宰赋予我一项圣神的使命”(易卜生,1995:215)①。在布朗德心里,他建构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上帝:性格温和、公正严明、普度众生、高大伟岸、年轻有为,他对上帝的奇迹赞誉不已。布朗德深深地痴迷上帝以及上帝的伟大事业。因此,在布朗德心中,也希望自己做出种种不凡的事迹来,以此完成上帝交给他的圣神使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牧师的布朗德却对宗教的教义不屑一顾。在布朗德心里,有着自己的教条:“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尽管如此,人们也从未怀疑过布朗德作为一个牧师所履行的伦理职责,因为布朗德尽心尽责,从无怨言。布朗德和耶稣基督一样,无怨无悔,忍住痛苦、忍住悲伤,履行着上帝所安排的职责,哪怕会为之付出生命,因为在他看来,死亡并不等于毁灭。

    布朗德对自己立志从事的牧师职业信心满满、志在天下,但却对自己面对的亲人、教民的信仰目标甚为忧虑。教民们关心的是世俗生活,在他们看来牧师传播的思想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也解决不了他们的疾苦。无论布朗德自己是如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所工作的峡湾教民却没有做好准备。布朗德指责他的教民,左眼望着上苍,右眼盯着尘世,信仰问题不彻底。为此,布朗德曾一度沮丧、灰心。在布朗德的眼里,峡湾的人们活在一种自我构筑的痛苦之中,每个人都像猫头鹰和鱼:猫头鹰害怕在黑夜里生活却终生不得不如此生活,鱼儿患上了恐水症却不得不终生和水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惧怕失去性命,每个人都把性命看成是最为珍贵的,而布朗德,却随时准备好了为上帝献身。布朗德主要对三类人的信仰不满:一类是整天无忧无虑、嬉戏打闹,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现实处境的乐天派;二类是杞人忧天、顾虑重重、坚守成规旧习的悲天派;三类是野性难训、无法无天、是非不分的盲目派。因此,布朗德清楚自己的使命:与由这三类人组成的世俗世界做斗争,把他们从病怏怏的世界解救出来。布朗德认为峡湾的教民们信仰不彻底,因此需要彻底改变,使得他们能完完全全听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的安排。尽管布朗德眼中的“罪孽之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布朗德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努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事业。布朗德给自己描绘了一幅盛世图景,他犹如上帝之光普照大地,人们礼赞他的丰功伟业,犹如人们礼赞耶稣的神迹一样。此时的布朗德在信仰问题上毫无半点犹豫、徘徊和怀疑之心,虔诚地唱着上帝的圣歌。

    为了成就自己的宗教事业,作为牧师的布朗德先是压抑住自己的感情,无视母亲临终祈祷的要求;紧接着为了上帝的事业,布朗德坚守在峡湾最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幼儿因为饥寒交迫而夭折,以及妻子因此而绝望自杀。“亚伯拉罕因为信仰而获得了以撒,但是布朗德,因为没有信仰,或至少说因为信仰他自己的意志而失去他的儿子沃尔夫”[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朗德为了上帝的事业,完成了向上帝“献祭”(immolated)的使命。最后,布朗德把他自己的生命向上帝做出了“献祭”,某种程度上也实现了他赎罪的心理诉求以及经受其妻子绝望自杀的惩罚。布朗德制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教义首先就从他的亲人施行,从而面向广大教民。因此,为了彻底颠覆峡湾教民们愚钝的信仰和麻木的灵魂,布朗德在集会上带领着民众走向“生活的大教堂”。所谓生活的大教堂也是布朗德一厢情愿的梦想,这座教堂无边无际,以苍穹作顶,底下是绿色的大地、高原、草场、大海和峡湾。在那里,人们安居乐业,把劳动号子当成唱诗班的歌声,没有日常劳作与教规教义的冲突,把生命与信仰融为一体,这是一幅美好的盛世太平图景。布朗德所提倡的深入生活,就是把世俗的生活作为教堂,把广袤的大地作为战场,与人性的软弱和无知进行拼死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布朗德提出“生活的大教堂”作为完成上帝使命的最高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真正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主宰自己的牧师。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牧师,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及其使命任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听从“伟大的人的差遣”,遵从上帝的意志,甚至不惜冒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实践耶稣海上行走的伟迹,布朗德在冰湖上行走,追寻接近上帝的真理。那时候的布朗德对自己从事的牧师职业颇为自信,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对自己的使命也尽心尽责。由于自己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上帝为此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跟随着布朗德,使布朗德不孤独、不寂寞。阿格奈斯的勇敢、无私的爱情,让布朗德称心如意,顺风顺水,远近闻名,好不惬意。布朗德也克服了峡湾艰难的生活条件,努力去改变峡湾人们几乎愚钝的信仰状况,布朗德成为人人称赞的好牧师。第二个阶段是布朗德与阿格奈斯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之后,直到阿格奈斯死去。这期间,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是坚定的,是公平的。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广大的教民,布朗德奉行一条标准:即全有或全无。之后,布朗德的母亲、儿子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留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为他的宗教事业奋斗。第三个阶段就是布朗德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之后,用母亲的遗产为峡湾修建教堂,最后完成一个殉道者的所有的赎罪历程。由此可见,布朗德肩负着的神圣使命,是布朗德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布朗德爱恨情仇的所有焦点。布朗德给自己建构了一个自我认知:他是上帝的化身,他是上帝在他所在的环境里的代言人,他以他自己坚强而刚毅的意志和“上帝之光”履行着他制定的教义(doctrine):“全有或全无”。

    宗教伦理与禁忌:举着伪善的道德旗帜。

    无论是摩西十戒,还是保罗书信,基督教伦理价值核心之一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大爱之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经加拉太书》归纳着基督教九种伦理核心价值:仁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善良、温柔、节制等,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对伦理道德的重视。布朗德肩负着上帝的神圣使命,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牧师职责。然而,峡湾的教民们对于布朗德“全有或全无”的教规不领情,甚至对布朗德个人的道德行为给予了沉痛的一击。那么,布朗德是否遵循着基督教伦理规范呢?布朗德所作所为是否有违作为一个牧师所应该履行的'道德法则?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是“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4]。易卜生塑造布朗德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让布朗德履行自己的伦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让布朗德陷入自己的“道德沼泽地”。布朗德奉行“全有或全无”的人生信条,克己律人,以超人般的坚强意志完成上帝的使命。“布朗德追求真理的热情为超强的意志而服务,导致了理性的丧失,无可救药的狂妄的蔓延”[5]77。

    从布朗德对待他母亲的财产和母亲的要求来看,布朗德无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病危,先后两次送口信要求身兼牧师和儿子的布朗德回去为临终的母亲行圣礼。两次送口信的人都极力劝说布朗德前往看望临终的老人,连布朗德的妻子阿格奈斯也表达出了忧虑,建议他前去为母亲行圣礼,后来乡长特地前来游说,要求他不仅要履行牧师的伦理职责,也要履行儿子孝顺母亲的伦理职责。然而由于布朗德的母亲不愿意完全放弃财产,哪怕他的母亲已答应放弃十分之九的财产,布朗德却只有一个条件:“全有或者全无”。尽管他母亲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布朗德依旧无动于衷,最后,布朗德的母亲抱憾归西。布朗德曾经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聆听临时的人的忏悔,却不能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临终圣礼。无论布朗德基于何种宗教伦理的义务与责任,劝说他的母亲放弃财产才能得到救赎,只有他母亲完全放弃财产他才同意为其母亲做临终圣礼;然而布朗德的伦理选择却有悖于他个人作为一个儿子应该孝顺母亲的基本道德行为,何况他是一个牧师,为每一个人举行临终圣礼是他的基本伦理职责。从布朗德对待他的幼儿及其妻子的行为和态度来看,布朗德无疑又是一个“不慈”的父亲和一个“无情”的丈夫。在遇到布朗德之前,阿格奈斯不信仰上帝。由于被布朗德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所感动。阿格奈斯决定与布朗德一起冒死前往,为布朗德掌帆,做布朗德的助手,为布朗德的圣神使命唱赞美诗。此时,阿格奈斯和布朗德一样坚信,上帝将与他们同在,之后当阿格奈斯舍弃自己的恋人、亲人,心甘情愿地与布朗德过着清贫的生活,承受着峡湾教民对她的微词和议论。后来阿格奈斯为布朗德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依旧住在峡湾最艰苦的房子里。这里常年见不到阳光,条件极其艰苦,为了与布朗德一起承担着上帝的使命,阿格奈斯忍受着身心的痛楚,以极大的勇气和承受能力接受着上帝的安排。当医生警告如果继续居住在峡湾洞穴里,他们将失去他们的爱子。阿格奈斯举起自己的孩子向上帝说道:“上帝啊!你敢于要求这件祭品,我就敢于举起他来献给天国!引导我度过生命的劫火吧。”(易卜生,1995:212)此时的阿格奈斯,依旧陪同着布朗德选择继续在峡湾居住,以便完成上帝的差遣;很快,他们的儿子便夭折。

    之后,布朗德以极其残忍而粗暴的方式对待阿格奈斯的丧子之痛,对阿格奈斯敏感的神经一再刺激,对她的感受置之不理,对她憔悴的身心不予关怀。每当阿格奈斯思念自己的儿子,布朗德就粗暴地阻止,要求阿格奈斯忘掉悲痛,毫无保留地奉献她全部的爱。布朗德要求阿格奈斯供献她的悲伤、她的记忆、她的渴望,甚至是她有罪的叹息,以及她那颗破碎的心。由于布朗德听了吉普赛女孩说的一席话就动摇了去南方生活的打算,继续留在冰窟窿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儿子病死在冬季里。当一个吉普赛女人抱着饥寒交迫的儿子来乞讨时,布朗德却心怀上帝仁慈之心,给对方衣服和食物,同时逼迫阿格奈斯舍弃她与自己孩子之间的一点点相思,把所有的衣服甚至最后一顶童帽都给了吉普赛女人。阿格奈斯就是在布朗德的道德说教中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她忍住内心的伤痛,甚至对从儿子坟墓上取回的树枝也视若珍宝。阿格奈斯擦拭着心灵上的血液,用生命最后的力量陪伴着布朗德,尽到作为妻子最后伦理义务。最后阿格奈斯怀着满心的悲伤,对儿子的思念,对生活的绝望,选择了自杀离开了布朗德,离开了布朗德心中的上帝所管辖的人世。“布朗德为追求他的理想到达了一个又一个献祭的高度,却陷入一个又一个谋杀般的深渊”[6]47-48。

    由于布朗德过于苛刻的教义,教民们对布朗德给予理性的审判:“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慈的父亲,一个无情的丈夫!你们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坏的基督徒么?”(易卜生,1995:274)。由此,从布朗德的个人道德行为上来看,布朗德被评价为“不孝”、“不慈”和“无情”。这正好体现了布朗德处理母子、父子和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态度,布朗德以耶稣的名义履行着他的牧师职责,却没有履行他身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基督教的伦理责任要求布朗德履行牧师责任,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却与最基本的生命伦理责任相冲突。因此,布朗德个人的道德准则与峡湾教民的集体道德准则相冲突,即“全有或全无”与“行人道”相冲突。布朗德所奉行的基督教伦理过于强化“恨”,与耶稣所提倡的“爱人如己”相背离,布朗德可谓是“爱之不足、恨之有余”。布朗德举着上帝的道德旗帜,以他自己的道德准则要求他身边的人,履行他所理解的上帝的职责,而这种道德力量却是缺乏最基本的人伦之爱。因此,布朗德的道德游说实际上与道德的本质相背离。

    灵魂毁灭与救赎:践行自我赎罪的诺言。

    布朗德多次声称,童年的悲惨记忆充斥着他的全部心思,让他不堪回首。布朗德的学校生活也是不尽人意。在老师的眼里,他的想法近乎疯狂。布朗德小时候总是坐立不安,渴望着离家出走。在布朗德缺乏父爱的童年里,同样缺乏母爱。童年的不堪回忆为布朗德心里留下了仇恨的种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本有自己的心上人,然而父母之命使得她嫁给了布朗德的父亲。在布朗德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不管父亲的死活只是寻找着他父亲留下的财产。这给幼小的布朗德留下了痛苦的心灵阴影。从此,布朗德离家出走,游走四方。对于布朗德的母亲来说,她牺牲自己的爱情换来这一场无爱的婚姻。婚后更是忍辱负重,吃尽各种苦头,用自己的双手使得自己的家产翻一番,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但是她心知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伦理义务。因此,布朗德认为他的母亲不顾他父亲的死活,只是关心他父亲的财产,因而认为她的母亲是有罪的;同时布朗德因为不肯原谅母亲拒绝为其母亲举行临终圣礼,对他母亲抱憾归西心怀内疚,加之自己的妻儿因为他而相继去世。因此,布朗德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罪的殉道者(martyr)。按理说,布朗德作为他母亲的唯一继承人,拥有大量的田产、大量的山林,继承遗产的布朗德,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甚至成为当地颇有家产的财主。可布朗德却过着贫寒的生活,长期居住在峡湾的洞穴搬的小房子里,直接导致了他自己儿子的夭折,进而间接导致了其妻子的自杀。与此同时,布朗德在继承了母亲巨额财产之后却不去享用,而是选择全部捐献修建一所教堂。

    为此,布朗德开始了艰辛的赎罪历程,一方面布朗德由于内心的愧疚,为死去的妻儿哀鸣,通过自我惩罚来进行自我赎罪;另一方面,布朗德要为其母亲赎罪。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充满着殉难(martyrdom)的历程。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是一条充满着艰辛、痛苦之路。布朗德声称,意志必须满足法律对正义的渴求。凭据意志不仅要做会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事,还须仗着意志坚决而愉快地历尽种种恐惧的考验。被钉上十字架痛楚并愉快地死去才算殉道,即使在肉体极度疼痛,精神受到极大煎熬也不改初衷。唯有这样才能救赎世人。布朗德动用母亲的遗产修建了一座崭新的教堂,原本他以为修建教堂之后,人们的信仰问题得到解决,布朗德自己的罪孽能得到洗刷。然而,布朗德对新建的教堂不满意,因为人们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善;布朗德自己的失落也使得他自己毫无成就感,内疚、痛苦和迷茫依旧侵蚀着他的灵魂。他母亲死前的怨恨、他幼儿死前的无辜和他妻子死前的绝望无不使得他的内心充满着复杂的愧疚之情。在教堂修建好之后的捐赠仪式开始之前,布朗德对乡长、副主教、广大教民进行逐一的批判,同时自我否定使他的捐赠变成了他的反叛。最后,布朗德把新教堂的钥匙扔进河里,带领盲目的民众开始了所谓的战斗,从而使他丢掉了被封为贵族的机会和做主教的前程。

    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牧师,布朗德的自我救赎之路却最终以失败告终。布朗德带领着众人冲上山坡,随着路越来越陡峭,人们饥寒交迫,众人开始呼唤他们跟随着的上帝的代言人,期望布朗德像耶稣行迹一样来一个奇迹,让众人不再饥饿,不再疲倦。然而,布朗德毕竟不是上帝,行不了神迹,做不了主。布朗德要求众人破除种种疑虑,遵从“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当众人问及这么做有何回报的时候,布朗德强调只有完整无缺的意志,昂扬的信仰,和谐的灵魂,乐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这本身就会给你们带来欢乐,直到人们进入坟墓才得到救赎。最终,乡长、副主教等人用海湾来了数百万条鱼的谎言引导着众人下山了,众人背弃了布朗德。最后剩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前行,以“完整无缺的意志”,追寻他心中圣神的上帝之光。布朗德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向战场,他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他的审判场,也是他最后的刑场。布朗德失去了一切,无论是他的妻儿、他母亲遗留给他的巨额财产和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宗教事业,乃至最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正如布朗德自己所说:“我盲目地以为我是为了我的使命,上帝的召唤,牺牲了所有的一切。”(布朗德,1995:258)布朗德最后被钉在高山的“十字架”上,他葬身悬崖雪山的时候,山上传来一声“上帝是仁慈的”。布朗德最后成了心甘情愿走向十字架的殉道者,按照他的意志和斗志,完成了他最后悲剧搬的殉道。“布朗德凭借着他坚韧的毅力实现了他不可妥协的完整性,然而,他对于生活的概念却是不完整的,以及因他冷酷的个人主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7]在通往天堂之路上,他幼小的儿子、较弱的妻子和年老的母亲,成为他殉道历程的陪伴者。正如布朗德所声称那样:“我是以殉道者的精神接受我的使命”(易卜生,1995:191)。叙述者一方面关注布朗德的道德行为及其布朗德周边人们对布朗德的道德评价,一方面以内视聚焦关注着布朗德充满着自我牺牲的赎罪的心路历程。

    结语。

    综上所述,布朗德在追求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宗教事业过程中,由于布朗德伦理意识的淡薄,先后背离了自己作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与伦理义务,以过于偏执的狂妄和不切实际,追求着上“上帝之光”,逐渐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换句话说,由于布朗德的伦理意识比较薄弱,专注于自己的牧师使命,坚信“全有或全无”的教条主义人生法则,成为布朗德悲剧的主要原因;此外,布朗德童年的不堪回忆造成了他孤僻、冷漠、狭隘、自负和自私的性格,对亲情伦理不予重视,他伪善的道德观念也是造成他以及他的亲人毁灭的间接原因;同时布朗德过于偏执和狂妄,对他的教民的生存和感情不关心,一味进行空乏的道德说教,最终由于他伪善的道德行为使他失去了人心;最后,布朗德苦苦为之奋斗和战斗的事业与其道德说教一样空泛,斗争对象和斗争目标不明确,行动上缺乏策略,以空想主义观念成使得他为之奋斗的事业成为海市蜃楼与空中楼阁。结合易卜生所创作的其他戏剧中的牧师形象,比如《罗斯莫庄》里的罗斯莫,《群鬼》里的曼德牧师,《玩偶之家》里的幕后牧师教导者,易卜生对于牧师形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尽管易卜生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个有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的诗人与剧作家。然而,易卜生所说布朗德是“最幸福时刻的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作家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敬的态度,极力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上帝而奉献的“布朗德”,正如易卜生自己在十九世纪孤军奋战,用自己的笔触揭示挪威社会的种种弊端和矛盾;另一方面却对在社会变迁、道德沉沦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布朗德的思想和行为又显得不合时宜,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易卜生深怀同情之感书写布朗德的悲剧以及布朗德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体现着剧作家对人类理想的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向往。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二

    摘要法律是通过授予一部分人权利使其享有合理的利益从而使人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得到肯定,使人的社会本性与价值得到呈现与褒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它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平衡利益分配与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法律良心必须向道德要求开放,然而在专利法的传统中,被认为高度技术化的专利法领域,历来缺少伦理审视。功利主义成为影响专利法实践的主要因素。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专利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影响。其内在的理论缺陷促成了分配非正义和忽视人权等基本价值的现实局面。本文指出专利法应该建立在伦理正当性的基础之上,从功利回归道义的专利法正义观,其中应包含社会利益的考量。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经济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科学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为防止遗传资源流失专利法修改剑指“基因窃取”。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三

    广播电视编辑加强新闻的舆论引导作用把关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我们把它们分成两方面来讲,一方面是把关的问题。编辑的把关,从逻辑上来讲,它是一个正题,也就是说把关工作是我们编辑的日常必须要接触的,必须要做的,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但是,如果把关的工作做不好,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新闻的舆论引导走向另一面。舆论引导的失误就是我们说的反题。把关和舆论引导两者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关联的。如果把关过度或者是违反了某些规则,我们就认为它是社会责任的失范。

    1新闻道德沦丧的原因剖析。

    1.1经济利益的驱使。

    在周克华被击毙后,有的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在没有打上马赛克的情况下,展示他不堪入目的“死相”,而不顾此类血腥的画面将造成的影响。这归根到底是某些新闻工作者单纯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职业道德素养的表现。

    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机制的引入刺激并推动了新闻传媒行业的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媒介技术的革新与发展,也给新闻工作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然而,随着媒体生存环境日渐窘迫和行业竞争压力的剧增,一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动摇,职业道德的约束在金钱和利益的诱导下逐渐变的松弛了。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物质建设发展速度较快,然而在道德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匮乏。有的媒体以戏谑的态度描述周克华被击毙这一事件,不少新闻报道甚至呈现出娱乐化的态势。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缺乏同情心的表现,不仅给周克华的'家庭带去了深深的伤害,也污染了社会文明的风气。没有道德,就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就没有定力,没有定力就很有可能做出有害社会的行为。造就当前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业自律的缺失。由于没有严格的行业道德标准,或者说行业道德在经济利益系统支配下的失效,致使某些媒体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沦陷。

    1.3管理人员责任的缺失。

    当前,新闻事业的管理人员水平良莠不齐,缺乏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对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视而不见,部分人员甚至还亲身参与到一些有损职业道德的事情中。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媒体的编辑方针和风格定位。“上梁不正下梁歪”,新闻事业管理人员的失职极其容易造成连环反应,从而导致整个新闻行业职业道德的败坏和染毒。王韬在《|园文录?外编》中曾提到对报社主笔人的要求:“顾秉笔之人不可不慎加遴选,其间或非通材,未免识小而遗大,然犹其细焉者也,至其挟私讦人,自快其忿,则品斯下矣,士君子当摈之而不齿。”虽然是在新媒体时代,但王韬所提出的这套选拔报纸主笔人才的标准依然有其现实意义。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界环境对事物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媒介生态环境和新闻道德环境对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社会道德环境的好坏首先可以影响人的认知,进而影响人的情感认同。注重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提升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改变新闻道德环境。

    一是优化相关制度。道德不同于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它的约束作用主要源自于社会舆论和社会规范。这就导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制度的实施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只有优化制度,才能使得新闻工作者将职业道德内化,自觉地培养新闻专业主义的精神。

    三是强化新闻工作者的公德意识。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航船上的t望者,作为信息的“把关人”,应始终把新闻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信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按照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主持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在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深入基层是最具操作性的精神教育形式。基层的示范作用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从基层获得的数据资料具有更形象的认知感,这些都是在课堂教学中所不具备的。充分利用媒体的资源优势,开展干部深入基层磨炼教育,体验基层生活冷暖,从而消减新闻工作者的物质欲,唤醒和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

    2.3强调社会责任意识,增强新闻自律。

    新闻媒体自律有助于增强媒体责任感,它包括行业自律和媒介个体自律两个部分。陈力丹认为在处理新闻职业道德沦丧的问题上要首先解决行业自律问题,需要新闻媒体自身有一套完备的行业自我监督规范。

    2.4提高记者的作风。

    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以忠诚于党,取信于民。笔者认为,提高记者的道德修养,关键在于提高记者的作风。新闻报道工作是一项光荣的工作,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所选记者的职业,我们必须是值得的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敬业,创新的目的精力都用在工作,更多的工作,更多的好作品,新闻和信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做诚实和公正的为文的第一人,记者应该是一个诚实的人。记者不说假话,不能搞假新闻。为什么党和人民的信任记者,因为忠诚和诚实的记者,新闻需要务实的记者报道新闻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要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记者,虽然不是法官,但需要正义,只有正义和法官讲真话,讲真话。谁给的好处对谁说话,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的事件。忘记的廉洁和公正是一个记者的责任,长此以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记者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的质疑。

    我们不能够要求别人的同时,必须做好自己的事情,用严谨的、认真的、端正的工作态度来看待记者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完善一个最基本记者的本质。

    3完善自律监督机制。

    媒体自律系统,给新闻工作者一个可靠的依据,进行自我检讨和自我约束。因此,新闻自律还需要完善自律监督机制,这个体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实行奖惩措施,赏罚分明,尤其是抓典范治理那些在新闻工作者弄虚作假的新闻工作者;二是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例如设置审查科,对于报道的新闻给予专业的审查是否真实、是否有损社会形象等;三是建立淘汰机制,对于那些经常发布容易引起非议新闻的工作和给予淘汰;四是建立个人职业道德自律档案和新闻工作者联合诚信系统;五是设置新闻工作者自律的评价标准。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的作用日益关注,对科技工作者和科学技术的使用者的伦理道德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作者:王耀希刘烨作者单位:王耀希(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云南,昆明,650223)。

    刘烨(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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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五

    当今社会,商业活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以德治商,文明经商,遵循商业活动中的道德规范从事商业活动,这是商业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目前伦理学界对商业伦理的研究中,主要围绕以下理论话题而展开,即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产品责任的归属问题,商家自利与利他问题,商业腐败问题,商业诚信等等.

    作者:王中原罗文俊作者单位:王中原(中南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罗文俊(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刊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hunantaxcollege年,卷(期):16(2)分类号:b82-05关键词:商业伦理产品责任问题利己与利他商业诚信商业腐败。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六

    (一)法律的含义。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社会调控作用的。

    (二)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你。

    5.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

    四、结语。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而道德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道德是有标准的,不可能人人都具有高尚的道德,并且道德是调整人的内心,这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就需要寻找折中的办法,法律就产生了。法律本身就包含了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并且也通过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来作为执行方式,更能发挥功效。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实现法律与道德最大的相融才能实现法治社会。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七

    1983年,美国利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第一例转基因作物--转基因烟草.1994年,美国实现第一例转基因植物--延迟成熟转基因番茄的.商业化种植.随后,转基因作物在一些国家像美国、阿根廷等逐渐推广,中国也种植少量的转基因作物.目前,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已达几千种.转基因食品将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利益,但也有许多风险和负面影响.由此,对转基因食品伦理问题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作者:毛新志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81刊名:哲学动态pkucssci英文刊名:philosophicaltrends年,卷(期):“”(8)分类号:b82关键词:。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八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九

    当今中国,随着传媒业的迅速发展,传媒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作为“把关人”的传媒从业者,就更要认清传媒职业属性,做一个正确舆论的引导者。可是现实社会中,有关传媒人的新闻伦理失范和对新闻当事人及受众所造成新闻伤害的事件却频频发生。“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报道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此案报道的分析,探析新闻伦理失范原因,并探讨相关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

    (一)新闻事件回顾。

    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王娟(化名)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登第一篇关于此事的报道:《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随即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搜狐网、金羊网等多家新闻网站了南都的文章,大批媒体记者赶赴杨武家进行采访。11月9日,安徽《江淮晨报》整版报道此事,大标题为《“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东南快报的标题是《“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网上广泛转载着几张照片:王娟侧卧在堆满了衣物和床单的床上,两手抓着床单,将脸捂得严严实实,而几只指甲涂得鲜红的手握着采访话筒凑到王娟头边。不管是平面媒体还是电子媒体,对当事人的脸部未作任何技术处理,而且将其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从此传媒的报道走向了极端,众人都在指责杨武的懦弱,仿佛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而没有人去指责施暴者,去真正地推动事件的进展。不久,网络上转而开始反思媒体的伦理失范。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不负责任的社会,会把地位卑微的老实人变成“世上最窝囊的男人”;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舆论群体,也会把原本善良无助的正常人逼向崩溃的边缘。

    (二)媒体新闻伦理失范浅析。

    1.滥用议程设置理论,误导舆论。所谓议程设置是用来说明媒介有意无意地建构公共讨论与关注的话题的一种理论。该理论强调,大众媒介对事物和意见的强调程度与受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受众会因媒介提供的议程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行动。

    我们看到最早报道此新闻的《南方都市报》的版面,作者把杨武的话“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放在新闻标题的右侧,字体与新闻标题几乎等大。在与杨武对话的新闻稿中,作者直接对杨武说:“你太懦弱了。”安徽《江淮晨报》更是整版报道此新闻,并放上具有鲜明立场倾向的大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我们再看照片,《南方都市报》最大的照片为“杨武与妻子相拥而泣的照片,而《江淮晨报》则在新闻标题上放上了“杨武痛哭流涕的照片”,作者似乎在用一切材料来佐证杨武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就这样,作者践踏在当事人的尊严、人格之上,把这个新闻写成了故事情节曲折复杂,黄、性、腥穿插其间的吸引受众眼球,引导媚俗倾向的故事。受众在作者的引导下,把一切都归因于杨武的懦弱无能,把严肃的新闻当成了趣闻、笑料。电视媒体更是借助其直观的报道优势继续按照这些媒体人的议程设置发展。不加任何技术处理拍摄受害者,外加冷嘲热讽,如某卫视“今日一线”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看到这里很多人都不敢相信,做丈夫的杨武怎么能窝囊到这种地步。”

    我们知道媒体的义务在于通过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并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可是在这次报道中,媒体完全走向了错误的极端,反而像在为“娱乐至死”做呼应。

    2.滥用新闻自由,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自由是新闻媒体依法采集、发布、发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视台和电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和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意见和进行新闻批评的自由。但是,媒体的新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行使。新闻侵犯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我们看“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案”的采访报道,记者强行闯入杨武家这样的私人空间,非公开场合进行采访,逼问已经濒临精神失常的王娟,一次又一次请当事人讲述“当时的情形”“当时的感受”。记者在报道中详细描述强奸时的场景、动作、声音等细节,暴露杨武的家庭住址,母亲、女儿的形象;杨武痛哭流涕的窘相更是被公开传播。王娟被杨喜利施暴的监控录像在网络上和电视上广为传播。根据我国的法律,他可以据此起诉侵权的传媒和记者:传媒为了煽情而披露公民的隐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杨武一家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权可以受法律保护,他只能无助地跪在地上,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耻辱和压力,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了,出去好吗?”

    至此,在此次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已经将新闻自由变成了媒介话语霸权,违反法律,侵犯受害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一遍又一遍地戕害着受害人的身心。

    3.妄加道德审判,施行媒介暴力。此次“杨武事件”的报道中,记者从一开始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杨武,所有的评判就像央视记者柴静所说“像刺一样扎在人心里”。媒体本应客观报道事件,将信息公开于公众,让公众自己去评判,可是这次媒体完全丢失了新闻的客观和公正。

    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一次又一次对受害者施行媒介暴力。杨武的妻子不堪忍受媒体的侮辱而选择自杀,可是媒体丝毫不关心这位受害者的心理感受,还在不断地追问她“当时的情形和感受”,即使她有精神失常的.迹象也不放过。柴静在博客中写道:“他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反抗暴力,对自己最脆弱的保护,只能用袖子掩住脸,来避开采访。是的,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

    媒体妄加道德审判和肆意施行媒介暴力,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人文主义关怀。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对人存在的关注,对人的价值、人的命运等有关人生存的根本问题的眷顾与沉思。记者应站在与采访对象平等的角度采访,记者应换位思考避免媒介暴力对受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凤凰记者闾丘露薇说:媒体有追问真相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同时也有伦理底线,要尊重受害者的隐私和感受,在穷追猛打的时候,至少要分清公权和私权,也不要自己进行道德审判。(三)对当事人的新闻伤害。

    从上面的媒体新闻伦理失范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媒体错误引导舆论,使受众向着媒体设置的议程偏向:斥责杨武懦弱,没有推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反而把这一悲惨的事件当成了笑料和媚俗的黄色新闻。媒体侵犯了受害人一家的隐私权,使全家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媒体将强奸的细节详细描述并呈现在报道中,使王娟的名誉受到侵害。媒体在这次报道中没有关心同情受害者,反而一个劲地揭伤疤,使受害人心理受到巨大伤害。

    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一)新闻伦理教育的不足或缺失。随着传媒业的竞争加剧,一部分媒体从业者忽视了自身素养的提高,更是忽略了对新闻伦理相关知识的掌握。他们认为只要能够吸引受众眼球,提高发行量,提高收视率,就可以公开一切,就可以传播一切。可是,却忘记了新闻伦理要求的真实、客观、公正,平等。不知道“电视台播放的、报纸刊登的这些内容,都是事实,但并非所有事实,都适合向大众传播”“不传播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中国高等院校新闻教育对新闻伦理学的重视依然不够,新闻伦理课多作为选修课来设置。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沃尔特・克朗凯特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乔・福特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我认为,新闻传播教育的最终使命是培养社会责任感。人们希望我们不仅要教会学生做记者的技能,而且要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工作对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因此,高等学校在培养新闻人才的时候应加大新闻伦理、社会责任感的教育与熏陶,传媒机构更是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的岗前培训,着重强调新闻伦理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二)传媒制度导致的利益驱动与把关不严。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深刻变化,我国的新闻媒体重新界定了其行业本质,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双重属性。媒体一方面要传播新闻信息、引导舆论,另一方面又要以获取利润为目标。而当代中国传媒产业迅速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某些媒体为了利益而疏忽了自己担当社会责任的职责。

    (三)新闻法律缺失。新闻伦理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自律靠的是媒体人的自我修为,要求每位媒体从业人员要达到“慎独”的道德境界显然不可能。而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它通过建立一套客观的、理性的规则去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的这套规则一旦制定,便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而显示出高于一切的权威,迫使人们不得不自觉遵守,从而达到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的目的。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成形的新闻法,只是借助其他相关法律对传媒进行约束,这样就使得有些人打擦边球。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快推进新闻法的出台,使新闻传媒业“依法治业”与“以德治业”相结合,这样传媒业才能得到良好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新闻媒体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新闻从业者必定要从以往的新闻伦理失范中吸取教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自我修养,真正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社会职责。(项目名称: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当代新闻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项目号:11fxw001)。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曾鸣。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

    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是以演绎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葛为主的电视剧类型,对家庭成员之间人伦关系的状态进行审美化和真实化呈现是家庭伦理电视剧的审美表现,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把目光聚焦在普通大众和普通家庭的塑造上,通过展现口常家庭生活中的繁琐的家庭人伦关系,展现了人们的悲欢离合,并给予解决家庭问题的良方。

    家庭赋予了家庭成员多重的身份。但家庭成员的家庭地位和社会权利,在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被颠覆的状况下,形成了新的家庭伦理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多层面地变动,从而衍生出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伦理问题。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围绕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展开创作,除了夫妻人伦、长幼人伦、手足人伦外,还包含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伦亲情。第一节夫妻人伦夫妻关系延绵至今是家庭伦理关系中占有至关重要地位的人伦关系。只有夫妻之间保持和睦相处,才能达到家庭的和谐与安定。由于夫妻人伦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伦关系,夫妻人伦关系建立的基础是为了繁衍后代,因此要想保持夫妻关系和睦只有互敬互爱。互敬互爱是处理夫妻关系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要求。

    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让中国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家族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家庭关系简单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的核心家庭,家庭人伦关系的重心也从父子人伦转向了夫妻人伦。

    中国家庭伦理电视剧是演绎真情的电视剧类型,因此表现两性之间的爱情是这类电视剧中的核心内容,以爱情为核心的婚姻关系以及爱情衍生出的婚姻问题就成为家庭伦理电视剧中的重要反映对象。由于各种诱惑、生活压力以及道德观念的缺失人们对性观念、婚姻观、家庭财产、夫妻责任等问题进行了重新定位。人们的情感世界在家庭伦理电视剧中形象、真实地展现出来。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的夫妻关系是维护社会人伦秩序和国家安定的基础,伴着家人和朋友“幸福美满”、“甜甜蜜蜜”、“白头偕老”的祝福,夫妻双方满怀着希望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成为新的家庭中的主体。白头偕老的夫妻人伦之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夙愿,只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才能维系夫妻关系的长久,自古至今夫妻恩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认为是美满家庭的标准。

    婚姻把夫妻双方联结起来,使他们结成人伦关系中最亲密的关系之一。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夫妻互相恩爱、长相厮守。汉代的梁鸿和妻子孟光心心相印、举案齐眉;春秋时的晋人冀缺夫妇是互相恩爱、相敬如宾的典范。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尊重,并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自由,才能建立良好的爱情关系,从而达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伦之和。

    3结语。

    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中,家庭内部产生了金钱至上和信任缺失的消极现象。人们冷漠的情感和伦理道德的急速下降,强烈地冲击着现代家庭的稳定性,在社会和大众的呼唤中,塑造一批成功的白头偕老式夫妻人伦电视剧,不仅承载了重要的历史、文化使命,更是夫妻关系的暖胃汤。

    一对恋人步入婚姻的殿堂,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相互磨合,才能了解对方的个性,在此过程中要包容对方的一切,仅仅依靠爱情为依托想长相厮守是不够的,还需要在自身权利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白头偕老的夫妻典范,不仅要通过情感的交流来面对生活中的坎坷,还要妥善解决夫妻间的情感危机。由张国立和蒋雯丽主演的家庭伦理电视剧一一《金婚》之所以具有良好的收视效果,不仅是因为用了编年体的叙事模式,更是由于我们被她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人伦情感所感动。文丽与咚志的婚姻生活开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与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五十年同步,每一集展示新中国一年的新气象。出身、性格差异和生活习惯迥然不同的文丽与咚志,在家庭生活中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种种矛盾应运而生。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一

    摘要:公共管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事务,其中涉及到的管理关系与对象较多,旨在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开展的一系列操作与管理手段。

    公共管理工作的开展,旨在维护社会的正义,保证社会经济效益,旨在提升整个公共事务体系的构建效果。

    在公共管理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伦理关系非常重要,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工作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为此,本文就公共管理中伦理关系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公共管理;伦理关系。

    当前,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公共管理效果,应重视伦理关系的设定,打造更为科学的发展理念与信任度,以打造更为完善的公共体系。

    为了更好的处理好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应及时了解伦理缺失的成因,可见,处理好公共管理体系中的伦理关系,以保证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提高公共利益,维持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的表现。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问题至关重要,其关系着公共管理的经济效益,只有严格规范伦理道德,才能时刻要求相关人员的行为[1],以保证一系列公共管理行为的科学性。

    在一系列的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公共管理中存在伦理缺失问题,违背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内涵与全球公共管理伦理的内容,导致整个公共管理中经济效益受到威胁。

    其一,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的影响,使得公共伦理观念发生转变,思想与意识陷入困境[2]。

    现如今,主流文化的产生,使得公私间的关系发生转变,矛盾日益突出,辩证认知不足,常常出现公与私相互对立的情况,抑私扬公,对于公共道德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与偏差,以私人问题而引发的亲情伦理关系,已然成为现代社会中主要的存在方式,尽管合乎情理,但是从法律层面却不科学,最终致使公共伦理的理性逐渐缺失,制约着公共管理的实效性。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伦理缺失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内因有的在于过度追究个人利益,在此基础上还要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使得相关人员出现双重人格;而外因在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再加之社会监督力度不足、社会制约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使得伦理道德问题异常突出。

    其二,在研究公共管理伦理涵义方面的问题。

    从理论角度来看,应严格规范伦理关系,分别从表现特征、作用路线等层面着手,其与法律、权力等有所不同,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的作用路线主要是由个体化向群体化转变,使得伦理表现更为显性化,此类伦理关系注重公平、公正与自由。

    由于伦理与非伦理行为的标准性差异,使得非伦理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此类公共管理伦理关系与社会体制、社会风尚、道德品质与历史文化等因素相互关联,由此可见,无法对非伦理行为的实际性质进行明确规范的界定。

    现如今,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认知、人生观与价值观都发生了转变,道德意识在不断增加,自觉性也在不断增强,使得人们在履行道德行为时更有动力。

    然而,在社会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公共管理伦理制度与主体性的影响,导致一系列伦理问题的出现,不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运行[3]。

    其三,在全球公共管理伦理问题方面。

    公共管理伦理缺失不仅仅表现在国内,在国外也有所存在。

    公共管理伦理问题属于全球性的政治性问题,其中涉及到一定的道德规范,在伦理方面应有新标准,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应借助一系列的道德标准来打击领域犯罪问题。

    在每个国家都会发生贿赂与腐败问题,一些公共管理人员会受到利益的诱惑,导致一系列伦理缺失问题的出现。

    打击行贿、腐败性行为是国际性的事务,由此可见,伦理道德问题备受关注,若想达到理想的效果,应在自决权、诚实、稳定、自由与信任等价值观上形成共识。

    二、导致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与社会利益存在认知错误。

    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由于思想认知不足,导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导致公共管理人员或组织机构在利益分配上不够合理,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当的态度。

    从辩证唯物主义层面,内因是决定事物本质与发展方向的关键所在。

    在公共管理伦理道德层面,人们思想的变化,使得人们对公共利益逐渐产生淡化心理,甚至会产生侵占的动机,产生侵占动机主要是以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偏低为条件的,可见,公共管理伦理关系处理的重要性。

    一般来讲,评判伦理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价值观念与是非观念。

    (二)多种因素的刺激与影响力大。

    在公共管理环境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伦理缺失问题变得异常突出。

    在此条件下,部分来自组织内部与外部环境,在组织内部环境中,人为、财产、物质、政策与信息等资源的变化与调配,会使得身份与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导致伦理道德缺失。

    在外部环境中,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从经济、文化、政治与社会等层面着手,进而制约着公共管理组织问题不断突出[4],与此同时,管理者的心智与思想在潜移默化中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公共管理中伦理问题处理措施。

    (一)制定严格的伦理规范标准。

    为了避免出现公共管理伦理缺失问题,应及时了解与把控公共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与价值,还要制定相应的伦理规范标准,通过一定的规范与标准来规范一系列的公共管理行为,科学规范公共管理人员的行为,了解公共管理活动的行为,掌握一定的伦理标准,分别就公共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间的伦理要求进行科学的区分。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应重视对公共管理组织伦理的科学性研究,进而能实现对伦理精神元素的不断充实。

    目前,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共管理组织与管理人员受到利益诱惑而产生伦理道德缺失,自身与社会利益问题相对突出,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不正当行为,致使社会经济损失惨重。

    为应对此项问题,应加强公共组织文化建设,强化对公共管理人员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进而以减少道德缺失行为。

    为了达到理想的效果,提高伦理道德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对相关管理者的道德素质进行考核与约束。

    (二)加强对公共环境伦理问题的监控。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社会公共管理行为至关重要,可见,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共管理工作的要求很高。

    若想提高公共管理伦理道德水平,应强化对公共管理伦理的质量监控,能避免由于功利性因素而引发的社会道德缺失问题。

    公共伦理环境质量监控机制的构建,应对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组织的行为进行分析,针对公共管理中伦理环境监控的质量与效果开展一系列的客观性评价。

    为此,还需建立行业协会,将其作为重要的平台,对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对未能履行职责、个人道德素质缺失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惩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从公共管理现状来看,伦理缺失问题相对突出,制约着公共管理的效果与水平,一旦出现伦理缺失问题,会对公共利益形成威胁,遵循伦理规范,进而获取理想的利益。

    为了处理好伦理关系,应强化公共管理的实际作用与各项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公共环境质量监控,加快伦理道德体系建设,强化各项指标的合理规范,进而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可大大规范人们的行为。

    【参考文献】。

    [4]左冬梅.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的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4):154+156.

    [7]管安桂.公共管理中“公共性”的伦理实现基础――公共管理主体道德性的研究[d].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06):3-4.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二

    摘要:本文从增强大学生主体性的网络道德自觉意识入手,提出了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这对于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迅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群体已成为网络活动的主力军,其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增强大学生主体性的网络道德自觉意识,研究具体教育对策,推进大学生网络行为向道德化和文明化的方向健康地发展,成为大学生教育的一个重点。

    一、树立符合网络活动特点的网络道德教育新理念。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日益受到关注,但在其落实过程中其效果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教育理念陈旧、思维模式单一等。因此,教育者必须树立教育新理念。

    1.树立网络道德教育的开放性教育理念。

    传统教育理念虽然对调节人们之间正常的生活秩序和道德观念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网络是一个虚拟、开放的空间,跨越了地区、国家的界限,其信息的交融更替周期极快,且信息量巨大。传统的教育理念已明显不适应网络道德教育的特点和要求了。因此,必须更新教育者的教育理念,树立符合网络特点的开放性教育理念,将开放性教育理念与网络自身特点和要求同步,有效地把握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动态,面对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并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对德育信息的开发力度,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利用高校校园网络平台建立德育信息资料库,方便学生根据需要进行德育信息选择和学习。

    2.树立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教育理念。

    网络信息的迅捷性和开放性,使利用网络传播信息的主体越来越“大众化”、“个性化”,其价值理念呈“多元化”趋势。随着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变革,这些多元的价值差异通常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消解和融合,且也越来越不可能由任何权威机构施以简单的“正误裁决”便可决定取舍,达到所谓的共识。因此,如何让大学生利用自身所具备的现代优势,学会选择应该具有的品质与技能,将成为网络时代道德教育的主题。这种形式的选择并不是倡导相对主义价值观,而是在教育者价值引导下自主地作出选择,把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传承变为主体自主选择、自主建构的过程,而这一切客观地选择就要求对传统德育的任务、方法、内容、途径等方面进行观念角色的更新。因此,教育者务必要树立让大学生自主学习、在自我生活中感悟、自我实践的教育理念,促进大学生良好网络道德品质的形成。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着内容含混不清、不新颖、不切合网络生活实际等问题,导致大学生网络行为违规失范问题突出。要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急需完善教育内容,加强大学生的主体性教育。

    1.坚持以网络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教育。

    网络法律法规教育是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保障。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网络法律和法规,以维护网络秩序,保证网络安全。结合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入口通道管理办法》、《中国公民计算机互联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使大学生了解国内外相关网络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网络法律法规存在的意义,规范和约束自身的网络道德行为,以保证网络合理有序地运行。

    2.开展以传统透德规范为核心的教育。

    虽然网络道德是由于虚拟空间的出现而产生的新事物,与根植于物理空间的现实道德有所不同,但不能因其存在的差距而认为要建立一套全新的、完全不同于现实社会的道德体系。现实社会中的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并经过筛选和考验的,其运行机制反映了人们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并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和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是行之有效的。因此,绝大多数传统社会的公德既适用于网络社会,也是网络社会所不可缺少的。这些基本的公德主要有:(1)珍惜别人的劳动,尊重别人的智慧,勿偷盗、勿剿窃;(2)诚实、守信,不散发恐怖的、迷信的、淫秽的内容,不散布谣言,不搞人身攻击;(3)自尊自爱,注意网络语言美,不谈论庸俗话题,不使用粗俗语言;(4)坚持正义,利用计算机技术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弘扬民族文化,与不道德的行为作坚决的抗争等。教育者适时应用这些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对充实网络道德教育和提高教育实效具有积极的意义。

    3、实施有针对性的个案教育。

    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现象,教育者应利用各种有效载体,以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教育。这是因为,个案教育属于显性教育,它的功能突出表现为对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任务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对教育对象思想认识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影响。从客观上讲,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在显性教育方法彰显公开的特性中,刺激量和暴露程度能较好地达到引起教育对象注意的限度,能使教育对象在不一定自觉的情况下,认识和了解到思想政治教育传达的信息。通过有代表性的个案,让大学生认识到,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虽然内容虚无缥缈,但其真实含义又根植于现实,与现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虚拟与现实的关系,导致网络道德失范行为必将危害现实社会。这种危害的结果却给大学生以一个旗帜鲜明的视觉导向,使大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快速反应,明确其自身应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这样有针对性的反面教育将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途径单一的现状,教育者应积极探索其多方面的教育途径,寻求最佳的教育对策,以期达到教育的目的。

    1.强化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课堂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主渠道,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和灵魂。网络道德教育尽管有其特殊性,但不能放弃这个渠道,应充分利用《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抢先进行渗透式教育。认知心理学在研究人们的'认识发生发展的进程时,发现了认知过程存在的首因效应规律。即当人们对某一事件一无所知时,最先进入人们知觉结构的信息和观点,占据其最大的空间,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不仅最容易被知觉结构接受和内化,而且还会形成心理定势,对后续出现的相关信息和观念进行过滤,积极接受与原有的信息和观点同质的内容,抵制与原有信息和观念异质的内容。由此可见,积极引导,抢先灌输可以在人的认知结构上产生先入为主的首因效应,使教育过程变得容易和顺利,使教育对象优先建立正确的观念和倾向,进而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信息影响。教育者利用课堂教育的主渠道,适时向大学生“灌输”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意义、目标、作用、重要内容等,这将会对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

    2营造文明理性用网的团体氛围。

    班级既是大学生的学习集体,又是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交往互动的活动组织。面对那些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不甚了解的家长与教师,大学生更愿意与同是“网上新生代”的同学交流网络知识和使用经验,形成班级内同学之间网络活动观念和活动方式相互影响、相互感染的现象。根据这种特点,应积极创设以学生为主体、以班级为载体、正确的网络活动观念和活动方式的班级文化活动,营造文明理性的使用计算机网络的氛围,推动网络教育向大学生第一课堂和大学生互动影响的空间延伸。

    如今高校的学生社团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一所普通院校少则几十个学生社团,多的上百个,且社团的规模和影响还在不断扩大,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这样,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积极引导,利用社团组织开展大学生自主性网络道德教育活动。学生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亲身体验自我教育的丰富内涵,又乐在其中,这是课堂教育所无法达到的,也是课堂教育必要的有益补充。

    3.加强与大学生的网上沟通与交流。

    学校在利用课堂教学的同时,应结合网络传播及时性、交互性特点,开设相关的网络伦理网站。课堂传授网络道德,大学生接受起来有一种脱离网络实际的感觉,上网时,面对不良网络信息的诱惑,往往将课堂教学的内容忘得干干净净,课堂教学内容无法得到内化和巩固。利用校园网的优势,开设一些相关的网络伦理网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培养既精通网络原理、技术、特点,又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教师队伍,这支队伍能够根据时代的要求、德育目标和大学生自身实际,设计教育教学软件,开设道德课程,在网上开辟学生喜闻乐见的德育栏目,让德育工作进人网络,客观地洞察学生在网上的反映和表现出的思想动态,并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解答;能够利用网络,针对具体对象、具体问题,与学生交流,成为大学生的网上朋友。教育者只有通过网上与大学生沟通和交流,真正了解和掌握其网络道德表现动态,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帮助大学生克服缺点,提高网络道德素养。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三

    论文摘要: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要真正实现“至善”的价值目标,就不得不从人性的理念出发,对教育活动的主体即教师的德性和行为进行伦理的反思。学生素质的提升离不开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提升德性、规范行为的视角对教育伦理道德建设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论文关键词:提升德性;规范行为;教育伦理。

    教育伦理问题实质上是价值问题,它所要解决的是教育应该是什么和教育应该怎么样的问题。教育伦理作为在培养人的活动过程中的伦理道德,既不是从某种绝对的道德理念推导出来的,也不是人的头脑先天固有的善良意志在教育活动中的表达,而是产生和形成于现实的教育活动过程中的,教育伦理对教育的作用,即教育伦理的价值,是由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决定的,教育者的美德与善行是教育伦理价值取向的两个维度,是教师教育伦理道德建设的终极目标。

    一、美德伦理与规范伦理的省思。

    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是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伦理学理论的基本类型。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从某种意义上讲都可以成为人们行为导引和品德塑造的价值取向,但两者具有不同的伦理品性、伦理旨趣和实现机制。

    规范伦理研究道德规范及其性质、结构和发挥功能的方式以及规范的论证等问题,它主要以人的行为及其道德标准为研究要义,探讨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之间的界限与标准,给人们行为提供准则指引,为人类社会探索理想的规范系统。它具有最广泛的可行性、可接受性,甚至具有某种必须性,是社会秩序、人际关系最基本的伦理需要。无论是功利主义,还是康德的绝对命令的义务论伦理学,乃至现代西方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等等,都是一种规范伦理学。它们都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认为人们选择一种行为,可能不是因为他们愿意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必须按照规则而行为。

    美德伦理本质上属于一种“人格伦理”,即是一种指向更真人生尽力、更善人生价值和更美人生境界的人格的自我完善。道德不只是外在的遵守,更是内在的实现、内心的诚服和以此为基础的行动。儒家作为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美德伦理或者说德性论点的典型代表,以美德和修身为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内圣外王”的起点,强调“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围绕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前苏联伦理学学家季塔连科因此认为“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可以说是关于德行的学说,’(季塔连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页),美德伦理“重视美德,并把人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在关于美德问题上,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的理论侧重和实践导向不同。规范伦理侧重“美德是出于规则而行动的愿望”,认为美德源于规则;美德伦理则侧重“应当通过美德来定义规则”,坚持规则源于美德。不同的伦理导向将塑成完全不同的人才规格。内心的诚服和以此为基础规范伦理的价值取向体现的是一种以规则为本位的知性人才培养模式;美德伦理的价值取向本质上追求的是一种以人格健全发展为本位的德性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在我国学术界,普遍存在着一种重视规范伦理而轻视美德伦理的倾向。重视规范伦理的观点主要有“底线伦理”论与制度伦理论。上述两种观点均是从社会伦理之视角与维度出发,强调在当代道德建设中首先要注重规范伦理建设,不过前者强调了这种规范的基础性即底线性,后者则强调了这种社会规则的制度维持手段。但是如果现代道德把伦理学几乎变成纯粹外在约束规范的设计,使伦理道德成了一种类似于法律的规则体系,会不会使道德规范本身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意义?因为没有现代人自身的德性品格作为现代伦理运作的内在主体基础,道德规则又如何得以实施?美德和规则本来是一个完整的伦理学所应当必须涵盖的内容,合理的选择应当是规范伦理与美德伦理的有机整合,既提倡既通过遵循规则,规范行为,指导行为,同时又高扬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自主自愿的主体精神,通过培养优秀的美德和塑造良好的人格,提升德性,规范行为,指导行为。

    当代中国教育伦理既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精深的理论资源,也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然而,面对利益追求和实用理性的挑战,我国的教育道德也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1.教育目标选择的道德缺失。

    我国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要求学校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然而考试选拔学生的重要方式,使得以升学为目标的教育方式主导了学校教育的教育内容和形式。教育过程中重智育,轻德育,重应试能力训练,轻素质养成培养。考试在教育实践中居于核心地位,并被赋予“指挥棒”的尊称。在应试教育下,学生不但抑制了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发展,而且也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学生在准备大学人学考试过程中,是“以智害德”、“以智害体”、“以题害智”。教育在培养人的招牌下却在摧残人,这已是教育目标道德迷失不争的事实。

    2.教育伦理中师生关系的生态失衡。

    从生态学的基本原理中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因子在系统结构中的存在和有效运行,都与其它相关因子相联系,都与结构状态和周围环境紧密相联。教师、学生作为教育伦理生态的重要两极,每个人都应有利于各自生存发展的生态位,二者之间要保持一个合理的空间,这样才能保证教师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和谐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古代专制主义的政治特质和教育领域中“政教合一”的形式以及师道尊严的历史渊源,形成了教师高高在上的绝对权威性,形成了具有强烈权威主义色彩的教师观和学生观。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在教育过程中所居地位优势以及自身拥有的知识优势常常被异化为权威的象征。这种师生关系在教育伦理生态中是一种单向度的“授一受”关系,全然忽略了教育活动是“动态成长”的双向活动。

    功利主义是指一种以眼前利益的获取为价值取向的教育理念。其典型表现是把人作为工具来培养,完全无视教育在提升人性方面的价值,功利主义教育理念虽能带来教育的表面繁荣,但却不能使教育处于真正的发展之中,同时也妨碍教育道德理想的实现、教育完整意义的展开。

    精英主义教育是一种认为教育主要应以培养少数英才为目的的,学校的设立并不在于提高全民素质,而是以培养政府所需人才。这种教育实际上是通过学校教育实施的社会分层。中国的传统教育从来就是一种精英教育,时至今日,在我国教育中的精英主义色彩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改变。我们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大批精英,然而培养精英不能以牺牲大多数学生的利益为代价。教育道德效益实现的重要标志是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而不应仅仅是专家群体的形成。

    三、提升德性,规范行为:加强教师教育伦理道德建设。

    在教育伦理建设中,要使教育的内在伦理精神得以体现,要使我们所设定的教育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原则得以实行,我们必须对教师的德性和行为进行磨练,提升德性,规范行为。

    教育者总是在一定动机的支配下,从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出发,对社会所昭示的教育伦理进行理性认识,对行为准则给予填密的审视和斟酌,从而做出一种合理性、合目的的'正确选择。因此教育者的道德意识其本质可以看作是对教育伦理合理性的深刻理解和自觉认同,它是教育者实现道德行为的内在条件和认识论前提。所以,若要通过教育者的自觉实践而实现教育伦理向教育善行的有效转化,就必须唤醒教育者的教育伦理道德意识。坚定的教育伦理信念是教师对教育伦理价值目标坚定不移的信仰和执著的追求的精神动力,是促使教育者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力量源泉。教师要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职业的重要性、不可缺性,以及自己职业道德的社会性、塑造性和未来性,进而产生一种神圣的责任感、历史感和光荣感,赋予自己所从事职业的道德价值。另外教师要拥有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要真正理解现代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坚持教育向善的伦理价值取向,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确思想的侵蚀和影响,不断提高教育者的思想境界;此外还应了解一般的教育道德规范,而且能够透过规范看到其背后的伦理信念。教师的“执教之道”是以教师职责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和道义信念,取决于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教师也要对教育伦理关系有正确的把握,解决好知识与德性之间的关系。苏格拉底说过“美德就是知识”,培养教育者的道德知识、道德意识、道德判断,是实践教育善的理念之开端。人们只有对一定的道德关系及其道德要求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才能培养起良好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

    2.加强教育道德规范制度化建设,规范教师教育伦理道德行为。

    伦理道德建设归根结底是要把正确的教育伦理理念自觉地转化为个人的道德行为。教育伦理道德是教师通过自己的实践力量和活动创造的,离开教育实践活动无所谓教育德性,因此,良好的教育伦理行为和习惯,既是教育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也是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的根本所在。教师要在教育实践中自觉履行教育伦理行为,检验伦理认识,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一步步实现从观念向行为转化。

    另外,伦理道德其本质上属于自律道德,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规则,并且靠社会舆论、教育及人们的自我修养来促进个体道德的生成,因此,道德的规则要求是带有倡导性和建议性,而不是带有强制性的命令。伦理道德的自律性要求大家自觉遵守伦理道德规范,它对教育者、教育活动的规范制约常常是一般的导引,而不是具体的严格规定,因而,教育道德法则通常是笼统的抽象性原则。在社会秩序体系不稳固、人们觉悟水平不平衡的社会环境下,教育道德的劝导性就会缺乏感召力。并且道德教化对人们品行的塑造,常常是一种主体的内化过程,一旦教育道德不能很好地被个体内化接受,其作用状况就很难显现。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其教育伦理道德自身具有不完满性。

    与教育道德自身的不完满性相比较,制度对人们品行则具有强大的形塑功能。由于制度是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人们品行的塑造就是直接而深刻的,制度有详细的规范要求和操作程序,便于人们掌握和遵守以及做出明确的道德判断。另外,制度的强制性和权威性特点,对违法背德行径的发生具有遏制作用。因此,通过教育道德制度的建设来规范教师的教育伦理道德行为就成为必要了。

    教育伦理道德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是伦理认同提高、伦理情感熏陶、伦理信念培养,伦理品质锤炼、伦理行为实践的一个复杂又漫长的过程。伦理认同对于教育者个体人格的塑造,德性磨练具有基础意义。滴水穿石、积善成德,是教育者个体在追求教育德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精神。正是如此德性的磨练在教育者的教育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要塑造教育者内在的教育人格,还应当有外在的拓展和建功立业的能力,将内在的人格转化为外在的良好的道德行为,实现教育者德性与行为的和谐统一。

    从美德向善行的转化需要一定的道德能力,道德能力是将道德由理论理性转化为实践理性的主体性保证。提高教育者的教育道德实践能力对于防范和避免教育道德危机的发生和蔓延至关重要。尤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教育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人们遭遇到的道德冲突也越来越复杂化,主体的文化价值观念也走向多元化,教育者在具体的道德境遇中有一个如何抉择教育伦理的问题。即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选择合乎事物发展规律和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教育伦理准则。只有教育者具备了一定的道德判断能力、选择能力及实践能力,才能真正使教育伦理的精神客体化,教育者的行为方能充分扬善,即教育善的目标才能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所以,教育道德能力的高低对于教育善的获得无论在质上还是量上都是举足轻重的。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四

    论文摘要:随看校园网技术教育的香及与发展,大学生是上网的主要人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网络自律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每一次科学技术的革命性发展和应用,都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其中包括道德价值观和道德生活态度,网络技术亦是如此,即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文明进步的同时,也有相当的负面效应。垃圾邮件、色情传播、暴力恐怖、网上犯罪,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心理。我校的网络道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6.8%的同学收到过不文明的网络信息,94%的同学遇到过网上不文明现象,85.2%的同学认为提倡网络道德势在必行。

    1、改变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

    1.1由单一封闭式向多元开放式转变。

    思想政治教育者应顺应时代的要求敞开思维的大门,正确引导大学生走进不同制度的社会和历史、现实和未来不同阶级所构成的信息时空,让学生经受多元化信息的冲击和洗礼,并教育学生用辩证法去观察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的教育,把大学生的网上行为引向文明健康的方向。

    1.2由被动接受式向主动批判式转变。

    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社会,道德教育再也不能仅仅让学生接受几条道德规范,而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使学生在各种不同道德准则发生冲突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学会自主选择健康信息,并能对黄色和黑色信息进行反省、批判和处理,增强网络时代的自我保护和生存发展的能力,使大学生能树立一道无形的防线。

    1.3由传统的单向教育观念向双向互动教育观念转变。

    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自我教育心理和能力,如:指派德育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实际工作者或网络信息管理者轮流值班,关注网上信息,参与非同步讨论论坛上有关问题的讨论,与学生展开匿名对话等。这样,一方面可以直接了解并掌握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思想动态,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助于及时把握大学生的现状。另一方面,思想教育者以匿名的方式直接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放到学生的面前,与大学生处于平等的交流,更容易被大学生接受。

    2、加强德育内容的多样化。

    2.1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德育。

    网络德育是对传统德育的发展和创新。在网上进行道德教育,应当研究并分析网络德育的环境特点和规律从宏观上把握大学生思想发展的趋势和动态,增强网络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应切实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对网络技术的识别能力,自律抵抗能力,把握方向,拒绝道德堕落,自觉抵制网上不文明内容的侵蚀。其次,要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通过制定和经常强调网络文明规范,在学生头脑中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自觉强化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清楚哪些网上活动是非法、不道德和不文明的行为,增强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因此,要帮助学生提高对道德规范的认知能力,注重培养他们的文明修养,帮助他们增强信息网络文明的意识,自觉地将社会道德和信息道德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从而正确使用网络,不做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不在网上散发病毒,不在网上漫骂、欺骗,不干涉个人隐私等,以促进网络文明的建设。

    2.2注重学校德育和网络德育相结合。

    首先,学校德育要充分利用网络自由、开放和民主的特性,最大限度地保证和鼓励学生在利用网络进行交流时,直接地反映、真实地表达他们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情绪上的不满和心理上的困惑。通过网络使教育者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动态,把握问题的主线,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从而使学校德育更走近学生、贴近实际和现实,最终达到人脑、人心、入情、人理的德育绩效。其次,丰富和更新学校德育内容,加强网络道德培养。修订学校德育大纲和德育教材,把网络伦理或网络道德作为一门基础性教育学科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之反映网络时代道德的内容。最后,应建设校园德育网络系统,加强校园网的建设,开辟学校德育的虚拟阵地。应在全国范围内的各高校之间、至少在地区范围内的高校之间实现德育网络系统的贯通与一体化,实现信息共享,为学生在学校上网创造机会,同时利用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附近网吧的管理和监督,这样才能把学生从社会不适宜的网络环境中争取过来,最终通过强有力的校园网络环境的感染力量来实现学生的道德教育。

    2.3加强道德主体的道德修养。

    道德修养是指个体通过学习和实践进行自我的道德铸造,使自我的道德品质不断地向着高尚的境界升华。马克思主义重视个体的自我道德修养,决不提倡禁欲主义和压抑个性,而是强调通过自省的方式使自我的道德人格不断完善。正如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道德的价值亦是如此,即:道德的价值强调一方面激励、鼓励个体冲破不合理的约束实现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又要求个体依据道德规则自觉、内省地约束自己的行为。道德这两方面的功能是统一的,都是为完善自我和社会。因此,加强主体的道德修养是使个体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达到高尚境界的重要途径,从而最终使个体从思想、心理、道德上达到人格的统一。

    3、结语。

    任何时代,个体的道德都不仅仅是个人的事。对于大学生来讲,他们是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才,他们的道德修养水平与走向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道德发展,所以校园网络文明建设势在必行。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给了个体更大的信息支配能力,但同时对于人们更严格地控制自己行为的要求也不断增强,而要建立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除了法律和技术上的不断完善,还需要网络中每个个体的自律和自重。

    伦理与道德的关系论文范文(15篇)篇十五

    摘要:公共管理是一种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公共管理中,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处在一种平衡的互动之中。

    权力关系、法律关系是它在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中继承而来的,而伦理关系则是公共管理关系体系中独特的职业关系。

    公共管理伦理关系赖以生成的客观依据是社会的服务期望,而主观根据则是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觉识。

    人与人之间平等化的历史进程,是理解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生成之历史必然性的锁钥。

    关键词:公共行政管理;伦理基础;公共伦理。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无论是西方主流的行政管理学,还是中国的行政管理学,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存在着将公共行政管理简化为一套行政程序、管理技术、生产工艺的倾向,将公共行政管理的功能仅仅局限于执行法律和实施政策,缺乏对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价值、目的和目的的合理性的探讨与反思。

    这种倾向越来越不合时宜了。

    实际上,伦理道德和公共行政管理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公共行政管理不仅是一个执行法律和实施政策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实现伦理价值的过程,它有着丰富的伦理学内涵。

    二、公共管理伦理的基础及现状。

    当今中国正处在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使社会出现了发展的种种不协调,如人口流动量的突增,城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却缺乏必要的整合;传统单位制的衰微,职工对单位的归属感弱化、游离性增加,使城市管理常有失衡;政府转换职能,社会却缺少承接政府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的相应中介机构,等等。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以不可阻挡的势头,促成着社会公共生活日益繁杂、多元,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公共伦理的“空场”。

    为此,作为具有特定的价值性认同与互助性交往的共同体―――“社区”(community),从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凸现出来,成为基层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着落点”。

    公共伦理是以公共理性为核心的社会精神价值取向,它直接决定着社会民众的道德走向与精神建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致使以往计划经济条件下盛行的“国家主义”精神价值取向日趋衰微,而与西方人文背景相协调的“个人主义”精神价值取向又难以在中国本土全面移植,因而,公共行政管理的伦理规范主要内容为公益至上、有害不为、慎用权力、社会责任、平等竞争、增进信任。

    这些规范为公共行政管理奠定了伦理基础。

    三、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也是指那些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可以根据道德原则来加以判断的职业关系。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具有多重向度:在整体层面上主要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在个体层面上主要是指公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以及公共管理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在整体与个体的联结处,则是指公共管理组织与公共管理者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由于伦理学的考察视角是立足于个人的存在及其行为之上的,即使是考察制度及程序的合道德性时,也是从个人出发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伦理关系的主体主要是指生活在特定条件下和从事某类特定活动的个人。

    这样一来,公共管理伦理学所考察的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也主要是指以公共管理者个人为核心的那些由于公共管理职责和行为所引发的伦理关系。

    (二)群体间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差异。

    公共管理活动是以组织的形式展开的,在政府公共管理组织与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之间、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也存在着群体性的伦理关系。

    可是,这种群体间的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在实现方式上是不同的。

    权力关系在群体间是以层级节制的方式实现的,法律关系则是通过群体间的不同职能和职责定位确立起来的。

    群体间的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都会要求群体中的代表承担关系链中联结纽带的职能,但这些代表并不是作为个体的人而存在的,而是直接代表着整个群体。

    所以,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在群体间就直接地是群体性的关系,并不直接地涉及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人。

    只有进入到群体内部,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人才会成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的承担者。

    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则恰恰相反,它首先是公共管理组织群体成员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次才是组织群体间的伦理关系,即使以组织群体间关系的形式存在,也只有经由个人和通过个人,才是具有现实性的关系。

    这就要求在认识公共管理中组织群体间的伦理关系时,也需要以个人为基点。

    可见,公共管理中的伦理关系与权力关系、法律关系有着正好相反的路线。

    在作用方式上也是如此。

    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的确立首先是在组织群体的层面上,但其目标是要深入到群体的内部。

    也就是说,在群体的层面上,为群体的性质、职能、职责进行定位,然后进入到群体的内部,使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职能、职责都明确化。

    只有在群体和个体两个层面上都实现了职能、职责的明确化,公共管理组织才拥有了由权力关系、法律关系编织起来的合理性结构。

    但是,如果公共管理组织仅仅拥有了这种合理性结构的话,那么与传统的官僚制组织结构并没有根本性的区别。

    公共管理的组织结构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的官僚制组织,是由于公共管理组织中的伦理关系的显性化。

    伦理关系在公共管理组织中的作用路线是以个人为起点的,通过个人去实现组织成员间的积极合作和有效协调,然后上升到群体的层面。

    在群体之间,也是通过个人来促进群体间的积极合作和有效协调的。

    所以,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路线是从群体到个体、从集体到个人,而伦理关系的作用路线则是从个体到群体、从个人到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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